Don Trotti 的預訂條款與條件
2026-27 季
「條款與條件」理解指南
演出預訂合約是規範藝人與演出主辦單位或籌辦單位之間關係的重要法律文件。為確保您充分了解自身以及對方的權利與義務,務必仔細閱讀並理解合約的每一個面向。以下指南將協助您解讀本文件:
1.分析術語:首先應仔細閱讀合約中所使用的術語與定義。請確保您理解音樂及娛樂產業特有的每個詞語或用語的含義。
2.確認相關當事人:合約應明確載明相關當事人,即藝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及演出主辦單位或活動籌辦單位。請確保所有個人資料正確無誤。
3.審視各項承諾:各方的承諾必須明確界定,包括藝人演出的詳細資訊、活動日期與時間,以及有關後勤、技術安排與宣傳推廣的具體要求。
4.研究演出條件:演出條件列明對演出品質、時長、彩排、服裝規定、安全維護等方面的期望。請確保您理解這些要求並能夠遵守。
5.審視報酬:報酬條款規定藝人因演出所獲得的金額、付款條件、所涵蓋的額外費用、費用核銷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酬勞。
6.核對肖像權:如合約包含肖像權條款,請確保您了解相關影像將如何被使用,以及您是否有權控制或限制其使用。
7.審視取消條件:取消條件界定可終止合約的情形,以及取消所衍生的財務後果。請確保您了解在取消情況下您的權利與義務。
8.考量不可抗力條款:不可抗力條款規定可能妨礙合約履行的不可預見事件。請了解哪些情形屬於其涵蓋範圍,以及這些情形可能如何影響您的義務。
9.審視保密條款:如合約包含保密條款,請確保您了解哪些資訊必須保密,以及這些資訊將如何受到保護。
10.必要時諮詢專業人士:如您對合約有任何疑問或顧慮,請隨時諮詢專精於娛樂領域的律師或法律顧問。
聘用
聘用的定義:於本合約中,聘用係指 Don Trotti 依照約定的條款與條件提供其服務的義務。
1.服務性質:本條闡明 Don Trotti 同意向客戶提供的具體服務,可能包括藝術表演、公開露面、錄音室錄音、訪談等。
a.聘用期間:合約規定 Don Trotti 受聘提供服務的期間,可以是具體的起訖日期,也可以是依活動或專案所確定的期間。
b.義務範圍:本條詳細說明 Don Trotti 於受聘期間的具體職責,可能包括出席要求、演出義務、行政事務等。
c.專屬性:合約得規定 Don Trotti 於指定期間內的聘用是否專屬於客戶,從而禁止其於此期間與其他唱片公司或演出主辦單位合作。
d.先決條件:本條列明 Don Trotti 受聘的全部先決條件,例如簽署合約、支付訂金或提供所需文件。
e.特定義務:合約得規定 Don Trotti 於受聘期間必須履行的特定義務,例如必須參加的彩排、與媒體會面或參加宣傳活動。
f.彈性:本條承認 Don Trotti 的聘用需要一定的彈性,允許其依活動或專案不斷變化的需求調整其義務。
g.檔期保留:合約得允許 Don Trotti 為未來的聘用保留特定日期或期間,惟須事先取得客戶同意。
h.專屬條款:如 Don Trotti 的聘用具專屬性,合約得包含一項條款,禁止其於受聘期間參加其他具競爭關係的活動或專案。
i.不得替換:本條得規定,未經客戶事先書面同意,於受聘期間不得以任何人替換 Don Trotti。
j.演出承諾:Don Trotti 承諾以最高水準的專業精神與能力提供服務,從而確保客戶及其觀眾獲得良好的體驗。
k.保密承諾:Don Trotti 同意對其於受聘期間可能接觸到的敏感或私密資訊予以保密,避免任何未經授權的揭露。
l.合作承諾:本條承認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的合作對於達成受聘期間所設定目標的重要性。
m.遵守指示:Don Trotti 承諾遵循客戶有關其服務的所有指示與指令,確保符合約定的標準與期望。
n.忠誠承諾:於受聘期間,Don Trotti 承諾以客戶的最佳利益行事,避免任何可能損害客戶聲譽或利益的行為或舉動。
2.預期服務:合約明確規定 Don Trotti 承諾提供的服務,包括藝術表演、公開露面、錄音等。
a.服務說明:本條詳細說明 Don Trotti 預期向客戶提供的具體服務,可能包括現場藝術表演、錄音室錄音、詞曲創作、聲樂指導課程等。
b.頻率與時長:合約規定 Don Trotti 提供服務的預期頻率與時長,可以是單場演出,也可以是在較長期間內的一系列演出。
c.服務內容:合約列明服務的具體內容,包括將演唱的歌曲、訪談中將討論的主題,或詞曲創作中須達成的目標。
d.服務品質:合約確立 Don Trotti 服務的預期品質標準,確保其服務以專業、純熟且富有創意的方式完成。
e.所需技能:本條規定 Don Trotti 為提供預期服務所必須具備的具體技能、才華或資格,例如卓越的演唱能力、舞台經驗或詞曲創作能力。
f.因應需求:Don Trotti 同意配合客戶的具體需求與要求,依所提供的偏好與指引調整其服務。
g.彩排:如為準備服務而需進行彩排,合約將規定彩排的頻率、時長與性質,以及相關的報酬條件。
h.演出服裝與穿著:如 Don Trotti 的服務需要特定的演出服裝或特殊穿著,合約得規定服裝要求以及各方於此方面的責任。
3.服務品質:Don Trotti 承諾以最高水準的專業精神、能力及應有的注意提供服務,確保符合約定的品質標準。
a.藝術卓越:Don Trotti 承諾呈現卓越的藝術表演,於其所有演出中展現高水準的才華、技藝與創造力。
b.專業精神:Don Trotti 的演出將以堪為典範的專業精神進行,遵守音樂產業的最高標準,為觀眾及合作夥伴帶來良好的體驗。
c.契合度:Don Trotti 的演出將與客戶的音樂風格、形象及價值觀相契合,確保與其品牌及企業識別保持一致與協調。
d.情感投入:Don Trotti 保證透過其演出激發觀眾的正面情感與迴響,吸引觀眾的注意力並創造難忘的時刻。
e.真實詮釋:Don Trotti 的演出將展現其真實性與藝術個性,突顯其獨特的嗓音、獨有的音樂風格與舞台個性。
f.演唱技巧:Don Trotti 承諾維持高水準的演唱技巧,呈現出色的聲樂表演,並始終保持其嗓音的品質與力度。
g.樂器演奏造詣:於適用情況下,Don Trotti 將展現其對所演奏樂器的卓越掌握,呈現高品質的器樂表演,以補充並豐富其演唱表演。
h.活力與動感:Don Trotti 將為其演出注入正面的能量與富感染力的動感,積極帶動觀眾,營造熱烈且富參與感的氛圍。
i.精準與一致:Don Trotti 的演出將以技術上的精準與藝術上的一致為特色,確保各種音樂元素與舞台元素之間的和諧平衡。
4.守時:Don Trotti 保證遵守其演出或承諾事項的約定時程,準時抵達並遵守預定的開始與結束時間。
a.守時:Don Trotti 承諾於所有演出及承諾事項中守時,依計畫準時抵達,並毫不延誤地遵守約定的時程。
b.開始時間:Don Trotti 的演出將於合約規定或約定的開始時間準時開始,確保活動準時展開。
c.結束時間:Don Trotti 將遵守其演出的預定結束時間,確保準時結束,以利活動順利進行並不影響後續安排。
d.彩排時間:Don Trotti 將準時參加所有預定的彩排,遵守既定時程,並有效運用所分配的時間準備及精進其演出。
e.可配合時間:Don Trotti 將於約定時間出席與其演出相關的所有會議、訪談、彩排或任何其他活動,並遵守客戶所訂定的時程。
f.延誤時的溝通:如發生不可預見的延誤,Don Trotti 將立即通知客戶或其代表,使其掌握情況並盡量減少可能造成的干擾。
g.彈性:Don Trotti 將視需要彈性調整時程或相關安排,配合客戶為滿足活動需要而提出的合理調整。
h.與其他藝人的協調:Don Trotti 將與其他藝人及團隊成員密切合作,協調時程,確保不同演出或活動環節之間順利銜接。
i.遵守時間限制:Don Trotti 將遵守為其演出所分配的時間限制,確保不超出預定時長,以免影響活動的整體流程。
j.提前準備:Don Trotti 將為其演出提前做好準備,提早抵達以熟悉場地、做好身心準備,並處理所需的任何技術設定。
k.因應變更:如時程或相關安排臨時變更,Don Trotti 將迅速且有效地因應,以適應新情況並維持活動順利進行。
l.時程表的溝通:客戶將向 Don Trotti 提供與其演出相關之所有活動的詳細時程表,確保溝通清楚完整,以避免任何混淆或誤解。
m.遵守場地限制:Don Trotti 將遵守活動場地所規定的所有時間限制,並考量開放與關閉時間、音量限制及任何其他相關規定。
n.時間控管:Don Trotti 及其支援團隊將定期查核時程表與時鐘,確保所有演出及活動依計畫進行並符合規定的時限。
o.演出結束後:每場演出結束後,Don Trotti 將遵守約定的粉絲見面會、簽名會或任何其他演出後活動的時程,確保於規定時間內滿足粉絲的期待。
5.遵守指示:Don Trotti 承諾遵循客戶就演出、彩排、訪談及與其參加活動相關的任何其他事項所作的指示與指令。
a.遵循指令:Don Trotti 承諾確實遵循客戶就其演出、公開露面、訪談及與其參加活動相關的任何其他事項所提供的全部指令與指示。
b.符合標準:Don Trotti 的演出將符合客戶的品質標準與期望,遵守該公司所訂定的美學、藝術及倫理標準。
c.遵守藝術指引:Don Trotti 將遵守客戶所訂定的藝術指引,與公司的創意理念保持一致,並為達成約定的藝術目標作出貢獻。
d.關鍵溝通:如有不確定之處或需要釐清,Don Trotti 將坦誠且即時地與客戶溝通,就所提供的指示尋求釐清,確保雙方相互理解並精確執行所分配的任務。
e.彈性:Don Trotti 將彈性配合客戶提出的新指示或計畫變更,展現開放態度以及相應調整演出或活動的能力。
f.遵守安全指引:Don Trotti 將遵守客戶或活動籌辦單位所提供的所有安全指引,確保其自身以及團隊成員與觀眾的安全。
g.設備使用:如有需要,Don Trotti 將正確使用客戶所提供的任何設備或器材,遵循使用說明,並確保妥善維護及操作該等設備。
h.彩排與準備:Don Trotti 將積極參加客戶所安排的彩排與準備工作,做好充分準備,以便於正式演出中執行所給予的指示。
i.與團隊合作:Don Trotti 將與客戶的團隊成員及參與活動的其他藝人密切合作,遵循其指示,並為活動的整體成功作出建設性貢獻。
j.遵守後勤限制:Don Trotti 將考量時程、可用空間與資源等後勤方面的限制,遵守活動場地或外部條件所施加的限制。
k.保密:Don Trotti 將對客戶於其指示中所分享的敏感或私密資訊予以保密,避免向第三人為任何未經授權的揭露。
l.持續評估:客戶將定期就 Don Trotti 遵守指示的情形及其工作品質提供回饋,使其有機會改進演出並更符合公司的期望。
m.品質承諾:Don Trotti 致力於遵守客戶的指示,始終注重品質與卓越,提供達到或超越既定標準的演出與成果。
n.建設性回饋:如有未遵守指示或需要調整的情形,Don Trotti 將獲得客戶的建設性回饋,以期持續改進並更符合公司的期望。
o.相互尊重:於與客戶及其團隊的所有互動中,Don Trotti 將展現尊重、專業與禮貌,營造以信任及相互尊重為基礎的正面協作工作環境。
6.合作:Don Trotti 致力於與客戶及其他相關當事人密切合作,以確保活動成功,並為整體氛圍作出正面貢獻。
a.團隊精神:Don Trotti 致力於積極參與協作的工作氛圍,培養正面的團隊精神,並為專案或活動的共同成功作出貢獻。
b.開放溝通:Don Trotti 將與客戶保持開放、透明的溝通,以建設性的方式分享想法、回饋與顧慮,以促進有效合作。
c.資源共享:本於合作精神,Don Trotti 將與客戶共享資源、專業知識與人脈網絡,促進相互充實並充分運用現有機會。
d.目標一致:Don Trotti 的個人及職業目標將與客戶的目標保持一致,雙方共同努力達成共同成果並創造共享價值。
e.創意貢獻:Don Trotti 將為專案或活動帶來富有創意與創新的貢獻,提出新穎的想法與創新的解決方案,以達成既定目標。
f.尊重專業能力:Don Trotti 將肯定並尊重客戶團隊成員的專業能力與貢獻,重視人才的多元性,並培養以相互尊重為基礎的合作文化。
g.衝突管理:如發生分歧或潛在衝突,Don Trotti 致力於以專業且具建設性的方式解決爭議,促進對話並尋求互惠的解決方案。
h.積極參與:Don Trotti 將積極參加客戶所舉辦的會議、腦力激盪及其他協作活動,主動參與討論與決策。
i.彈性:本於合作精神,Don Trotti 將彈性配合專案或活動範圍內的計畫變更或必要調整,對新情況展現彈性與應變能力。
j.信任與保密:Don Trotti 將珍視客戶於分享敏感或策略性資訊時所給予的信任,對該等資訊予以保密,避免向第三人為未經授權的揭露。
k.共同責任:Don Trotti 將對達成約定目標承擔責任,完成所分配的任務,並遵守約定的期限與品質標準。
l.建設性回饋:Don Trotti 將就團隊表現及專案進度向客戶提供建設性回饋,為流程與成果的持續改進作出貢獻。
m.團隊凝聚力:Don Trotti 將促進團隊內部的凝聚與協作,營造正面的工作環境,並支持其他團隊成員達成其目標。
n.持續學習:Don Trotti 將以開放的態度持續學習、習得新技能,把握專業發展機會,為個人及團隊的成功作出貢獻。
o.共慶成功:本於合作精神,Don Trotti 與客戶將共同慶祝所獲得的成功與成就,肯定個人及集體為專案或活動成功所作的貢獻。
7.職業操守:Don Trotti 承諾始終保持專業的行為,避免任何可能損害其自身或客戶聲譽的不當、侮辱性或擾亂性行為。
a.職業道德:Don Trotti 承諾秉持無可挑剔的職業道德,於執行任務及履行對客戶的承諾時展現投入、負責與認真的態度。
b.尊重:Don Trotti 將尊重團隊成員、商業合作夥伴以及參與專案或活動的所有人員,始終保持尊重、禮貌與專業的態度。
c.誠信:Don Trotti 將於所有職業往來中誠信、誠實行事,避免任何可能損害客戶信任或聲譽的欺騙、詐欺或不忠行為。
d.謹慎:Don Trotti 於處理其職責範圍內可接觸的敏感或私密資訊時,將保持謹慎並予以保密,避免向第三人為未經授權的揭露。
e.專業形象:Don Trotti 於演出、公開露面以及與大眾和媒體互動時,將保持整潔、專業的形象,正面展現客戶的形象與聲譽。
f.溝通:Don Trotti 將與團隊成員、商業合作夥伴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進行清楚、簡潔且專業的溝通,使用適當的語言,避免攻擊性或冒犯性的行為。
g.衝突管理:如發生分歧或潛在衝突,Don Trotti 將設法以具建設性且專業的方式加以解決,優先採取對話、調解及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h.壓力管理:Don Trotti 於承受壓力或緊迫的情況下將展現韌性與冷靜,保持專業態度,並以具建設性的方式因應挑戰與障礙。
i.適應能力:Don Trotti 將彈性因應計畫變更或不可預見的情況,展現心理與情緒上的靈活度,以適應新情況並保持專業的行為。
j.合作:Don Trotti 將與團隊成員及客戶的合作夥伴密切合作,培養以分享想法、相互尊重及達成共同目標為基礎的協作工作文化。
k.遵守內部政策:Don Trotti 將遵守客戶的內部政策、程序與指示,遵循既定規則,並為維護公司的職業倫理作出貢獻。
l.持續進修:Don Trotti 將透過持續培訓與專業發展不斷提升技能與知識,投資於個人成長,提升其身為藝人及合作者的價值。
m.時間管理:Don Trotti 將有效管理時間與資源,以提升工作效率並如期完成任務,優先處理重要事項並避免不必要的干擾。
n.信守承諾:Don Trotti 將履行對客戶的全部承諾,遵守已簽署的合約、所作的承諾及約定的期限,於執行任務時展現可靠與守時。
o.建設性回饋:Don Trotti 將以專業且尊重的方式給予及接受建設性回饋,為團隊內個人及集體表現的持續改進作出貢獻。
8.尊重權利:Don Trotti 承諾於演出期間尊重客戶、其他藝人、工作人員及觀眾的權利與利益,避免任何侵害著作權、商標權或人格權的行為。
a.著作權:Don Trotti 將尊重與其藝術作品相關的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確保於其演出中使用任何受著作權保護的素材前取得必要的授權。
b.尊重原創作品:Don Trotti 將尊重其他藝人及作者的原創作品,避免於其自身演出中抄襲、仿冒或未經授權使用他人作品。
c.隱私權:Don Trotti 將尊重參與其演出或專案之人員的隱私權,於出版品、錄音錄影或廣播中使用其肖像前取得其知情同意。
d.資料保密:Don Trotti 將對客戶或任何其他方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及敏感資料予以保密,承諾不揭露該等資訊或將其用於未經授權的目的。
e.隱私保護:Don Trotti 將尊重團隊成員、商業合作夥伴及大眾的隱私,避免不當侵擾其私生活,或為個人或商業目的利用其肖像或聲譽。
f.隱私權:Don Trotti 將尊重其他藝人、團隊成員及大眾的隱私權,不侵擾其私生活,亦不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揭露有關其的機密資訊。
g.合約義務:Don Trotti 將履行與客戶及其他方所簽署的所有合約與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並尊重各方的權利與義務。
h.言論自由:Don Trotti 將尊重他人的言論自由與表達意見的權利,營造開放且相互尊重的環境,使各種想法與觀點得以自由表達,而無須擔心遭到報復。
i.個人資料保護:Don Trotti 將確保團隊成員、商業合作夥伴及大眾個人資料的保護與安全,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侵害隱私或未經授權存取該等資料。
j.尊重傳統與習俗:Don Trotti 將尊重他人的傳統、習俗與文化信仰,避免基於種族出身、宗教、性別或任何其他受保護特徵的歧視、汙名化或偏見。
k.不歧視:Don Trotti 承諾不因任何人的種族出身、宗教、性傾向、性別認同、身心障礙或任何其他受保護特徵而對其加以歧視或騷擾。
l.尊重勞工權利:Don Trotti 將尊重勞工的權利,確保參與其演出或專案的所有人員均依照國內及國際勞動法規與標準,受到有尊嚴、尊重且公平的對待。
m.尊重兒童權利:Don Trotti 將尊重兒童及青少年的權利,避免對其剝削、虐待或損害其福祉,並確保其於所有活動中的保護與安全。
n.社會責任:Don Trotti 將於社群媒體及網路平台上負責任地行事,避免任何可能損害客戶聲譽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發布內容或行為。
o.遵守法令規章:Don Trotti 於從事其職業活動時將遵守所有適用的法令規章,避免任何違反國內及國際法律的行為,並於必要時與主管機關合作。
9.活動宣傳:Don Trotti 承諾積極參與活動的宣傳推廣,運用其個人傳播管道鼓勵大眾到場及參與。
a.積極參與:Don Trotti 承諾向其粉絲、社群網絡及業界聯絡人積極宣傳活動,運用線上與線下平台提高活動的曝光度與知名度。
b.參與行銷活動:Don Trotti 將參與客戶所舉辦的行銷及宣傳活動,提供影片、照片、訪談或個人化訊息等宣傳內容,以支援活動的推廣。
c.社群媒體宣傳:Don Trotti 將定期於其社群媒體帳號分享活動資訊,使用相關主題標籤、吸睛的視覺素材及引人入勝的貼文,鼓勵其粉絲參與。
d.發布獨家內容:Don Trotti 將發布與活動相關的獨家內容,例如幕後花絮、彩排片段、趣聞軼事或其演出的預告,以於活動前、活動中及活動後激發觀眾的興趣與熱情。
e.個人化邀請:Don Trotti 將向其粉絲及業界聯絡人寄送個人化邀請,鼓勵其出席活動,突顯其參與演出的獨特之處與吸引力,並為出席者提供特別優惠。
f.與媒體合作:Don Trotti 將與地方、全國及國際媒體合作,確保活動獲得廣泛的媒體報導,並參與訪談、廣播節目、報刊文章及電視報導,以宣傳其參與演出。
g.運用電子報:Don Trotti 將於其電子報及電子郵件通訊中加入活動資訊,向其訂閱者提供定期更新、特別優惠及專屬邀請,以鼓勵其參與。
h.於先前演出中宣傳:Don Trotti 將利用其先前的演出向現場觀眾宣傳活動,透過發放傳單、海報或於舞台上宣布,告知並鼓勵觀眾觀賞其即將舉行的演出。
i.與合作夥伴合作:Don Trotti 將與活動合作夥伴及贊助商合作,盡可能擴大宣傳觸及範圍,參與聯合宣傳活動、競賽或品牌體驗活動,以觸及新的受眾並提升參與度。
j.交叉推廣:Don Trotti 將與音樂產業的其他藝人或網紅建立交叉推廣合作關係,以擴大其受眾群,並向彼此的粉絲及人脈網絡相互推廣活動。
k.運用付費廣告:Don Trotti 得於社群媒體、搜尋引擎或其他線上平台使用付費廣告,以提高活動的曝光度並觸及特定目標受眾。
l.舉辦宣傳活動:Don Trotti 將舉辦試聽會、粉絲見面會、簽名會或不插電音樂會等宣傳活動,為活動造勢並鼓勵大眾參與。
m.參與活動的社群媒體宣傳:Don Trotti 將參與活動的社群媒體宣傳,分享貼文、與粉絲互動,並為其參與演出營造正面的話題熱度。
n.運用視覺及影音素材:Don Trotti 將提供具吸引力的視覺及影音素材配合活動宣傳,例如預告影片、音樂短片、海報及平面視覺設計,以吸引觀眾注意並激發觀眾對其參與活動的熱情。
o.持續投入:Don Trotti 將持續投入活動的宣傳直至活動舉行,始終支持客戶所舉辦的所有行銷及宣傳措施,確保其參與演出獲得充分突顯,並使活動充分發揮其成功潛力。
10.可配合性:Don Trotti 承諾隨時配合籌備活動所需的任何溝通或會議,並及時回應協調及規劃方面的請求。
a.快速溝通:Don Trotti 承諾易於聯繫,並透過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約定的通訊方式迅速回覆客戶的聯繫。
b.彈性的時程安排:Don Trotti 將於時程與規劃方面保持彈性,依活動需要出席會議、彩排、工作會議或演出,即使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亦同。
c.因應緊急情況:如發生緊急或危急情況,Don Trotti 將立即回應客戶的來電,並採取必要措施,以有效且專業的方式解決問題。
d.確認預訂:Don Trotti 將及時確認其能否配合客戶提議的日期及承諾事項,避免任何可能影響活動規劃的延誤或猶豫。
e.事先通知無法出席:如預期無法出席,Don Trotti 將盡快通知客戶並詳細說明其缺席原因,以確保能盡早作出替代安排。
f.優先事項管理:Don Trotti 將依重要性與急迫性安排其職業承諾的優先順序,確保客戶的專案與演出獲得最高優先的對待與全心投入。
g.出席會議:Don Trotti 將出席客戶所安排的所有會議,無論是實體會議、電話會議或視訊會議,確保所有重要討論與決策能及時進行。
h.遠端協作:如有必要,Don Trotti 將與客戶團隊進行遠端協作,使用即時通訊、視訊會議或文件共享平台等線上溝通工具,以維持有效溝通與密切協調。
i.出席彩排:Don Trotti 將出席客戶所安排的所有彩排及準備工作,確保其到場並全心投入演出的準備與精進。
j.與技術團隊合作:Don Trotti 將與客戶的技術團隊密切合作,配合進行諮詢、音響調整及技術彩排,以確保達到最佳的演出效果。
k.與合作者協調:Don Trotti 將與參與活動的其他合作者及合作夥伴協調其活動與時程,確保各方的時程與承諾同步,使活動順利、成功地舉行。
l.回應媒體請求:如收到媒體請求或訪談邀約,Don Trotti 將及時回覆媒體及記者的詢問,確保遵守任何媒體露面所約定的期限與條件。
m.支援宣傳活動:Don Trotti 將支援活動的宣傳工作,配合進行拍攝、宣傳訪談或公開露面,以宣傳其參與演出並引起大眾關注。
n.計畫中的承諾:於合約期間內,Don Trotti 將依計畫履行對客戶的承諾,確保遵守所有日期與義務,但有正當理由之特殊情況除外。
o.活動結束後的可配合性:即使於活動結束後,Don Trotti 仍將就客戶未來的專案與措施提供回饋、見解與貢獻,持續致力於合作與長期成功。
11.彈性:Don Trotti 承諾保持彈性,以因應活動不斷變化的需求,並依所遇到的要求與限制調整其演出或承諾事項。
a.彩排時程:Don Trotti 將於彩排時間方面保持彈性,依團隊需要安排時間,並接受必要的調整,以確保演出前的充分準備。
b.節目變更:面對節目變更或臨時調整,Don Trotti 將展現彈性,迅速適應新的指引,並確保於發生意外狀況時仍維持高水準的專業精神。
c.與團隊成員合作:Don Trotti 將與其他團隊成員密切合作,以開放態度看待每個人的想法與建議,並調整自身的貢獻,以確保團隊的凝聚與和諧。
d.多元的音樂風格:Don Trotti 將於音樂風格方面保持彈性,調整其曲目與詮釋方式以符合觀眾期望及活動要求,同時保有其藝術特色。
e.與技術團隊的合作:Don Trotti 將與技術團隊密切合作,以開放態度接受建議與調整,以提升其演出的音響、視覺及技術品質。
f.接受回饋:Don Trotti 將接受客戶團隊、合作者及觀眾的建設性回饋,並將這些意見作為學習及持續改進其演出的機會。
g.適應場地變更:Don Trotti 將彈性因應演出場地的變更,遵守新的後勤要求,並確保其演出能順利適應不同的環境。
h.配合訪談:Don Trotti 將於訪談及媒體露面方面保持彈性,配合媒體請求並調整其時程,以滿足活動的宣傳需要。
i.參與相關活動:Don Trotti 將參與簽名會、粉絲見面會或問答環節等相關活動,於時間安排及對支持者的投入方面保持彈性。
j.客製化曲目:Don Trotti 將提供客製化曲目以滿足活動的特定需求,依每個場合的主題、氛圍及目標觀眾調整其音樂選擇。
k.情緒管理:Don Trotti 將展現情緒上的彈性,有效管理現場演出中可能出現的壓力、緊張及負面情緒,同時保持其專業精神與專注力。
l.與合作者的協作:Don Trotti 將彈性地與其他客座藝人或樂手合作,適應不同的演奏風格,並於舞台上促進音樂上的和諧與藝術上的一致。
m.因應觀眾要求:Don Trotti 將於現場演出中彈性回應觀眾的要求,以自然、得體的方式加入觀眾點歌或與觀眾互動。
n.後勤限制的管理:Don Trotti 將彈性因應後勤及組織方面的限制,調整其行程、時程及準備工作,以確保有效、順利地參與活動。
o.因應變化:Don Trotti 將對變化及意外事件迅速作出反應,即時調整其計畫與行動,以便在遭遇挑戰時仍維持其演出的品質與影響力。
12.開放溝通:Don Trotti 承諾與客戶保持開放、透明的溝通,於發生任何問題或顧慮時及時反映,並與客戶共同尋求解決方案。
a.易於聯繫:Don Trotti 承諾提供最新的聯絡方式,並及時回覆電話、電子郵件及訊息,使客戶及團隊成員能方便地與其聯繫。
b.溝通頻率:Don Trotti 將與客戶保持定期溝通,分享其活動、專案及可配合時間的最新情況,以確保有效協調與相互理解。
c.透明度:Don Trotti 將於與客戶的溝通中採取透明的方式,坦誠分享相關資訊、所遭遇的挑戰及所發現的機會,以促進充分知情的決策並主動解決問題。
d.誠實:Don Trotti 將於與客戶的溝通中誠實、坦率,以具建設性且尊重的方式表達其意見、顧慮與想法,為營造信任與合作的文化作出貢獻。
e.積極傾聽:Don Trotti 將於與客戶溝通時積極傾聽,密切關注團隊的需求、建議與回饋,以促進相互理解並有效解決問題。
f.清楚明確:Don Trotti 將清楚、簡潔地溝通,使用淺顯易懂的語言,避免其訊息產生任何歧義或誤解,確保所有接收者都能充分理解關鍵資訊。
g.優先溝通管道:Don Trotti 與客戶將確定一個優先溝通管道,用於交換關鍵資訊及作出重要決策,確保緊急訊息能迅速、有效率地傳達。
h.保密:Don Trotti 將對客戶所分享的敏感或策略性資訊予以保密,避免向第三人為未經授權的揭露,並始終維護資料安全。
i.建設性回饋:Don Trotti 將就客戶的專案、表現及流程提供建設性回饋,指出優勢、有待改進之處及發展機會,以促進組織學習與持續創新。
j.回應速度:Don Trotti 將迅速回應客戶的資訊請求、詢問及徵詢,力求於約定時限內提供清楚、完整的答覆,以避免活動發生任何延誤或中斷。
k.危機情況下的溝通:如發生危急情況或危機,Don Trotti 將與客戶進行坦誠、有效的溝通,提供正確的資訊與建議,以妥善處理情況並盡量減少負面影響。
l.衝突管理:如發生分歧或衝突,Don Trotti 將設法以專業且具建設性的方式解決爭議,促進對話、調解並尋求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以恢復合作與信任。
m.活動報告:Don Trotti 將定期向客戶報告其活動、表現及成果,提供相關的量化及質化資料,以評估其貢獻及其履行承諾的進度。
n.溝通規劃:Don Trotti 將與客戶共同參與其專案及演出相關溝通的規劃,協助制定有效的溝通策略,以達成既定目標並充分發揮各項措施的影響力。
o.持續評估:Don Trotti 與客戶將持續評估雙方的溝通與合作,找出成功之處、挑戰及改進機會,並依需求及回饋調整其做法。
13.保密:Don Trotti 承諾對其參與活動過程中所揭露的敏感或私密資訊予以保密,避免任何未經授權的揭露。
a.敏感資訊保護:Don Trotti 承諾保護客戶的敏感及機密資訊,包括財務資料、經營策略、進行中的專案以及任何其他敏感或私密資訊。
b.限制存取:Don Trotti 將僅允許經授權人員接觸客戶的機密資訊,確保僅有相關團隊成員能取得該等資訊,並防止向第三人為未經授權的揭露。
c.限制使用:Don Trotti 將僅於其職務範圍內並僅為提供該資訊之目的使用客戶的機密資訊,避免為個人或商業目的濫用或未經授權使用該等資訊。
d.通訊保密:Don Trotti 將對客戶的內部通訊予以保密,防止未經授權揭露團隊內部以口頭、書面或任何其他通訊方式進行的討論、作成的決定或交換的資訊。
e.資料安全:Don Trotti 將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客戶機密資料的安全性與完整性,使用安全的儲存系統、高強度密碼以及符合既定安全標準的資訊管理做法。
f.客戶之顧客及合作夥伴的保密:Don Trotti 將對客戶的顧客、商業合作夥伴以及參與客戶業務活動的其他方的資訊予以保密,保護其隱私並防止未經授權揭露有關其的資訊。
g.揭露控管:Don Trotti 將審慎控管客戶機密資訊的揭露,未經事先授權不與第三人分享該等資訊,但法律或公司內部政策明確要求者除外。
h.保密協議(NDA):Don Trotti 將遵守與客戶或任何其他方簽署之保密協議(NDA)的條款與條件,承諾於受聘期間及聘用期滿後均不以未經授權的方式揭露或使用機密資訊。
i.進行中專案的保密:Don Trotti 將對客戶進行中的專案、發展中的合作及策略性措施的細節予以保密,避免於正式公布前過早或未經授權地揭露該等資訊。
j.營業秘密保護:Don Trotti 將保護客戶的營業秘密及專有資訊,確保其不會被揭露予可能利用其謀取利益的競爭對手或第三人。
k.遵守保密承諾:Don Trotti 將履行與客戶及其他方所作的保密承諾,遵守已簽署保密協議的條款與條件,並確保以最審慎、最謹慎的方式處理所有機密資訊。
l.保密培訓:Don Trotti 將參加客戶所舉辦的保密及資料安全培訓,隨時掌握保護機密資訊的最佳做法與法律要求。
m.風險管理:Don Trotti 將辨識並評估與客戶資訊保密相關的潛在風險,採取預防及減緩措施,以降低未經授權揭露或違反保密義務的風險。
n.違反時的責任:如發生客戶機密資訊外洩或違反保密義務的情形,Don Trotti 將立即通知管理團隊,並採取矯正措施以限縮損害並防止再次發生。
o.長期承諾:Don Trotti 承諾於其聘用結束後持續對客戶的資訊予以保密,遵守合約所定的保密義務,並維護公司的信任與聲譽。
14.長期承諾:如合約規定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建立長期關係,Don Trotti 承諾於該關係存續期間始終保持對客戶的忠誠與投入。
a.共同願景:Don Trotti 認同客戶的長期願景,並承諾透過使其個人目標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來促成該願景的實現,以促進共同成長與長久成功。
b.穩定性與延續性:Don Trotti 承諾確保其與客戶合作的穩定性與延續性,避免其投入程度過度波動,並促進穩固、可靠的長期工作關係。
c.個人投入:Don Trotti 將親自投入與客戶的關係,投入時間、精力與資源,為公司的長期發展與成功作出貢獻。
d.適應能力:Don Trotti 將適應並及時因應音樂產業及商業環境的發展與變化,持續適應不斷出現的新趨勢、新挑戰與新機會。
e.續約承諾:Don Trotti 將以開放態度考慮於其初始合約期滿時與客戶續約,評估長期合作的機會,並就繼續合作的條件與條款進行商討。
f.合作與協作:Don Trotti 將促進與客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合作與協作,密切配合以達成共同目標並共同因應挑戰。
g.專業發展:Don Trotti 承諾支持其自身及客戶的專業發展,積極尋求提升技能、習得新知並拓展視野,以更有效地為公司作出貢獻。
h.信任與忠誠:Don Trotti 將與客戶維持信任與忠誠的關係,尊重公司的價值觀、政策與利益,並始終以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
i.誠信:Don Trotti 於與客戶的所有往來中將秉持誠信與倫理,堅守最高的專業標準,避免任何可能損害公司聲譽或公信力的行為或舉動。
j.品質承諾:Don Trotti 承諾身為藝人於其演出及專案中維持高品質標準,確保每個專案皆以用心、專業且卓越的方式完成,以符合客戶及觀眾的期望。
k.關係管理:Don Trotti 將與客戶團隊及其他合作夥伴建立穩固而長久的關係,促進開放溝通、用心傾聽與建設性合作,以解決問題並強化專業連結。
l.財務責任:Don Trotti 將以負責、透明的方式管理其財務與資源,確保嚴格、誠實地遵守與客戶達成的所有財務及合約約定。
m.創新與創意:Don Trotti 將於其專案及演出中鼓勵創新與創意,探索新的想法、方法與合作方式,以推動客戶的成長與創新。
n.回饋與持續改進:Don Trotti 重視對其表現與貢獻的建設性回饋及定期評估,並運用這些資訊不斷改進,以適應客戶及產業不斷變化的需求。
o.永續承諾:Don Trotti 將支持客戶的永續發展及社會責任措施,承諾透過其職業活動減少環境足跡、促進社會共融,並為社會及環境作出正面貢獻。
15.持續評估:Don Trotti 承諾參與對其於活動中之表現及貢獻的定期評估,接受建設性回饋並尋求持續改進。
a.明確的目標:Don Trotti 與客戶將訂定明確且可衡量的目標,以定期評估其表現與貢獻,並為每個專案或承諾事項訂定具體的標準及成功指標。
b.評估會議:Don Trotti 與客戶將定期舉行評估會議,討論其進度、成就與挑戰,為分享回饋、建議及改進想法提供空間。
c.建設性回饋:客戶將就 Don Trotti 的表現向其提供具建設性且坦誠的回饋,指出其優勢、有待改進之處及發展機會,以促進其持續的專業成長。
d.自我評估:鼓勵 Don Trotti 定期進行自我評估,對照既定目標評估其自身表現與進度,確認其成就、挑戰及發展需求。
e.目標追蹤:Don Trotti 將密切追蹤其達成既定目標的進度,正確記錄其成就、期限及成果,以客觀評估其表現。
f.確認培訓需求:客戶將依評估結果確認 Don Trotti 的培訓與發展需求,提供培訓、教練指導或導師輔導的機會,以提升其技能與能力。
g.矯正行動計畫:如發現 Don Trotti 的表現存在落差,將與其共同制定矯正行動計畫,以解決問題並改善表現,並訂定具體的目標及應採取的行動。
h.鼓勵發揮優勢:客戶將鼓勵並重視 Don Trotti 的優勢與成就,肯定其貢獻並突顯其成功,以增強其動力與投入。
i.目標調整:將依 Don Trotti 的發展、興趣以及公司不斷變化的需求,定期調整其目標,確保這些目標始終切合實際、具挑戰性,並與整體目標保持一致。
j.360 度評估:除直接評估外,亦得採用 360 度評估,蒐集同事、客戶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回饋,以全面了解 Don Trotti 的表現。
k.監督合約承諾的履行:客戶將密切監督 Don Trotti 遵守合約承諾的情形,確保所有合約義務均如期並依約定條款履行。
l.過往表現評估:將對 Don Trotti 過往的表現進行檢視與評估,以找出可為未來決策及行動提供指引的趨勢、模式及經驗教訓。
m.獎勵與表揚:客戶將對 Don Trotti 的傑出表現給予獎勵與表揚,實施績效表揚計畫,以肯定其成就與投入。
n.透明溝通: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關於評估結果的溝通將是透明且開放的,提供坦誠且具建設性的回饋,以促進其專業成長與持續發展。
o.職涯發展:評估結果將於管理 Don Trotti 的職涯時納入考量,以找出晉升、升遷或發展新技能的機會,使其職涯抱負與公司的需求相契合。
演出條件
演出時長:藝人 Don Trotti 的演出將於約定時間開始,並於合約規定的時間結束。如需將演出延長至約定時間以外,須事先經 Don Trotti 與客戶書面同意,並可能產生額外費用。
1.目的:演出條件界定 Don Trotti 於為客戶進行藝術表演時必須遵守的期望、要求與標準。
a.適用範圍:演出條件涵蓋 Don Trotti 藝術演出的所有面向,包括其舞台表演、與觀眾的互動、職業操守以及對客戶指引的遵守。
b.藝術品質:演出條件旨在確保 Don Trotti 呈現高品質的藝術表演,展現其才華、創造力及對藝術的投入。
c.個人投入:Don Trotti 承諾帶來真實、真摯的演出,於每一次演出中全心全意投入,為觀眾帶來難忘而充實的體驗。
d.專業精神:演出條件要求 Don Trotti 始終保持專業的行為,遵守時程、守時、遵守合約,並以適當的方式與各利害關係人互動。
e.遵守指引:Don Trotti 必須遵守客戶所提供的具體指引與要求,例如技術要求、安全須知、內容限制以及活動籌辦單位的特殊要求。
f.健康與身心狀態:Don Trotti 須照顧好其身體及心理健康,以確保最佳的演出狀態,於演出前、演出中及演出後避免危險行為,並採取適當的保健措施。
g.與觀眾互動:Don Trotti 必須以正面、尊重的方式與觀眾互動,營造友善、包容的環境,滿足粉絲的合理要求,並避免任何冒犯性或不當的行為。
h.品牌形象:演出條件包括維護 Don Trotti 及客戶的品牌形象,維持呈現標準,避免有損聲譽的行為,並忠實展現品牌的價值觀與倫理。
i.安全:Don Trotti 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其自身及其團隊於演出期間的安全,遵守既定的安全規範,並立即通報任何安全事故或問題。
j.與團隊合作:Don Trotti 須與技術團隊、製作人員以及參與演出執行的任何其他人員充分合作,遵循指示,並為營造協作的工作環境作出貢獻。
k.彈性:Don Trotti 必須展現彈性與適應能力,以因應演出不斷變化的要求,以創意解決問題,並以專業的態度因應意外情況。
l.彩排與準備:Don Trotti 必須於每場演出前投入必要的時間進行彩排與準備,確保於技術、心理及情緒上做好充分準備,以呈現高品質的演出。
m.回饋與評估:演出條件得包括於演出後蒐集回饋與評估的機制,使 Don Trotti 與客戶能記取經驗教訓並持續提升演出品質。
n.免責條款:本條款明定,演出條件並不保證每場演出皆能成功或令觀眾滿意,而是為指引及評估 Don Trotti 於其藝術演出中的努力提供一個架構。
2.曲目與演出內容:Don Trotti 承諾依與客戶的約定,演出符合觀眾期望及活動風格的音樂曲目。對約定音樂曲目的任何重大變更,必須至少於活動前 [天數] 天通知客戶並經客戶書面核准。
a.曲目的定義:曲目係指 Don Trotti 於為客戶演出時將演唱或演奏的歌曲或音樂作品清單。
b.歌曲選擇:Don Trotti 負責依其藝術風格、個人偏好以及目標觀眾的期望選擇其曲目中的作品。
c.多元性與一致性:曲目應涵蓋多種風格、曲風與節奏,以維持觀眾的興趣,同時保持主題或風格上的一致性。
d.因應觀眾:Don Trotti 必須依其演出的特定觀眾調整曲目,考量音樂偏好、年齡、文化及其他相關因素。
e.新作品:鼓勵 Don Trotti 於其曲目中加入新作品,使其演出保持新鮮感與創新性,讓觀眾於每場演出中皆能獲得全新的體驗。
f.準備與彩排:於每場演出前,Don Trotti 必須透過練習及排練所選作品來準備其曲目,以確保詮釋流暢、專業。
g.演出時長:曲目必須配合演出的預定時長,確保有足夠的作品填滿所分配的時間,且不影響藝術品質或藝術完整性。
h.歌詞內容:曲目中歌曲的歌詞必須得體並符合善良風俗標準,避免使用任何對目標觀眾而言猥褻、冒犯或不當的語言。
i.文化多元性:曲目得包括來自不同文化及語言的歌曲,以展現多元性與包容性,同時向觀眾介紹各種音樂風格。
j.主題與敘事:所選作品得因其能傳達普世主題、講述引人入勝的故事或喚起觀眾強烈情感而入選。
k.情感感染力:曲目的設計應能引起觀眾的情感共鳴,於整場演出中創造喜悅、感傷、驚嘆或振奮的時刻。
l.觀眾參與:曲目應包括能鼓勵觀眾參與及互動的作品,引導觀眾跟唱、跳舞或回應 Don Trotti 所發出的提示。
m.風格平衡:曲目應於不同音樂風格與節奏之間保持平衡,將充滿活力的輕快曲目與較為舒緩、內斂的抒情歌曲交替安排。
n.與伴奏音軌同步:如有必要,Don Trotti 必須使其曲目與預定用於伴奏的音軌或音樂編曲同步,遵守預先確定的時間點與提示。
o.曲目的演進:曲目得依觀眾反應、音樂潮流、新專輯發行或 Don Trotti 的藝術靈感隨時間演進,以確保為所有人帶來充滿活力且豐富的體驗。
3.演出品質:Don Trotti 承諾呈現高品質的演出,遵守音樂產業的專業標準。他將確保所詮釋的每首作品音準正確、節奏與旋律精準,並富有表現力。
a.藝術標準:Don Trotti 承諾於為客戶進行的所有演出中維持高水準的藝術品質,展現其才華、創造力與專業精神。
b.技術造詣:演出品質取決於 Don Trotti 詮釋其歌曲時的技術造詣,包括演唱音準、節奏精準度以及(如適用)器樂演奏的流暢度。
c.情感表現力:Don Trotti 必須於演出中展現真實的情感表現力,傳達真摯的情感,並透過音樂與觀眾建立深刻的連結。
d.舞台投入:演出品質取決於 Don Trotti 的舞台投入,以其舞台魅力、個人特質及營造沉浸式氛圍的能力吸引觀眾。
e.活力與動感:Don Trotti 必須為其演出注入活力與動感,維持引人入勝的節奏,並於整場演出中激發觀眾的熱情。
f.與觀眾互動:與觀眾進行正面且富感染力的互動能提升演出品質,促進開放的交流,鼓勵觀眾參與,並敏銳地回應觀眾的反應。
g.創意即興:Don Trotti 得透過加入創意即興元素、探索新的音樂構想,並依現場情況與氛圍調整其詮釋方式,來豐富其演出品質。
h.曲目的多元性:演出品質亦受 Don Trotti 曲目的多元性與原創性影響,曲目應提供多種音樂風格、曲風與歌曲,以滿足廣泛的品味與偏好。
i.和諧合作:如 Don Trotti 於演出中與其他藝人或樂手合作,他必須維持和諧、默契的合作,使其表現與合作夥伴協調一致,為觀眾提供完整一致的體驗。
j.嚴謹準備:演出品質亦取決於事前的嚴謹準備,包括充分的彩排、技術調整以及對演出各面向的周密規劃。
k.失誤處理:如演出中發生失誤或意外問題,Don Trotti 必須以專業的態度加以處理,盡量減少其對演出的影響,並專注於維持藝術體驗的連貫性。
l.適應現場條件:演出品質要求能適應不斷變化的條件,例如場地聲學效果、觀眾反應、技術突發狀況或氛圍變化,並相應調整演出,以維持品質與藝術完整性。
m.持續評估:Don Trotti 與客戶承諾持續評估演出品質,蒐集觀眾回饋,分析建設性批評,並找出改進機會,以提升藝術體驗。
n.培訓與發展:Don Trotti 得投資於其藝術培訓與發展,透過上課、與導師合作以及探索新的音樂技巧與方法,不斷提升其演出品質。
o.追求卓越:最後,演出品質取決於 Don Trotti 對藝術卓越的不懈追求,力求超越期望、突破創作界限,並為觀眾呈現難忘的演出。
4.舞台魅力:Don Trotti 承諾於整場演出中保持富有活力與感染力的舞台表現,以適當的方式與觀眾互動,並確保與其樂團其他成員(如有)進行有效溝通。
a.舞台魅力的定義:舞台魅力係指 Don Trotti 以引人入勝、具衝擊力的方式駕馭並影響舞台空間,從而吸引觀眾注意力並觸動其情感的能力。
b.個人魅力與自信:強大的舞台魅力有賴於 Don Trotti 與生俱來的個人魅力與自信,散發出存在感與從容氣度,瞬間吸引觀眾的注意。
c.非語言溝通:舞台魅力包括透過手勢、臉部表情、肢體動作與姿態進行有效溝通,以強化音樂的情感訊息並與觀眾建立連結。
d.空間運用:Don Trotti 必須有策略地運用舞台空間,流暢且有意識地移動,占據舞台的不同位置,創造富有動感與感染力的視覺時刻。
e.與觀眾互動:強大的舞台魅力展現於與觀眾進行真誠且富感染力的互動,包括眼神交流、問候與致謝,以及鼓勵觀眾參與。
f.情感表現力:真摯而有力的情感表現力能增強舞台魅力,使 Don Trotti 能令人信服、動人心弦地傳達其音樂所承載的情感與故事。
g.動感與活力:富有動感與活力的舞台表現能吸引觀眾的注意力,並於整場演出中維持其興趣,營造持續的正能量並激發觀眾的熱情。
h.真實與誠摯:真實、真誠的舞台表現展現 Don Trotti 獨特的個性及其對藝術的真誠投入,避免任何可能損害其演出可信度的做作或矯飾。
i.適應不同風格:Don Trotti 的舞台表現必須能適應不同的音樂風格與演出情境,依現場氛圍及觀眾調節其能量、表達與舉止。
j.情感強度的拿捏:良好的舞台魅力包括純熟地拿捏所傳達情感的強度,避免可能被視為過度或不當的極端表現,同時與觀眾保持真實的情感連結。
k.與團隊的默契:Don Trotti 與其演出團隊成員之間的默契能增強其舞台魅力,包括彼此會心的眼神交流、協調一致的動作,以及於舞台上營造整體的凝聚感。
l.壓力與緊張的管理:穩健的舞台魅力使 Don Trotti 能有效管理公開演出所固有的壓力與緊張,於可能面臨挑戰時仍保持冷靜、專注與全心投入。
m.創新與創意:出眾的舞台魅力以創新與創意脫穎而出,探索運用空間、動作與表達的新方式,為觀眾帶來驚喜與愉悅。
n.持續評估:Don Trotti 與客戶承諾定期評估其舞台魅力,蒐集觀眾回饋,分析錄影畫面,並找出有待改進之處,以提升其舞台影響力。
o.演進與成長:最後,Don Trotti 的舞台魅力是一個持續演進與成長的過程,他承諾不斷學習、探索新技巧並突破其表演界限,以呈現日益豐富、引人入勝的舞台體驗。
5.服裝規定與外表形象:Don Trotti 承諾遵守客戶為活動所訂的服裝規定,確保其外表形象得體、專業,並與活動的品牌形象相符。
a.定義:Don Trotti 的穿著與外表形象是其舞台呈現的重要元素,有助於營造其為客戶演出的氛圍、風格與整體形象。
b.形象的呈現:Don Trotti 的穿著與外表形象應展現其希望於舞台上呈現的藝術形象與個性,並與其音樂風格、價值觀及觀眾期望一致。
c.合乎場合:Don Trotti 的穿著與外表形象應適合每場演出的具體情境,考量場地、活動類型、目標觀眾及其藝術訊息。
d.優雅與風格:鼓勵 Don Trotti 選擇優雅、時尚的服裝,以襯托其身形並吸引觀眾的注意,同時展現其個人風格與藝術創意。
e.舒適與活動自如:除美觀之外,Don Trotti 的服裝亦應舒適並能保有最大的活動自由,使其於演出中能輕鬆移動並感到自在。
f.色彩與配件的搭配:Don Trotti 的穿著應於色彩、圖案及配件方面精心搭配,以於舞台上營造和諧、專業的美感。
g.獨創性與創意:鼓勵 Don Trotti 於服裝選擇上展現獨創性與創意,嘗試獨特的設計、有趣的材質以及使其於舞台上與眾不同的視覺元素。
h.適應環境條件:Don Trotti 的穿著應適應演出的環境條件,考量季節、溫度、濕度及其他可能影響其舒適度的因素。
i.遵守服裝規定:於有明確服裝規定的特定活動中演出時,Don Trotti 必須遵守籌辦單位所訂定的指引,同時盡可能保有其藝術個性。
j.整潔與保養:Don Trotti 的穿著必須保持一塵不染、保養良好,確保衣物熨燙平整、鞋子擦拭光亮、配件狀況良好,以呈現專業的形象。
k.傳統與創新的平衡:Don Trotti 得於傳統服裝元素與更具創新或前衛的元素之間取得平衡,打造展現其藝術個性的獨特而現代的風格。
l.品牌呈現:Don Trotti 的穿著亦得用於強化客戶的品牌形象,融入低調的品牌元素,或展示與該品牌相關的標誌或圖案。
m.後勤方面的考量:於選擇服裝時,Don Trotti 應考量後勤方面的因素,例如是否易於保養、能否快速更換以及與舞台燈光是否相配,以確保完美的呈現。
n.觀眾回饋:Don Trotti 亦得參考觀眾對其穿著的回饋,評估觀眾的反應與偏好,以調整其日後的服裝選擇。
o.演進與革新:最後,Don Trotti 的穿著得隨時間不斷演進與革新,以展現其藝術成長、不斷變化的影響及風格探索,為觀眾提供充滿活力且富啟發性的視覺體驗。
6.技術設備:Don Trotti 將至少於活動前 [天數] 天提供其技術設備需求的詳細清單,包括音響、燈光及舞台要求。所需的任何額外設備必須於活動前與客戶商討並達成協議。
a.技術設備的定義:技術設備係指 Don Trotti 演出所需的全部影音設備、樂器、音響系統、燈光以及任何其他技術器材。
b.音響系統:Don Trotti 必須確保配置高品質的音響系統,以精確重現其音樂,並為觀眾提供最佳的聽覺體驗。
c.樂器:Don Trotti 負責挑選並悉心保養其樂器,確保樂器於演出期間狀態良好並能發出優質的聲音。
d.音訊調整:Don Trotti 需要進行適當的音訊調整,以平衡音量、解決可能出現的回授問題,並提升其演出的整體音質。
e.舞台監聽:Don Trotti 得於演出期間使用舞台監聽喇叭掌握現場聲音,確保能清楚聽到自己的歌聲與樂器聲。
f.麥克風及配件:Don Trotti 應為其歌聲及樂器選擇合適的麥克風,並使用麥克風架、防噴罩及防風罩等配件,以提升收音品質。
g.舞台燈光:Don Trotti 得與燈光專業人員合作設計舞台燈光,以增強其演出效果,並為觀眾營造引人入勝的視覺氛圍。
h.視覺效果:除燈光外,Don Trotti 亦得加入影像投影、燈光秀及舞台布景等視覺效果,以豐富其演出的視覺體驗。
i.影音技術:Don Trotti 得運用 LED 螢幕、投影幕及直播設備等影音技術,為其演出增添新的層次。
j.技術控制:Don Trotti 應指定一名合格的技術人員於演出期間負責技術方面的工作,處理音訊設定、舞台換場及任何其他技術需求。
k.設備安全:Don Trotti 必須採取措施確保技術設備的安全,避免電力超載,妥善固定線材,並遵守安全指引以防止意外發生。
l.備援方案:Don Trotti 得針對演出期間的技術故障制定備援方案,包括備用設備、替代解決辦法及支援人員,以盡量減少中斷。
m.技術測試與彩排:於每場演出前,Don Trotti 應進行技術測試與彩排,以確保所有設備正常運作,影音設定處於最佳狀態。
n.後勤與運輸:Don Trotti 需安排技術設備的後勤與運輸,以確保設備準時運抵演出場地並順利架設。
o.設備投資:Don Trotti 得投資購買或租用高品質的設備,以提升其演出的製作水準,為觀眾帶來難忘的藝術體驗。
7.彩排與準備:Don Trotti 承諾參加充分的事前彩排,以確保活動當天的演出流暢、專業。他將與客戶所提供的技術人員密切合作,調整音量、燈光效果並完成任何其他必要的準備。
a.彩排規劃:Don Trotti 必須訂定彩排時程表,考量演出日期、特定的準備需求及其團隊的可配合時間。
b.彩排時長:彩排時間應足夠長,以便充分準備演出的每個元素,包括音樂、舞台走位及與觀眾的互動。
c.彩排頻率:Don Trotti 應依演出的複雜程度決定彩排頻率,確保分配足夠的時間熟悉演出內容並精修細節。
d.聚焦曲目:彩排應聚焦於即將舉行之演出中將表演的具體曲目,並特別留意新作品或難度較高的作品。
e.彩排架構:每次彩排的安排應涵蓋演出的所有面向,包括音樂、動作、詮釋、轉場銜接及間歇時間。
f.技術彩排:除音樂彩排外,Don Trotti 亦得安排技術彩排,以測試及調整影音設備、燈光、特效及演出的其他技術元素。
g.個人準備:除團體彩排外,Don Trotti 亦應花時間進行個人準備,複習樂譜、練習演唱或演奏技巧,並於腦中預演演出。
h.團隊協作:彩排為 Don Trotti 提供與製作團隊、樂手、和音歌手及參與演出的任何其他合作者協作的機會,以便交流想法、解決問題並協調一致。
i.建設性回饋:彩排應包括建設性回饋環節,供 Don Trotti 及其團隊討論演出的優點、缺點及有待改進之處。
j.實境條件彩排:為模擬真實的演出條件,Don Trotti 得於與實際演出場地相似的場所安排彩排,並調整聲學效果、燈光及舞台配置。
k.壓力管理:彩排亦是 Don Trotti 管理演出相關壓力與焦慮的機會,透過熟悉演出內容、建立自信並發展保持冷靜與專注的策略來達成。
l.持續評估:於整個彩排過程中,Don Trotti 及其團隊應持續評估演出,找出有待改進之處並作出相應調整。
m.適應能力與彈性:彩排亦能精進 Don Trotti 因應臨時意外與變更的適應能力與彈性,並制定應變計畫以因應任何突發狀況。
n.錄製與分析:Don Trotti 得錄製彩排及演出,以深入分析其表現,找出弱點並肯定成功之處,從而持續改進。
o.肯定進步:最後,彩排亦提供肯定所獲進步的機會,表揚團隊個人及集體的成就,並激勵大家追求藝術上的卓越。
8.安全:Don Trotti 將採取一切必要的預防措施,確保其自身及其團隊於演出期間的安全,遵守活動場地的安全規定,並遵從保全人員的指示。
a.風險評估:Don Trotti 及其團隊必須對每個演出場地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辨識可能危及觀眾及演出人員安全的潛在危害。
b.安全計畫:應依風險評估結果為每場演出制定詳細的安全計畫,列明預防措施及緊急應變程序。
c.與主管機關協調:Don Trotti 必須與地方主管機關、保全服務單位及活動籌辦單位協調,確保遵守安全規定,並於需要時有緊急救援服務可供支援。
d.安全訓練:參與演出的所有團隊成員皆必須接受安全訓練,包括疏散程序、急救及緊急情況處理。
e.標示與疏散:應設置清楚的標示及疏散路線,以便於發生緊急情況時引導觀眾前往緊急出口。
f.門禁管制:應實施門禁管制措施,僅允許持有有效門票或通行證的人員進入演出區域。
g.設備安全:技術設備及器材必須牢固安裝,以防止演出期間發生掉落或損壞的風險。
h.人潮管理:應制定人潮管理計畫,確保觀眾有序流動,防止發生過度擁擠或推擠踩踏的情況。
i.醫療救護:現場應配置緊急醫療服務,以便於有人受傷或身體不適時立即提供救護。
j.緊急通訊:應建立緊急通訊系統,以便於發生危機時保全團隊、緊急救援單位及主管機關之間能有效協調。
k.藝術表演風險管理:涉及特技或煙火等危險元素的演出,應特別注意藝人及觀眾的安全。
l.食品安全與衛生:如活動現場提供食品或飲料,必須採取措施確保其安全並符合衛生標準。
m.緊急行動計畫:應制定詳細的緊急行動計畫,以指引因應火災、重大傷害或安全威脅等各類緊急情況。
n.活動後評估:每場演出結束後,應進行活動後評估,分析所發生的任何事故,找出有待改進之處,並為日後的活動更新安全計畫。
o.責任與監督:安全責任由整個製作團隊承擔,並由一名指定的安全負責人直接監督,以確保遵守既定的安全規範與指引。
9.遵守法令規章:Don Trotti 承諾於演出期間遵守所有適用的法令規章,包括與著作權、肖像權及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規定。
a.遵守當地法規:Don Trotti 承諾遵守與其演出相關之所有適用的地方、國家及國際法律、規則與規章,包括勞動法規、安全規定及智慧財產權。
b.執照與許可:於每場演出前,Don Trotti 必須確保已向相關主管機關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許可及授權,包括演出許可、工作許可及音樂公開播送權。
c.責任保險:Don Trotti 必須投保足額的責任保險,以因應與其演出相關的潛在風險,包括財產損害、人身傷害及可能的法律爭議。
d.著作權保護:Don Trotti 必須尊重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於其演出中使用任何受著作權保護的素材(包括音樂著作、錄音著作及視覺著作)前取得必要的授權。
e.稅務申報:Don Trotti 負責履行其納稅義務,確實申報其演出所得的全部收入,並依現行稅法繳納應納稅款。
f.觀眾安全:Don Trotti 必須採取措施確保觀眾於其演出期間的安全與福祉,確保場地符合安全標準,並備有適當的緊急應變措施。
g.風險管理:Don Trotti 必須進行風險評估,以辨識與其演出相關的潛在危害,例如技術設備的使用、人潮相關風險及天候狀況,並採取措施降低這些風險。
h.安全訓練:Don Trotti 及其團隊必須接受安全訓練,以了解緊急應變程序、急救、場地疏散及演出中其他與安全相關的事項。
i.標示與標記:演出場地必須妥善標示及標記,指明緊急出口、危險區域、安全設備及其他相關資訊,以確保大眾及工作人員的安全。
j.緊急疏散:Don Trotti 必須制定緊急疏散計畫以因應任何危急情況,指派疏散負責人、規劃疏散路線,並定期進行疏散演練。
k.身心障礙者無障礙設施:演出場地必須便於身心障礙者進出,提供無障礙坡道、電梯、無障礙廁所及保留停車位等適當設施。
l.食品安全與衛生:如於演出期間提供食品或飲料,Don Trotti 必須確保其符合食品安全及衛生標準,以防止任何汙染或食物中毒的風險。
m.人潮管理:Don Trotti 必須與地方主管機關合作實施人潮管制措施,以確保觀眾的安全與舒適,避免過度擁擠並防止發生與人潮相關的事故。
n.緊急通訊:Don Trotti 必須建立緊急通訊系統,運用無線電對講機、行動電話及廣播系統等工具,以便於發生危急情況時有效協調。
o.監控與處置:於演出期間,Don Trotti 必須確保持續監控場地,以發現任何潛在的安全問題並迅速處置,必要時與保全人員及相關主管機關合作。
10.與觀眾的互動:Don Trotti 承諾以尊重且專業的方式與觀眾互動,滿足觀眾的合理要求,並避免任何冒犯性或不當的行為。
a.迎接與問候:Don Trotti 登台時必須熱情地迎接觀眾,親切問候並對其蒞臨表達感謝。
b.眼神交流:於演出期間,Don Trotti 應與觀眾保持經常性的眼神交流,以建立個人連結並提升觀眾的參與度。
c.開放溝通:Don Trotti 應以熱情與真誠回應觀眾的反應、提問及掌聲,以促進與觀眾的開放交流。
d.鼓勵參與:Don Trotti 得鼓勵觀眾積極參與演出,於表演中跟唱、跳舞或回應互動提示。
e.回應特殊要求:Don Trotti 得於可行且適當的範圍內滿足觀眾的特殊要求,例如演唱觀眾喜愛的歌曲或回答提問。
f.營造包容的氛圍:Don Trotti 必須確保營造包容的氛圍,使所有觀眾於其演出中皆感到受歡迎、受尊重並被代表。
g.幽默與輕鬆互動:Don Trotti 得於演出中加入幽默元素並與觀眾輕鬆互動,以緩和氣氛並營造友善、歡樂的環境。
h.說故事與分享:Don Trotti 得分享趣聞軼事、個人故事或其歌曲背後的創作靈感,以豐富觀眾的體驗並建立更深刻的情感連結。
i.處理干擾:如演出期間發生干擾或分心情況,Don Trotti 必須冷靜且專業地加以處理,保持專注並盡量減少其對演出流程的影響。
j.與粉絲互動:演出結束後,Don Trotti 得與粉絲見面,進行簽名、合照或非正式交流,對其支持表達感謝並強化與其社群的連結。
k.尊重界線:Don Trotti 必須尊重觀眾的個人界線及個人偏好,避免任何侵擾性或冒犯性的互動。
l.安全意識:Don Trotti 得透過清楚說明演出期間發生緊急或危險情況時應採取的行動,提升觀眾的安全意識。
m.尊重多元:Don Trotti 必須尊重其觀眾在文化、社會及族群上的多元性,避免任何歧視性的言語或行為,並倡導包容與寬容的價值。
n.感謝觀眾:Don Trotti 應於演出結束時向觀眾致意,感謝其於整場演出中的參與、支持及正面能量。
o.回饋評估:演出結束後,Don Trotti 得蒐集觀眾回饋,以評估其滿意度、確認優勢並找出日後演出有待改進之處。
11.音響與音量管理:Don Trotti 致力於適當控制其演出的音量,確保清晰可聞但不過於大聲,以免干擾活動場地內進行的其他活動。
a.音量平衡:Don Trotti 必須確保其人聲、樂器及任何其他音源之間的音量妥善平衡,以維持最佳音質。
b.混音精準度:於彩排及演出期間,Don Trotti 應與音控工程師合作精修混音,調整音量、等化及音效,以獲得清晰且均衡的聲音。
c.失真控制:Don Trotti 必須仔細監控增益並調整音響設備設定,以避免任何聲音失真,防止不必要的飽和與破音。
d.聽力保護:於彩排及演出期間,Don Trotti 及其團隊應採取措施保護聽力,使用耳塞或入耳式監聽,以減少暴露於高音量環境。
e.因應場地:Don Trotti 必須因應每個演出場地特有的聲學特性,依場館大小、建築結構及聲學效果調整音訊設定及音量。
f.防止回授:Don Trotti 應採取預防措施避免音訊回授,妥善擺放麥克風、調整等化器並控制舞台監聽喇叭,以盡量降低回授風險。
g.因應觀眾反應:如觀眾對音響或音量有負面反應,Don Trotti 應冷靜且專業地回應,採取適當的矯正措施以解決問題,並恢復舒適的聽覺體驗。
h.音量彈性:Don Trotti 必須能動態調節其歌聲及樂器的音量,以配合演出的能量及與觀眾溝通的需要。
i.重視聽覺舒適度:Don Trotti 應留意觀眾的聽覺舒適度,避免可能造成不適或聽覺疲勞的過高音量。
j.技術方面的考量:Don Trotti 及其團隊應考量所使用音響設備的技術規格,例如最大容許功率及頻率響應,以達成最佳的音響及音量管理。
k.與技術團隊溝通:Don Trotti 必須與音控工程師及其技術團隊保持清楚、開放的溝通,以分享有關音量及音訊設定的指示與回饋。
l.事前測試:於每場演出前,Don Trotti 得進行試音,以評估場地內不同位置的音質及音量,確保所有觀眾皆能獲得最佳的聽覺體驗。
m.平衡控制:Don Trotti 必須監控不同音源之間的平衡,確保每件樂器及每個人聲皆清晰可聞,並與其他演出元素保持平衡。
n.現場調整:於演出期間,Don Trotti 應能依場內條件的變化及觀眾回饋即時調整音量及音訊參數,以維持最佳音質。
o.持續評估:每場演出結束後,Don Trotti 及其團隊應持續評估音響及音量管理,蒐集觀眾回饋並找出日後演出的改進機會。
12.舞台條件:Don Trotti 承諾遵守客戶所提供的舞台條件,包括尺寸、配置及任何特定要求,以確保最佳的演出效果。
a.舞台空間:客戶承諾為 Don Trotti 的演出提供適當且安全的舞台空間,並考量其在尺寸、配置及設備方面的需求。
b.聲學效果:客戶將確保舞台的聲學效果達到最佳,以忠實重現聲音,並考量場地內的殘響、吸音及聲音擴散。
c.燈光:客戶將提供適當的燈光以突顯 Don Trotti 的演出,確保舞台上有充足的能見度,同時為該場合營造適當的氛圍。
d.影音設備:客戶將提供所有必要的影音設備,例如音響系統、螢幕、投影機及燈光設備,以支援 Don Trotti 的演出。
e.安全:客戶將確保舞台安全並符合現行安全標準,防止對藝人及觀眾造成墜落、滑倒、觸電或任何其他潛在危險。
f.藝人舒適度:客戶將確保 Don Trotti 及其團隊於舞台上享有最佳的舒適度,提供配備座椅、鏡子、茶點及休息區等設施的休息室。
g.無障礙:客戶將確保舞台人人皆可到達,考量行動不便者的需求,並提供坡道、電梯或其他必要設施。
h.網路連線:如有必要,客戶將於舞台提供穩定的網路連線,以利演出期間的溝通、多媒體內容分享及其他技術需求。
i.電力供應:客戶將提供充足的電力以支援舞台上使用的所有設備,避免演出期間發生超載及斷電。
j.舞台配置:客戶將與 Don Trotti 合作設計符合其藝術及後勤需求的舞台配置,考量樂器、麥克風、線材及其他必要元素的擺放。
k.標示與指引:客戶將提供清楚的標示與指引,引導藝人及技術人員於舞台及後台行動,以便於通行並盡量降低錯誤或混淆的風險。
l.支援服務:客戶將提供舞台支援服務,例如影音技術人員、舞台監督、醫護人員及其他合格專業人員,以於演出期間協助 Don Trotti 及其團隊。
m.清潔與維護:客戶將確保舞台於 Don Trotti 演出前、演出中及演出後保持清潔、維護良好,且無任何雜物或潛在危險。
n.溫濕度控制:客戶將監控並維持舞台的溫度與濕度,以確保藝人的舒適,並保護樂器及影音設備。
o.溝通與協調:客戶將與 Don Trotti 及其團隊保持開放溝通與有效協調,以確保所有舞台條件皆符合其需求與期望,使演出圓滿成功。
13.飲酒及藥物使用:Don Trotti 承諾於演出前或演出期間不飲酒或使用藥物,以確保專業的演出,並維護其自身、其團隊及觀眾的安全。
a.零容忍政策:客戶對 Don Trotti 演出期間的飲酒及藥物使用採取零容忍政策。
b.絕對禁止:Don Trotti 及其全體團隊於演出前、演出中或演出後,嚴禁飲酒或使用非法藥物。
c.個人責任:Don Trotti 應對其自身行為負責,並必須避免任何可能影響其演出或安全的飲酒或藥物使用。
d.宣導:客戶將向 Don Trotti 及其團隊宣導飲酒及藥物使用的危害,提供有關其對健康、表現及職業聲譽之負面影響的資訊。
e.對演出的影響:飲酒及藥物使用可能損害 Don Trotti 的認知、身體及情緒能力,進而影響其藝術表現及以專業方式與觀眾互動的能力。
f.安全風險:飲酒及藥物使用會增加舞台上發生意外、受傷及事故的風險,危及 Don Trotti、其團隊及觀眾的安全。
g.專業形象:客戶透過避免 Don Trotti 與飲酒或藥物使用產生任何關聯,保護其專業形象,以免損害其聲譽及演藝生涯。
h.榜樣:身為公眾人物,Don Trotti 應以身作則,採取健康、清醒的生活方式,以其對清醒與責任的堅持激勵觀眾。
i.支持與資源:客戶向 Don Trotti 及其團隊提供支持與資源,協助其因應可能導致飲酒或藥物使用的社交及職業壓力。
j.健康的替代方式:客戶鼓勵 Don Trotti 尋求健康、正面的替代方式來管理壓力、緊張與情緒,例如冥想、運動及社會支持。
k.負責任的行為:參加演出以外的社交場合或活動時,Don Trotti 必須表現出負責任的行為,避免過量飲酒或使用藥物。
l.終止條款:違反飲酒及藥物使用零容忍政策者,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的合約得立即終止,並將承擔嚴重的法律及職業後果。
m.保密:客戶將依適用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以最高度的保密處理有關 Don Trotti 或其團隊飲酒或藥物使用的任何資訊。
n.教育與預防:客戶致力於在音樂產業內推動酒精及藥物濫用的教育與預防,提升藝人、業界人士及大眾對相關風險的認識。
o.致力於健康與福祉:客戶與 Don Trotti 體認身心健康與福祉的重要性,並致力於營造健康、安全且無藥物濫用的工作環境。
14.變更及突發事件的處理:如演出期間發生臨時變更或不可預見的情況,Don Trotti 承諾以專業的態度加以處理,並與客戶的工作人員合作尋求有效的解決方案。
a.預判變更:Don Trotti 及其團隊必須預判演出前、演出中或演出後可能發生的變更,辨識可能的情境並制定適當的行動計畫。
b.彈性與適應能力:面對臨時變更,Don Trotti 必須展現彈性與適應能力,依新的情況調整其演出、時程及期望。
c.開放溝通:如發生變更或突發事件,Don Trotti 必須與其團隊、活動籌辦單位及任何其他相關方保持開放、透明的溝通,以分享相關資訊並協調必要的行動。
d.應變規劃:Don Trotti 應制定應變計畫,以因應設備故障、交通延誤、健康問題或任何其他可能影響演出之事故等突發情況。
e.迅速應變:如演出期間發生意外事件,Don Trotti 必須迅速且有效地應變以解決問題,同時盡量減少中斷並維持觀眾的參與。
f.團隊支援:Don Trotti 得仰賴其團隊的支援以因應變更及突發事件,與團隊密切合作尋求解決方案,並互相協助克服障礙。
g.任務優先排序:面對多項變更或複雜情況時,Don Trotti 必須依急迫性及重要性排定任務與行動的優先順序,以確保演出的延續。
h.壓力管理:突如其來的變更可能帶來壓力。Don Trotti 應培養壓力管理技巧,例如深呼吸、正向想像及專注於當下,以保持冷靜與穩定。
i.風險評估:於因應變更作出重要決定前,Don Trotti 必須評估各選項的潛在風險,並選擇最佳做法以盡量減少負面後果。
j.與觀眾溝通:如節目變更或演出中斷,Don Trotti 必須與觀眾清楚、直接地溝通,告知其情況,並視需要提供說明與指示。
k.學習與持續改進:於任何變更或突發事件發生後,Don Trotti 及其團隊得從經驗中學習,以改善其流程、強化其韌性,並更有能力因應日後類似的情況。
l.資源協調:如有必要,Don Trotti 得協調運用可用資源,例如增派人員、備用設備或替代方案,以解決所遭遇的問題。
m.與籌辦單位溝通:Don Trotti 應與活動籌辦單位保持主動溝通,隨時告知計畫變更,必要時諮詢其意見,並取得其支援以解決問題。
n.事件紀錄:演出結束後,Don Trotti 得記錄所發生的變更及突發事件,載明所採取的行動、記取的教訓及有效的解決方案,以供日後參考。
o.致謝與肯定:於克服變更或突發事件後,Don Trotti 得向其團隊、活動籌辦單位及觀眾表達感謝,感謝其於此期間的支持與體諒。
15.遵守合約條款:Don Trotti 承諾遵守本合約的所有條件,並遵從客戶為確保其演出順利進行及觀眾滿意而發出的一切合理指示與要求。
a.了解與理解:Don Trotti 同意詳閱演出預訂合約的所有條款與條件,並充分理解其所衍生的影響與義務。
b.遵守期限:Don Trotti 將遵守合約所規定的所有期限,包括確認演出日期、提供所需文件以及支付預付款或費用的期限。
c.遵守條款:Don Trotti 將遵守合約的所有條款及規定,包括與演出時長、演出曲目、付款條件及任何其他特定要求相關的條款。
d.與客戶合作:Don Trotti 將與客戶密切合作以確保遵守合約條款,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與資源,以利演出的規劃與執行。
e.開放溝通:如對合約條款有任何困難或分歧,Don Trotti 承諾與客戶開放、誠實地溝通,以尋求雙方滿意的解決方案並維持互信關係。
f.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合約條款的任何變更或修訂,僅得經 Don Trotti 與客戶雙方同意後為之,並必須以書面正式訂定,以避免任何歧義。
g.信守承諾:Don Trotti 將履行依合約所作的所有承諾,包括預定的演出、宣傳義務、合約限制及任何其他規定的條件。
h.資訊保密:Don Trotti 將對依合約所提供的所有機密資訊予以保密,未經事先授權不得向第三人揭露敏感細節。
i.藝術完整性:Don Trotti 將於尊重合約所列指示與期望的同時維護其藝術完整性,確保其演出符合約定的品質標準。
j.無法履行之通知:如因其無法控制的情況而無法履行合約條款,Don Trotti 將立即通知客戶,並主動尋求替代解決方案。
k.財務責任:Don Trotti 將承擔因未遵守合約條款而產生的任何財務責任,包括違約金、額外費用及客戶所蒙受的財務損失。
l.法律救濟:如就合約條款的遵守發生爭議或分歧,Don Trotti 與客戶同意循適當的法律途徑,依法公平地解決問題。
m.文件與證據:Don Trotti 將保存其遵守合約條款的文件與證據,例如書面通訊副本、付款確認及演出執行報告。
n.回饋與評估:每份合約結束時,Don Trotti 與客戶得進行相互評估,以評量合約條款的遵守情形,確認優勢及日後合作有待改進之處。
o.維持專業關係:無論合約結果如何,Don Trotti 與客戶承諾維持專業且相互尊重的關係,肯定雙方合作的價值,並共同努力達成其共同目標。
報酬
定義:報酬係指客戶同意就 Don Trotti 於活動中所提供的服務而給付予其的金錢酬勞或任何其他對價。
1.金錢酬勞:報酬將包括就 Don Trotti 向客戶提供之服務所給付的適當固定金錢酬勞,並依產業標準及 Don Trotti 的技能與經驗訂定。
a.演出酬勞:除固定酬勞外,Don Trotti 將另獲得演出酬勞,依其演出的成功程度與影響力計算,並視所達成的成果給予額外獎金。
b.社會福利:報酬亦得包括健康保險、人壽保險、帶薪休假及其他類似福利等社會福利,以確保 Don Trotti 的福祉與保障。
c.差旅津貼:Don Trotti 於巡演或因演出或職業活動出差時,將獲得差旅津貼,以支應其交通、住宿及餐飲費用。
d.宣傳費用:客戶亦得負擔與 Don Trotti 演藝事業相關的宣傳及行銷費用,例如廣告費、線上宣傳及宣傳內容製作費用。
e.收益分享:Don Trotti 的報酬得包括其演藝事業相關之演出、音樂銷售、版稅及其他收入來源所產生收益的一定比例,以進一步激勵其追求最大成功。
f.股票選擇權:於特定情況下,客戶得向 Don Trotti 提供其公司的股票選擇權或其他形式的股權參與,作為其報酬的一部分,使其得以分享公司成長的利益。
g.補助與獎助:作為報酬方案的一部分,客戶得協助 Don Trotti 取得補助、獎助或其他形式的資金,以支持其藝術及專業發展。
h.培訓與發展:Don Trotti 的報酬得包括專業培訓及發展計畫,以協助其提升技能、習得新知並於職涯中精進。
i.法律及財務協助:作為報酬的一部分,客戶得向 Don Trotti 提供法律及財務協助,包括有關合約、財務管理及權利保護的諮詢。
j.簽約獎金:Don Trotti 與客戶訂立新合約或建立新合作關係時,得獲發簽約獎金,以肯定其對公司的投入。
k.巡演分潤:報酬得包括 Don Trotti 巡演及現場演出所產生收益的一定比例,使其得以從舞台演出的成功中獲得財務利益。
l.諮詢與指導:Don Trotti 為客戶的其他藝人或團隊成員提供諮詢或指導服務時,得獲得報酬,以肯定其身為導師及產業專家的價值。
m.定期檢討:Don Trotti 的報酬將定期檢討,以確保其相對於產業標準及其對公司的貢獻始終具競爭力且公平。
n.彈性與協商:報酬得具彈性並可協商,以配合 Don Trotti 的個人需求與偏好,確保為所有相關當事人達成互惠的安排。
2.報酬金額:合約規定報酬金額或用以決定 Don Trotti 酬勞的計算方式,無論是固定費用、所產生收益的一定比例或其他公式。
a.基本薪資:Don Trotti 的基本薪資將依其經驗程度、技能、聲譽及產業標準訂定,並約定固定的月薪或年薪。
b.薪資級距:得依 Don Trotti 的職涯發展訂定薪資級距,並依其表現、於公司的年資及職務變動安排定期調薪。
c.演出酬勞:演出酬勞將依各項因素計算,例如活動或專案的類型與規模、演出時長、觀眾需求及預先訂定的成功標準。
d.獎金與激勵:客戶得依 Don Trotti 的傑出成就、特定目標的達成或客戶的整體績效,向其提供獎金與激勵,以獎勵其重大貢獻。
e.收益分享:Don Trotti 得依約定比例,分得其演出、錄音、版稅及其他與其演藝事業相關之收入來源所產生的收益。
f.福利:除金錢酬勞外,Don Trotti 得享有健康保險、帶薪休假、退休福利及其他社會福利等福利。
g.差旅津貼:Don Trotti 因演出、錄音或其他職業活動出差時,將獲得差旅津貼,以支應其交通、住宿及餐飲費用。
h.附帶費用:客戶得負擔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附帶費用,例如宣傳費用、製作費用、設備租金及其他團隊成員的差旅費用。
i.股票選擇權:客戶得向 Don Trotti 提供股票選擇權或其他形式的股權參與,作為其報酬的一部分,使其得以從公司的成長中獲益。
j.諮詢與指導費用:Don Trotti 為其他藝人或團隊成員提供諮詢或指導服務時,得獲支付費用,以肯定其專業能力及對公司發展的投入。
k.定期檢討:Don Trotti 的報酬將定期檢討,以反映通貨膨脹、音樂產業的變化及其個人表現,並視需要作出調整。
l.彈性的付款條件:Don Trotti 報酬的支付方式得經協商,以符合其財務需求及個人偏好,可選擇按月支付、預付款或依表現支付等方式。
m.透明度:Don Trotti 報酬的總額及其各組成部分的細節,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確規定,以確保雙方之間完全透明。
n.指數調整條款:得納入指數調整條款,依經濟指數或生活費用的變動自動調整 Don Trotti 的酬勞,以確保其購買力不隨時間減損。
o.提前終止條款:將明定合約提前終止時的報酬條件,以便於雙方合作提前終止時保護 Don Trotti 及客戶的財務利益。
3.付款時程:合約規定報酬的付款時程,包括預定的付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以確保 Don Trotti 能有效管理其現金流量。
a.付款頻率:對 Don Trotti 的付款將依確定的頻率進行,可為按月、按季或依雙方約定的其他時程。
b.付款條件:付款條件,包括資金轉帳方式及付款期限,將事先約定,以確保財務交易迅速、有效率。
c.預付款:得於專案或巡演的特定階段向 Don Trotti 支付預付款,作為其參與的保證,並支應與其演出相關的初期費用。
d.期中付款:視合約的期間長短及複雜程度,得定期安排期中付款,以於整個聘用期間支持 Don Trotti。
e.具體期限:每筆付款將訂有具體期限及明確的到期日,以避免付款過程中發生任何延誤或混淆。
f.扣除款項:得依現行法規自對 Don Trotti 的付款中扣除款項,以支應行政費用、適用稅款或其他法定扣繳。
g.付款計算:付款的計算將公開透明,並以事先約定的客觀標準為依據,例如演出場次、票房銷售、所產生的收益或其他相關績效指標。
h.付款確認:客戶將就每筆已支付的款項向 Don Trotti 提供書面確認,載明付款金額、日期及用途,以確保財務的可追溯性與透明度。
i.時程變更:付款時程的任何變更,例如付款日期或金額的修改,將事先通知 Don Trotti 並經雙方同意。
j.違約金條款:得就延遲付款納入違約金條款,明定無正當理由未遵守約定付款期限時的財務後果。
k.收益預付:得向 Don Trotti 預付未來收益,以確保其於整個聘用期間的現金流量穩定並支持其財務需求。
l.附帶費用結算:附帶費用,例如差旅、宣傳或製作費用,將納入付款時程,並依約定條件償付予 Don Trotti。
m.發票與憑證:Don Trotti 將提供發票或任何其他必要憑證,以利客戶付款,並確保符合會計及稅務要求。
n.付款選項:得考慮其他付款選項,例如電子支付、國際電匯或其他資金轉帳方式,以配合 Don Trotti 的偏好。
o.付款結清:所有款項依約定時程付清後,將向 Don Trotti 寄送最終付款確認,以示財務交易結清,並確保合作圓滿結束。
4.訂金:如有必要,合約得規定於 Don Trotti 開始提供服務前向其支付訂金,以支應初期費用並確保其對活動的承諾。
5.定義:訂金係指客戶於 Don Trotti 開始提供服務或演出前向其支付的首筆款項,作為其參與及投入專案或活動的保證。
a.訂金金額:訂金金額將依 Don Trotti 聘用的性質與範圍訂定,為雙方約定之報酬總額的一定比例,或合約所規定的固定金額。
b.訂金期限:訂金將於事先約定的特定日期支付予 Don Trotti,通常於開始提供服務或演出之前,以確保其能配合並投入活動或專案。
c.付款條件:訂金的付款條件將詳載於演出預訂合約中,包括付款方式、期限以及 Don Trotti 收取款項的方式。
d.訂金的用途:Don Trotti 得以訂金支應與其參與活動或專案相關的初期費用,例如交通、住宿、設備或演出前的準備費用。
e.收款確認:客戶將向 Don Trotti 提供收取訂金的書面確認,載明已付金額、付款日期及相關條件,以確保財務的可追溯性與透明度。
f.參與保證:訂金的支付保證 Don Trotti 依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參與活動或專案,並使雙方負有履行其合約義務的責任。
g.不予退還:除演出預訂合約另有規定外,訂金一般視為不予退還,於取消或未履行合約義務時,不會退還予 Don Trotti。
h.對報酬總額的影響:訂金金額將自 Don Trotti 就其服務或演出應得的報酬總額中扣除,剩餘尾款將依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條件支付。
i.利益保障:訂金作為 Don Trotti 的財務保障,以防範與其參與活動或專案相關的潛在風險,例如臨時取消或不可預見的計畫變更。
j.彈性:於特定情況下,得考慮訂金的特別安排,例如部分訂金或分期付款計畫,以滿足 Don Trotti 的特定需求或專案的特殊要求。
k.檢討條款:得納入檢討條款,於演出預訂合約的條件或要求發生重大變更時重新評估訂金金額,以確保 Don Trotti 獲得公平的酬勞。
l.合約承諾:訂金的支付構成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的合約承諾,正式確立雙方的專業關係,並為成功的合作奠定基礎。
m.開放溝通:有關訂金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將透過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的開放對話與溝通解決,尋求所有相關當事人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n.書面紀錄:有關訂金的所有細節,包括金額、付款日期及相關條件,將載明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確保清楚明確並符合約定條款。
6.差旅及住宿費用:合約得規定償付 Don Trotti 因參與活動而產生的交通、住宿、餐飲及其他相關費用。
a.費用負擔:客戶將依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負擔 Don Trotti 與其演出或職業活動相關的差旅及住宿費用。
b.交通:交通費用,包括前往演出場地所需的機票、火車票、客運車資或其他必要的交通費用,將由客戶負擔。
i.汽車交通:距離 200 公里以內者,必須提供至少有 3 個可用座位的汽車。乘客區必須能容納 Don Trotti 及其隨行人員。
ii.火車交通:距離 400 公里以內者,必須預訂至少 2 個經濟艙或商務艙座位。
iii.航空交通(Miles and More 計畫:9922 2781 1693 737):距離 300 公里以上者,Don Trotti 優先搭乘 Swiss International Air Lines。如 Swiss 無可用航班或轉機航班,下列航空公司亦可接受:
1.Austrian Airlines、Brussels Airlines、Eurowings、Discover Airlines、Lufthansa、Air Dolomiti、Croatia Airlines、LOT Polish Airlines、Luxair
2.Adria Airways、Aegean Airlines、Air Canada、Air China、Air India、Air New Zealand、All Nippon Airways(ANA)、Asiana Airlines、Avianca、Copa Airlines、EgyptAir、Ethiopian Airlines、EVA Air、Scandinavian Airlines(SAS)、Shenzhen Airlines、Singapore Airlines、South African Airways、TAP Air Portugal、Thai Airways、Turkish Airlines、United Airlines。
3.廉價航空:Don Trotti 不搭乘廉價航空。
c.住宿:客戶將於 Don Trotti 演出期間為其提供適當的住宿,形式可為飯店、公寓或事先約定的其他類型住宿。
i.飯店住宿(IHG 計畫:255223547)
1.星級:至少 4 星級或 5 星級
2.客房面積:至少 35 平方公尺
3.客房數量:1 間或 2 間,視隨行人數而定
4.床型:至少 1 張 King Size 雙人床及 1 張 Queen Size 雙人床
5.獨立衛浴:通常包括淋浴間或浴缸、馬桶及洗手台
6.盥洗用品:包括香皂、洗髮精、潤髮乳及乾淨毛巾
7.客房設施:包括電視、電話、迷你吧、保險箱、辦公桌、Wi-Fi 連線、泡茶/咖啡設備、吹風機、熨斗及燙衣板
8.客房清潔:每日清潔服務,並定期更換床單及毛巾
9.空調:冷氣或暖氣,確保四季皆舒適
10.隔音:客房應具隔音設施,以盡量減少來自外部或相鄰客房的噪音
11.客房服務:提供餐點、飲料及其他服務需求,例如乾洗、晨喚服務等
ii.公寓
1.臥室數量:至少 1 間或 2 間
2.公寓面積:至少 80 平方公尺
3.臥室面積:至少 40 平方公尺
4.床型:每間臥室至少 1 張 Queen Size 雙人床
5.獨立衛浴:通常包括淋浴間或浴缸、馬桶及洗手台
6.盥洗用品:包括香皂、洗髮精、潤髮乳及乾淨毛巾
7.客房設施:包括電視、電話、迷你吧、保險箱、辦公桌、Wi-Fi 連線、泡茶/咖啡設備、吹風機、熨斗及燙衣板
8.客房清潔:每日清潔服務,並定期更換床單及毛巾
9.空調:冷氣或暖氣,確保四季皆舒適
10.隔音:房間應具隔音設施,以盡量減少來自外部或相鄰房間的噪音
iii.別墅
1.臥室數量:至少 1 間或 2 間
2.別墅面積:至少 120 平方公尺
3.臥室面積:至少 55 平方公尺
4.床型:每間臥室至少 1 張 Queen Size 雙人床
5.獨立衛浴:通常包括淋浴間或浴缸、馬桶及洗手台
6.盥洗用品:包括香皂、洗髮精、潤髮乳及乾淨毛巾
7.客房設施:包括電視、電話、迷你吧、保險箱、辦公桌、Wi-Fi 連線、泡茶/咖啡設備、吹風機、熨斗及燙衣板
8.客房清潔:每日清潔服務,並定期更換床單及毛巾
9.空調:冷氣或暖氣,確保四季皆舒適
10.隔音:房間應具隔音設施,以盡量減少來自外部或相鄰房間的噪音
iv.其他
1.臥室數量:至少 1 間或 2 間
2.住宿面積:至少 120 平方公尺
3.臥室面積:至少 35 平方公尺
4.床型:每間臥室至少 1 張 Queen Size 雙人床
5.獨立衛浴:通常包括淋浴間或浴缸、馬桶及洗手台
6.盥洗用品:包括香皂、洗髮精、潤髮乳及乾淨毛巾
7.客房設施:包括電視、電話、迷你吧、保險箱、辦公桌、Wi-Fi 連線、泡茶/咖啡設備、吹風機、熨斗及燙衣板
8.客房清潔:每日清潔服務,並定期更換床單及毛巾
9.空調:冷氣或暖氣,確保四季皆舒適
10.隔音:房間應具隔音設施,以盡量減少來自外部或相鄰房間的噪音
d.餐飲:差旅期間所產生的餐飲費用亦由客戶負擔,可採每日餐費津貼方式,或於活動期間就現場用餐作出特別安排。
i.早上
1.飲料:客戶將負擔差旅及活動期間的飲料費用。
2.餐食:客戶亦將負擔差旅及活動期間的餐食費用。
ii.中午
1.飲料:客戶將負擔差旅及活動期間的飲料費用。
2.餐食:客戶亦將負擔差旅及活動期間的餐食費用。
iii.晚上
1.飲料:客戶將負擔差旅及活動期間的飲料費用。
2.餐食:客戶亦將負擔差旅及活動期間的餐食費用。
e.費用核銷政策:將訂定明確的費用核銷政策,使 Don Trotti 得申請核銷其差旅期間所產生的合格費用,並提供簡便、有效率的申請程序。
f.費用預支:得向 Don Trotti 預支費用以支應預估的差旅成本,確保其於巡演或因公出差期間可取得必要資金。
g.費用上限:得就特定費用(例如餐飲及雜支)設定上限,以控制成本並確保支出合理且不超出預定預算。
h.訂位管理:客戶將負責 Don Trotti 的訂位及差旅安排,確保機票、飯店訂房及其他安排均及時且依其需求完成。
i.安排的彈性:差旅及住宿安排將保持彈性,以配合 Don Trotti 的個人偏好,並考量其舒適度、地點及後勤需求。
j.差旅政策:將向 Don Trotti 提供詳細的差旅政策,明定其差旅的規則與指引,例如費用上限、訂位程序及可核銷的項目。
k.旅遊保險:客戶亦得為 Don Trotti 投保旅遊保險,承保緊急醫療費用、行程取消及與其因公出差相關的其他潛在風險。
l.與團隊協調:差旅安排將與客戶團隊及活動籌辦單位協調,以確保 Don Trotti 整個行程中後勤順暢、溝通有效。
7.額外費用:除基本報酬外,合約得規定償付 Don Trotti 於提供服務時所產生的附帶費用,例如設備租金、製作費用或特定宣傳費用。
a.額外費用的定義:額外費用包括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所有額外成本,例如為履行職業承諾所需的宣傳、製作、後勤及其他間接費用。
b.宣傳費用:宣傳費用包括與 Don Trotti 及其演出之廣告、行銷、傳播及宣傳相關的成本,旨在盡可能提高曝光度與影響力。
c.製作費用:製作費用涵蓋影音製作、音響、燈光、舞台設計及其他為確保 Don Trotti 演出品質與成功所需設備的費用。
d.設備租金:為租用 Don Trotti 演出所需的樂器、舞台設備、車輛或其他器材,可能需要支付設備租金。
e.人事費用:人事費用包括支援 Don Trotti 演出所需之技術人員、音控工程師、助理及其他技術團隊成員的薪資。
f.差旅費用:差旅費用涵蓋 Don Trotti 團隊為演出前往其通常居住地以外地點所產生的交通、住宿、餐飲及其他費用。
g.設備運輸費用:設備運輸費用包括運送及搬運 Don Trotti 演出所需之舞台設備、樂器及其他器材的費用。
h.授權及權利費用:授權及權利費用涵蓋為於 Don Trotti 演出中使用受保護內容而取得音樂授權、著作權使用費及其他必要許可的相關費用。
i.安全維護及保險費用:安全維護及保險費用包括與活動保全、責任保險、取消保險及其他保護 Don Trotti 演出所需保險相關的費用。
j.許可及執照費用:許可及執照費用包括取得舉辦 Don Trotti 活動所需之法定許可、場地使用許可、酒類販售執照及其他執照的相關費用。
k.行政費用:行政費用涵蓋管理費用、會計、合約管理、傳播及其他與協調和執行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間接費用。
l.場地租金:場地租金包括租用音樂廳、排練空間、錄音室及其他 Don Trotti 演出及彩排所需場所的費用。
m.餐飲服務費用:餐飲服務費用涵蓋於彩排、巡演或現場工作期間為 Don Trotti 團隊提供餐點及飲料的費用。
n.通訊費用:通訊費用涵蓋電話通訊、網路連線、通訊工具及其他與協調和管理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費用。
o.雜項費用:雜項費用包括 Don Trotti 演出所需的所有其他不可預見或未具體列明的費用,可能依各活動或專案的具體要求而有所不同。
8.額外報酬:如提供額外服務或表現超出預期,合約得規定給予 Don Trotti 額外報酬,以肯定其額外的努力與貢獻。
a.利潤分享:除基本薪資外,Don Trotti 得享有利潤分享,即將其演出或專案所產生利潤的一部分分配予其。
b.成就獎金:Don Trotti 達成或超越預先訂定的目標時,例如特定專輯銷量、演出的高出席率或其他重大成就,得獲發成就獎金。
c.巡演分潤:Don Trotti 得分享其巡演所產生的收益,即於其固定報酬之外,將演唱會淨利的一部分分配予其。
d.股票選擇權:客戶得向 Don Trotti 提供股票選擇權或其他形式的股權參與,使其得以分享公司成長的利益。
e.策略合作夥伴關係:Don Trotti 得參與與品牌、贊助商或其他商業夥伴的策略合作,並就其參與行銷或宣傳活動獲得額外報酬。
f.參與創作:如 Don Trotti 參與音樂創作過程,得就其作品的銷售及播放享有版稅,作為額外的報酬形式。
g.授權費:Don Trotti 得就其音樂於電影、廣告、電玩遊戲或其他媒體中的使用收取授權費,於現場演出之外創造額外的收入來源。
h.播放版稅:Don Trotti 得就其音樂於串流平台、廣播、電視及其他媒體上的播放收取播放版稅,確保其創作成果持續獲得報酬。
i.周邊商品:客戶得以 Don Trotti 的形象或音樂開發並銷售周邊商品,並將周邊商品銷售收入的一部分作為報酬分配予其。
j.私人演唱會:Don Trotti 得受邀參加私人演唱會或企業活動,於其常規公開演出之外賺取額外費用。
k.個人贊助:Don Trotti 得與希望將其形象與他相連結的品牌或公司簽訂個人贊助協議,並就其支持與代言獲得額外報酬。
l.直播與線上內容:Don Trotti 得於直播平台上將其現場演出營利化,或為其線上粉絲製作獨家內容,透過斗內、訂閱或廣告創造額外收入。
m.會員忠誠計畫:客戶得建立會員忠誠計畫以回饋 Don Trotti 的粉絲,並將商品或門票購買所產生收入的一部分作為報酬分配予其。
n.獎項與榮譽:Don Trotti 得因其藝術成就獲得獎項、榮譽或獎金,作為對其才華與努力的肯定及報酬。
o.藝術創新:如 Don Trotti 發展出藝術創新或獨特的創意概念,得獲得補助、獎學金或其他形式的資金以支持其藝術專案,並就其對音樂產業的貢獻獲得額外報酬。
9.指數調整條款:合約得納入指數調整條款,允許依通貨膨脹或其他經濟因素調整 Don Trotti 的報酬,確保其酬勞長期維持公平且具競爭力。
a.指數調整的定義:指數調整條款規定,Don Trotti 的報酬將依特定經濟指數或特定成本的變動定期調整。
b.目的:指數調整條款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 Don Trotti 的報酬隨經濟中物價及成本的變動而調整,以保障其購買力。
c.參考指數:將確定一項參考指數,例如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生產者物價指數(PPI)或其他相關經濟指數。
d.調整頻率:將明定調整的頻率,無論是每年、每半年或其他約定的間隔。
e.調整機制:將界定確切的調整機制,說明報酬將如何依參考指數的波動計算。
f.計算公式:將訂定精確的計算公式,以依參考指數的變動決定調整金額。
g.調整上限:得設定上限以限制調整幅度,從而避免 Don Trotti 的報酬過度波動。
h.通知:客戶同意於實施前,於合理期間內將對 Don Trotti 報酬的任何預定調整通知 Don Trotti。
i.協商:雙方得約定於實施前討論任何擬議的調整,使 Don Trotti 得以提供回饋或表達任何顧慮。
j.透明度:客戶承諾向 Don Trotti 提供有關參考指數、計算公式及所作調整的一切相關資訊,確保指數調整過程完全透明。
k.溯及效力:如調整的實施有所延遲,得溯及適用,以確保 Don Trotti 不因行政延誤而受到不利影響。
l.例外:如雙方認為適當,得訂定條款將特定類型的報酬或其組成部分排除於指數調整之外。
m.定期檢討:指數調整條款將定期檢討,以確保其於不斷變化的經濟環境中仍具適切性與有效性。
n.不保證條款:本條款明定,報酬的指數調整並無保證,於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時得暫停或修改。
o.終止條款:指數調整的條件將於合約終止條款中明定,說明演出預訂合約提前終止時報酬將如何調整。
10.非金錢報酬:除金錢報酬外,合約得為 Don Trotti 提供非金錢福利,例如免費產品、VIP 通行權限或專屬人脈交流機會。
a.非金錢報酬的定義:非金錢報酬涵蓋現金以外的所有酬勞形式,作為 Don Trotti 演出或藝術服務的對價。
b.設施使用:客戶得向 Don Trotti 提供免費或優惠使用錄音室、排練空間或共享工作空間等設施的權利。
c.音樂設備:Don Trotti 得享有免費提供或以優惠價格購買或租用樂器、擴大機或錄音室器材等音樂設備的待遇。
d.課程與培訓:客戶得為 Don Trotti 安排課程、工作坊或培訓,使其得以發展其音樂、藝術或專業技能。
e.宣傳支援:Don Trotti 得獲得免費的宣傳支援,例如行銷活動、廣告或媒體報導,以提高其於市場上的曝光度與聲譽。
f.人脈交流機會:客戶得促成 Don Trotti 與其他藝人、製作人、主辦單位及業界專業人士交流的機會,使其得以擴展專業人脈及合作機會。
g.活動參與:Don Trotti 得獲得免費或優惠門票,以參加音樂活動、音樂節、研討會或商展,掌握產業趨勢。
h.職涯管理服務:客戶得向 Don Trotti 提供職涯管理服務,例如策略規劃、巡演管理、合約談判及其他專業服務。
i.個人禮賓服務:Don Trotti 得享有個人化禮賓服務,以處理其後勤、差旅及訂位需求,便利其職業活動與出行。
j.發行平台使用:客戶得確保 Don Trotti 優先或獨家使用數位發行平台,使其音樂得以觸及更廣泛的受眾。
k.藝術合作機會:客戶得為 Don Trotti 引介其他藝人、詞曲創作者或製作人,以探索藝術、創意或商業上的合作機會。
l.品牌使用權:Don Trotti 得取得於其自身宣傳活動中使用客戶品牌的權利,強化其與業界知名品牌的連結。
m.私人活動參與:Don Trotti 得受邀參加客戶所舉辦的私人活動、發表派對或特別活動,使其得以與關鍵聯絡人及業界具影響力人士交流。
n.曝光機會:客戶得於其自身的社群媒體平台、網站或其他傳播管道為 Don Trotti 提供曝光機會,從而提高其網路能見度。
o.藝術支援服務:Don Trotti 得獲得藝術支援服務,例如視覺內容製作、社群媒體管理、平面設計或其他創意服務,以提升其線上及線下形象。
11.收益分享:如活動因 Don Trotti 的參與而產生額外收入,合約得依事先約定的條件,明定該收益於各方之間的分配方式。
a.定義:收益分享決定 Don Trotti 演出所產生的收入將如何於其本人、客戶及任何其他相關利害關係人之間分配。
b.基本報酬:所產生收益的一部分將用於支付 Don Trotti 的基本報酬,該報酬於演出預訂合約中訂定,形式可為每場演出的固定費用或其他約定安排。
c.收益分配:Don Trotti 演出所產生的淨收益,於扣除活動相關成本及費用後,將依約定比例由其與客戶分享。
d.分配比例:收益分享比例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定,並考量 Don Trotti 與客戶各自對活動成功的貢獻。
e.費用扣除:與活動製作直接相關的成本,例如場地租金、宣傳、人力及其他相關費用,將於收益分配前自總收益中扣除。
f.淨收益的定義:淨收益係指總收益減除製作成本及其他直接費用後的金額,代表可供 Don Trotti 與客戶分配的實際金額。
g.財務透明:客戶承諾向 Don Trotti 提供詳細且透明的財務報告,列明每場演出所產生的總收益、扣除的費用及淨收益。
h.付款條件:所產生收益的款項將依演出預訂合約規定的時程支付,並明定付款日期,以確保 Don Trotti 定期且準時獲得報酬。
i.收益計算:將建立精確的計算機制,以決定每場演出的總收益及淨收益,並考量所有收益來源及相關費用。
j.共同費用分攤:特定共同費用,例如聯合宣傳或製作成本,得依事先約定的條件由 Don Trotti 與客戶分攤。
k.調整條款:得納入調整條款,允許依經濟情況或 Don Trotti 的表現定期檢討收益分享比例。
l.附帶收益分享:附帶收益,例如周邊商品銷售、播送權及其他間接收入來源,亦將依約定條件納入收益分享程序。
m.財務查核:Don Trotti 得有權定期進行財務查核,以核實客戶所提供財務報告的正確性,確保收益分配完全透明。
n.公平分配條款:得納入一項條款,確保收益於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公平分配,並考量雙方各自對活動成功的貢獻。
o.非專屬條款:如與其他唱片公司、主辦單位或合作夥伴合作,收益分享條件將相應調整,以反映與各利害關係人的具體協議。
12.績效獎金:合約得納入績效獎金條款,依活動的成功或特定目標的達成,向 Don Trotti 提供獎金或財務激勵。
a.績效獎金的定義:績效獎金係依 Don Trotti 於演出或職業活動中的成果、成就或傑出貢獻而給予的額外報酬。
b.目的:績效獎金的主要目的在於激勵 Don Trotti 達成特定目標並於演出中表現卓越,以獎勵其努力與藝術上的卓越表現。
c.評估標準:評估標準將清楚且透明地訂定,可能包括藝術品質、創意、觀眾滿意度、票房銷售、專輯銷量或其他成功指標等衡量項目。
d.目標設定:具體目標將與 Don Trotti 協商後訂定,並考量其藝術優先事項、職業抱負及客戶的期望。
e.獎金金額:獎金金額將依 Don Trotti 的表現成果與既定目標的比較決定,並就各表現等級預先設定門檻。
f.公平與透明:獎金的發放程序將公平且透明,確保評估標準客觀,並將結果清楚告知 Don Trotti。
g.評估頻率:表現評估及獎金發放得定期進行,例如每月、每季或每年,視產業需求及慣例而定。
h.通知:將主動告知 Don Trotti 其表現評估結果及其有權獲得的相應獎金金額,並詳細說明所採用的標準及程序。
i.協商:表現評估結果將與 Don Trotti 討論,使其得以提供回饋、分享感想並討論專業發展需求。
j.鼓勵卓越:績效獎金旨在鼓勵卓越與持續改進,肯定並獎勵 Don Trotti 的持續努力與傑出成果。
k.彈性:獎金制度得保持彈性,以適應音樂產業不斷變化的需求,並考量季節性變化、市場趨勢及 Don Trotti 的獨特機會。
l.與其他報酬形式整合:績效獎金得與其他報酬形式整合,例如佣金、版稅預付款或利潤分享費用,以提供全面且平衡的報酬架構。
m.定期檢討:獎金制度將定期檢討,以確保其與客戶的策略目標及 Don Trotti 的長期利益保持一致。
n.激勵與投入:績效獎金旨在激勵 Don Trotti 投入於達成客戶的目標與計畫,從而增強其對組織的忠誠與奉獻。
o.不保證條款:本條款明定,績效獎金並無保證,於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時得暫停或修改,同時確保客戶保有一定彈性。
13.版稅支付:如 Don Trotti 的服務涉及著作權、播送權或其他版稅,合約將明定此等款項的支付條件及相關的報告義務。
a.版稅的定義:版稅係指為使用 Don Trotti 的音樂或受著作權保護之作品而向其支付的款項,無論用於專輯銷售、串流、廣播播放,或於電影、廣告、電玩遊戲或其他媒體中使用。
b.版稅類型:版稅得包括實體或數位專輯銷售的機械重製版稅、用於電影或廣告的同步版稅、公開播送的公開演出版稅、線上播放的串流版稅,以及其他以著作權為基礎的報酬形式。
c.付款條件:版稅的付款條件將由 Don Trotti 與客戶約定,確定各類版稅的支付頻率、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d.付款頻率:版稅得定期支付,例如每月、每季或每年,視雙方協議及產業慣例而定。
e.版稅計算:版稅將依 Don Trotti 音樂的實際銷售、播放或使用情形計算,並適用就各類使用約定的版稅費率。
f.版稅報告:客戶承諾向 Don Trotti 提供有關其音樂銷售、播放及使用情形的詳細報告,並附上相應的版稅計算,以確保付款過程完全透明。
g.報告核實:Don Trotti 有權核實客戶所提供的版稅報告,必要時得要求進行獨立查核,以確保所提供資料的正確性與完整性。
h.扣留與扣除:客戶得自版稅款項中扣留或扣除款項,以支應發行成本、宣傳費用、適用稅款或雙方約定授權的其他費用。
i.國際版稅:如 Don Trotti 的音樂於國際間使用,客戶同意依國際著作權法律及慣例,收取並分配來自不同法域的版稅。
j.集體代表:客戶得擔任 Don Trotti 於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及集體管理組織之代理人或代表,以便收取及分配 Don Trotti 應得的版稅。
k.付款通知:每次支付版稅時,Don Trotti 將收到通知,載明金額、涵蓋期間及產生該版稅之使用情形的細節。
l.調整與更正:如版稅支付有錯誤或遺漏,客戶承諾及時作出調整或更正,以確保 Don Trotti 獲得其應得的報酬。
m.條件的演進:版稅付款條件得定期修訂,以反映音樂產業、發行慣例及 Don Trotti 特定需求的變化。
n.保密:與版稅支付相關的所有財務及商業資訊將予以保密,並僅依合約的保密條款向經授權的當事人揭露。
o.不保證條款:本條款明定,版稅支付取決於 Don Trotti 音樂的使用條件及所產生的收入,於商業表現不佳或發生客戶無法控制的其他情況時,並無保證。
14.付款查核:Don Trotti 有權要求定期查核,以核實自客戶收取之款項的正確性,確保所有報酬義務均依合約條款履行。
a.查核的定義:付款查核係使 Don Trotti 得以核實客戶就使用其音樂所支付之版稅的正確性與完整性的程序。
b.查核權:Don Trotti 有權定期查核客戶所支付的版稅,以確保其應得的所有款項均已正確支付。
c.查核頻率:查核得定期進行,例如每半年或每年,或依 Don Trotti 確認的特定需求視需要進行。
d.查核通知:客戶將獲告知 Don Trotti 進行查核的意向,雙方將就後勤細節及查核條件達成協議。
e.文件調閱:Don Trotti 將得以完整且不受限制地調閱查核版稅所需的一切相關文件及紀錄,包括財務報告、銷售明細、合約及發行協議。
f.獨立查核人員:Don Trotti 得選擇委任獨立查核人員進行查核,以確保過程客觀公正。
g.查核費用:進行查核的相關費用由 Don Trotti 負擔,但如發現重大錯誤或違規情事,則由客戶負擔該等費用。
h.查核目的:查核旨在核實已付款項的正確性,發現付款中的任何錯誤或遺漏,並確保遵守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
i.查核範圍:查核將涵蓋版稅支付的所有面向,包括計算、扣除、付款延遲以及與 Don Trotti 報酬相關的任何其他問題。
j.資訊保密:查核期間所揭露的所有財務及商業資訊將嚴格保密,並僅用於查核目的。
k.查核報告:查核結束時,將編製詳細報告,彙整查核人員的發現、結論及建議(如有)。
l.唱片公司的回應:客戶將對查核結果作出適當回應,必要時採取矯正措施,以更正所發現的錯誤或違規情事。
m.建議的後續執行:客戶承諾與 Don Trotti 協商後及時落實查核建議,以確保版稅支付程序持續改進。
n.禁止報復:客戶承諾不因 Don Trotti 決定查核版稅支付而對其採取報復措施,以確保查核程序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o.不保證條款:本條款明定,版稅支付查核並不構成付款正確性的絕對保證,而是旨在發現並更正付款程序中所發現的任何錯誤或差異。
15.修訂條件:合約得規定於情況變更、表現傑出或其他相關事件發生時修訂報酬,從而於必要時公平調整 Don Trotti 的酬勞。
a.修訂的定義:修訂條件訂定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的演出預訂合約得以檢討或修改的條件。
b.目的:修訂條件的主要目的在於允許雙方依情況、需求或共同目標的變化重新調整合約條款。
c.修訂頻率:修訂條件得規定檢討合約的特定期間,例如每年、每半年或於特殊情況下。
d.通知:欲發起合約修訂的一方,必須於預定修訂日期前的合理期間內通知他方,並說明理由及擬議的修改內容。
e.協商:雙方承諾於合約修訂期間本於誠信進行討論與協商,以期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協議。
f.修訂項目:得修訂的項目可包括合約期間、各方義務、付款條件、權利與授權或合約的其他相關面向。
g.修訂理由:常見的修訂理由可包括 Don Trotti 演藝事業的變化、音樂產業的發展、經濟變動或其他足以檢討合約的情況。
h.透明度:修訂討論將以透明的方式進行,雙方公開交換資訊,並就各自的顧慮、利益及目標清楚溝通。
i.衝突解決機制:如對擬議的修改有分歧,雙方得採取約定的衝突解決機制,例如調解或仲裁,以尋求解決。
j.表現評估:修訂得以 Don Trotti 及客戶的表現評估為基礎,並考量過去期間內的成就、貢獻及成果。
k.目標檢視:修訂期間將重新評估合約的原始目標,使雙方得以依最新發展及情況變化評估其適切性。
l.適應性:修訂條件必須具備足夠彈性,以因應雙方不斷變化的需求及音樂產業的發展,同時確保合約關係具一定的穩定性與可預測性。
m.書面紀錄:修訂期間對合約所作的所有修改,將透過原合約的修正案或增補協議以書面記錄,以確保修改後條款清楚明確並具執行力。
n.正式確認:雙方必須簽署修正案或增補協議,正式確認對修訂後合約的修改,新條款始生效力並具法律拘束力。
o.不保證條款:本條款明定,修訂條件並不自動保證合約變更,而是提供一個架構,以視需要討論及協商調整,同時保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6.不可抗力條款:如發生雙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預見事件或情況,合約得納入不可抗力條款,允許暫時中止或修改報酬條件,以於此等特殊情況下保護雙方的利益。
a.不可抗力的定義:不可抗力係指非屬雙方意志所能左右的不可預見事件,致使演出預訂合約無法依原約定條件履行。
b.事件示例:不可抗力事件得包括但不限於天然災害、大流行病、戰爭、全面罷工、恐怖攻擊、交通中斷、政府決定或其他特殊情況。
c.不可抗力的效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的義務應暫時中止,任何一方均不應被視為違約或對該事件的後果負責。
d.通知: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將該事件的發生通知他方,並提供有關其對合約履行之預期影響的一切相關細節。
e.證明:受影響的一方必須提供足以合理採信的證據,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影響,例如官方報告、證明文件或具相關資格之第三人的證詞。
f.合理努力:雙方承諾盡合理努力減輕不可抗力的影響,並於情況許可時盡快恢復合約的履行。
g.義務調整:如不可抗力事件大幅延長,雙方得同意以公平合理的方式相應調整合約的義務及期限。
h.減少損害:雙方承諾盡量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損害與損失,並採取適當措施盡可能保護各自的利益。
i.暫時中止:不可抗力事件將導致合約履行暫時中止,但不自動終止合約,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不可抗力事件的延長足以構成終止理由。
j.恢復履行:不可抗力事件一經結束,雙方將盡力及時恢復合約的履行,並彌補因中止所造成的任何延誤或不便。
k.條件調整:如有必要,雙方得調整合約條件以反映不可抗力事件的後果,並視情況修訂期限、付款條件或其他條件。
l.持續溝通:雙方同意於不可抗力事件期間保持持續且開放的溝通,交換資訊並協調必要的行動,以減輕其影響。
m.財務後果:雙方同意,在適用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任何一方均不得就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任何延誤或不履行請求損害賠償或違約金。
n.免責條款:本條款明定,對於超出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於締約時無法合理預見的不可抗力事件,雙方均不負責任。
o.終止:如不可抗力事件長期持續並導致合約永久無法履行,雙方得同意終止合約,但不影響其先前已生的權利與義務。
附帶費用
1.交通費用:客戶將負擔 Don Trotti 自其住所前往活動地點的交通費用,包括機票、火車票或客運車票,以及必要時的計程車費或租車費用。
2.住宿費用:如活動需要過夜或更長時間的停留,客戶將負擔 Don Trotti 入住品質適當之飯店的住宿費用,至少包括含餐的單人房。
3.每日津貼:Don Trotti 將獲得每日津貼,以支應其於活動停留期間的餐點、飲料及小額採購等個人開銷。
4.技術費用:客戶將負擔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技術費用,例如額外影音設備的租金、技術人員費用或演出所需的任何其他特定設備費用。
5.保險:客戶同意為 Don Trotti 於其停留及參與活動的整個期間投保保險,包括責任保險及醫療保險。
6.簽證費用及旅行文件:如有必要,客戶將負擔 Don Trotti 參與活動所需的簽證費用及任何其他旅行文件費用。
7.宣傳費用:客戶將負擔與 Don Trotti 參與活動相關的額外宣傳費用,例如廣告、社群媒體行銷活動及公關費用。
8.翻譯費用:如活動需要為 Don Trotti 提供筆譯或口譯服務,客戶將負擔與該等服務相關的費用。
9.保證金費用:如活動要求就 Don Trotti 的參與提供押金或保證金,客戶將提供所需資金,並確保於活動圓滿結束後收回任何款項。
10.許可費用:如 Don Trotti 參與活動需要特別執照或許可,客戶將負擔取得該等文件的相關費用。
11.彩排費用:如 Don Trotti 為活動準備需要額外彩排,客戶將負擔與該等彩排相關的費用,包括必要時額外樂手或合唱人員的費用。
12.著作權費用:客戶將負擔於 Don Trotti 演出中使用任何音樂、樂曲或受著作權保護之素材的著作權使用費或授權費用。
13.保全費用:如活動需要採取特別保全措施以保護 Don Trotti 及其隨行人員,客戶將負擔與該等服務相關的費用,包括必要時額外的隨身保鑣或保全人員費用。
14.當地交通費用:客戶將負擔 Don Trotti 於活動停留期間的當地交通費用,包括計程車費、接駁服務或大眾運輸費用。
15.管理費用:客戶將負擔與協調及規劃 Don Trotti 參與活動相關的管理費用,包括行政費用、協調費用以及參與活動管理之經紀人或經理人的費用。
付款
付款條件:雙方就付款條件達成協議,包括每筆付款的頻率(例如一次付清、按月、按季)、付款方式(銀行轉帳、電子支付、線上支付、QR 碼)及到期日。
1.付款條件的定義:付款條件規定客戶向 Don Trotti 支付約定金額的條件及期限。
a.清楚與透明:付款條件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確規定,從而避免雙方之間發生任何混淆或誤解。
b.付款期限:必須付款的日期將於合約中明定,以確保 Don Trotti 的現金流量可預測並能有效管理。
c.付款頻率:付款頻率,無論是一次付清、分期或定期支付,將依雙方約定的偏好決定。
d.提前付款的條件:如約定提前付款,該等付款的具體條件將詳載於合約中,包括金額、日期及 Don Trotti 的相應利益。
e.付款方式:可接受的付款方式,例如銀行轉帳、支票、電子支付,將於合約中明定,為雙方提供彈性。
f.付款確認:客戶將於約定時限內向 Don Trotti 確認每筆付款的收受,以確保溝通透明及財務交易的可追溯性。
g.扣留與扣除:自付款中所為的任何扣留或扣除均應有正當理由並符合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且須事先通知 Don Trotti 並清楚說明理由。
h.開立發票的條件:付款將以 Don Trotti 依合約條款開立的發票為依據,並附有證明所請求金額的適當憑證。
i.條件變更:對原約定付款條件的任何變更,必須經雙方溝通並核准後,始得納入演出預訂合約。
j.指數調整:如有規定,付款條件得進行指數調整以反映通貨膨脹或其他經濟變動,確保付款金額長期維持適切。
k.延遲付款:延遲付款的後果,例如遲延利息或違約金,將於合約中明定,以促使客戶遵守約定的期限。
l.未付款的後果:如未依約定條件付款,Don Trotti 保留採取適當措施以行使其合約權利的權利,包括終止合約。
m.付款溝通:有關付款的任何問題或顧慮,雙方將及時且專業地處理,以確保和諧的專業關係。
n.書面確認:付款條件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財務承諾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
2.金額:合約規定 Don Trotti 就其服務應得的總金額,以及(如適用)每期付款的金額。
a.金額的決定:應付予 Don Trotti 的金額將由雙方於演出預訂合約協商期間約定,並考量藝人的知名度、活動性質、演出時長等各項因素。
b.透明度:約定金額將公開透明並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確規定,以避免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產生任何歧義或誤解。
c.藝人酬勞:總金額的一部分將分配為 Don Trotti 的藝人酬勞,以反映其專業價值及藝術技能。
d.附帶成本:金額得包括交通費用、住宿費用、製作費用等附帶成本,並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詳列。
e.稅捐:計算總金額時,將依現行稅法將適用的稅捐納入考量。
f.協商:金額得由雙方協商決定,以期於 Don Trotti 的需求與期望及客戶的可用資源之間取得平衡。
g.公平與合理依據:金額將公平決定並有合理依據,考量 Don Trotti 工作的價值及其參與活動的相關成本。
h.符合預算:金額將與客戶的可用預算相符,以確保客戶有能力履行對 Don Trotti 的財務承諾。
i.金額變更:約定金額的任何變更,將經雙方溝通並核准後始納入演出預訂合約,從而避免日後出現意外或爭議。
j.成本說明:總金額的各組成部分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說明並提出依據,使分配予 Don Trotti 之款項的分配方式完全透明。
k.付款條件:約定金額的付款條件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定,確定期限、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及其他相關細節。
l.依服務調整:金額得依要求 Don Trotti 提供的特定服務調整,例如加演場次、額外服務或客戶提出的特定要求。
m.指數調整:如適用,金額得進行指數調整以反映通貨膨脹或其他經濟變動,確保其長期維持適切。
n.合約彈性:雙方得就金額約定特定條款,以便於發生特殊情況或活動條件發生不可預見之變化時保有一定彈性。
o.書面確認:約定金額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財務承諾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
3.訂金:於 Don Trotti 開始提供服務前,可能需要支付預付款,其金額於合約中明定。
a.訂金的定義:訂金係指客戶於藝術演出前向 Don Trotti 支付的首筆款項,旨在確保藝人的檔期預訂及合約承諾。
b.訂金的目的:訂金旨在為 Don Trotti 提供財務保障,以確保其參與活動,並支應交通及製作費用等與演出相關的初期費用。
c.訂金金額:訂金金額將由 Don Trotti 與客戶依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及產業標準共同約定,通常為藝人酬勞的一部分。
d.付款條件:訂金的具體付款條件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列明,明定付款日期、確切金額及資金轉帳細節。
e.預訂確認:訂金的支付即確認 Don Trotti 已就演出預訂合約所指定的活動完成預訂,並標誌雙方之間合約義務的開始。
f.風險分配:訂金透過使客戶於財務上負有履行合約義務的責任,並於取消或違反合約條款時為 Don Trotti 提供財務保障,以分配雙方之間的風險。
g.自訂金扣抵:訂金金額將自演出完成後應付予 Don Trotti 的最終款項中扣抵,從而依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條件減少剩餘尾款。
h.不予退還的訂金:訂金一般不予退還,但客戶未履行合約義務者除外,例如取消活動或其他重大違約情形。
i.退款條件:如合約因 Don Trotti 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終止,訂金得依演出預訂合約專門條款所約定的特定條件退還。
j.訂金的用途:Don Trotti 得以訂金支應與參與活動相關的初期費用,包括交通、住宿、製作費用及其他合理支出。
k.訂金的會計處理:訂金金額將於 Don Trotti 的帳目中記為已收款項,以確保其使用與管理完全可追溯且透明。
l.扣留條款:如 Don Trotti 未履行合約義務,客戶得依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條款,扣留全部或部分訂金以賠償其所受損害。
m.有關訂金的溝通:有關訂金的任何問題或顧慮,Don Trotti 將及時且專業地處理,以確保與客戶的溝通順暢。
n.書面確認:訂金的支付及其相關條件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雙方之間財務承諾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
o.未付款的後果:如未依約定條件支付訂金,Don Trotti 保留終止演出預訂合約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以行使其合約權利的權利。
4.開立發票:客戶承諾就每筆到期款項向 Don Trotti 提供詳細發票,清楚載明金額、到期日及所提供的服務。
a.開立發票程序:發票將由 Don Trotti 依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條件及適用的法律與稅務要求開立。
b.發票明細:Don Trotti 開立的每張發票將包括所提供服務的完整明細,包括藝人酬勞、額外費用、適用稅捐及任何其他相關資訊。
c.發票號碼:每張發票將以唯一的發票號碼識別,以便追蹤及管理付款與交易。
d.開立發票日期:發票的開立日期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定,以確保開立發票程序的規律性與一致性。
e.付款條件:每張發票將清楚載明付款條件,包括付款期限、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及發票查詢的聯絡資訊。
f.付款期限:付款期限將與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條件一致,使客戶得以及時規劃及執行付款。
g.法定記載事項:每張發票將包括法定記載事項,例如稅務資訊、增值稅(VAT)號碼及符合當地法規所需的任何其他資訊。
h.發票格式:發票得依雙方約定的偏好以電子或紙本格式開立,以確保文件有效傳遞及妥善保存。
i.服務摘要:為便於理解及核對所提供的服務,每張發票將附上 Don Trotti 所提供服務的詳細摘要。
j.額外費用明細:額外費用,例如交通費用、住宿費用、製作費用,將於發票上清楚列明,並附上每項費用的相應依據。
k.稅捐:適用的稅捐將依現行稅務法規計入發票總金額,並詳細列明以確保完全透明。
l.修訂條款:如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有所修訂,發票將相應調整以反映新約定的金額,並就每項修改提供必要說明。
m.付款追蹤:Don Trotti 將準確記錄已收款項,以利追蹤及管理與客戶之間的財務交易。
n.發票溝通:有關發票的任何問題或顧慮,Don Trotti 將及時且專業地處理,以確保與客戶的溝通順暢。
o.收受確認:客戶將於約定時限內確認收到每張發票,以確保資訊順利流通並有效管理財務義務。
5.扣留款項:合約規定付款是否須適用扣留,例如稅款、手續費或法律允許的任何其他扣除。
a.扣留款項的定義:扣留款項係指客戶自應付予 Don Trotti 的款項中保留的金額,用以支應特定合約義務或確保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履行。
b.扣留款項的目的:扣留款項可用於確保合約承諾的履行、支應潛在成本或費用,或於未遵守合約條款時提供財務保障。
c.扣留條件:扣留條件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定,詳細說明得進行扣留的條件、得扣留的金額及扣留的正當理由。
d.正當理由:扣留僅得基於合約條款所定的正當理由為之,例如製作成本、財物損害、演出延誤或其他違約情事。
e.事先通知:於任何扣留之前,客戶將通知 Don Trotti 擬議扣留的理由,從而使其有機會於扣留實施前回應或解決任何問題。
f.成本透明:以扣留款項支應之成本或費用的細節,將透明且完整地告知 Don Trotti,使其得以理解每項擬議扣留的理由。
g.扣留上限:扣留將以支應合約所定成本或費用所必要的金額為限,且不得超過雙方約定的財務義務。
h.扣留款項的用途:扣留的款項將依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用於支應約定的成本或費用,未經 Don Trotti 事先同意,不得用於其他目的。
i.審慎管理:客戶負責審慎且盡責地管理扣留的款項,確保其依合約規定妥善使用。
j.扣留期間:扣留款項將於合約所定的期間內保留,期滿後依約定條件撥還或使用,但有特定情況足以延長者除外。
k.會計與報告:客戶將準確記錄所為的扣留,並定期向 Don Trotti 報告扣留款項的使用情形及任何剩餘可用餘額。
l.撥還條款:一旦構成扣留理由的條件已獲滿足,客戶將依合約規定立即將扣留款項撥還予 Don Trotti。
m.法律規定:扣留條件將遵守相關法域適用的法令規章,以確保其於發生爭議或異議時的有效性與適用性。
n.開放溝通:有關扣留款項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將透過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的開放對話與溝通解決,以尋求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o.書面確認:所為的一切扣留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雙方之間財務交易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並為成功的合作奠定穩固基礎。
6.提前付款的條件:如約定提前付款,享有提前付款資格的條件及相關利益或罰則,將於合約中明定。
a.提前付款的定義:提前付款係指客戶於演出預訂合約所定到期日之前向 Don Trotti 支付的款項。
b.提供的優惠:客戶得為提前付款提供誘因,例如費率折扣、財務獎勵、宣傳優惠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誘因。
c.節省財務支出:提前付款可為客戶帶來財務上的好處,例如節省服務費用、享有標準費率折扣或優惠的商業條件。
d.挹注現金流量:提前付款可提早為 Don Trotti 提供流動資金,有助於挹注其現金流量,對藝人的財務管理尤為有利。
e.降低風險:對客戶而言,提前付款有助於降低與付款延誤、經濟波動或其他財務不確定性相關的風險,確保交易迅速且安全。
f.預算彈性:提前付款使 Don Trotti 得以依可用資金更妥善地規劃未來支出及投資,從而享有更大的預算彈性。
g.財務規劃:提前付款使 Don Trotti 得以更清楚掌握未來收入,有利於長期財務管理及職涯規劃。
h.降低管理成本:對 Don Trotti 而言,提前付款亦可節省與定期付款相關的管理及處理費用,減輕行政負擔並降低交易成本。
i.促進關係:提前付款可展現相互信任與長期承諾,從而強化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的關係,促成和諧且富有成果的合作。
j.具體條件:提前付款的具體條件將詳載於演出預訂合約中,包括金額、日期、付款條件以及 Don Trotti 與客戶的相應利益。
k.合約彈性:雙方得就提前付款約定特定條件,例如彈性期限、分期付款安排或依各方需求與偏好量身訂定的其他條件。
l.書面確認:與提前付款相關的所有條件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合約承諾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
m.未遵守的後果:如未遵守提前付款條件,其後果及可採取的救濟措施將於合約中明定,包括違約時適用的罰則或追償措施。
n.溝通與透明:提前付款的條件將於雙方之間透明地溝通,並就此等財務安排相關的利益、義務及期望進行公開討論。
o.承諾的價值:提前付款可被視為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承諾與相互肯定的表現,增進雙方專業合作中的信任與和諧。
7.遲延利息:合約得規定客戶未付款或延遲付款時適用的遲延利息,以及其計算與收取的條件。
a.遲延利息的定義:遲延利息係指客戶未依演出預訂合約約定條件支付或延遲支付應付予 Don Trotti 之款項時,向客戶加收的額外費用。
b.適用利率:延遲付款適用的利率將依相關法域現行法令規章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定,以確保遲延利息的合法性與適用性。
c.利息計算:遲延利息將以未付金額及約定利率為基礎,按自到期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的遲延期間計算。
d.遲延通知:如發生延遲付款,Don Trotti 將及時通知客戶應付金額、適用的遲延利息及有關付款狀態的任何其他相關資訊。
e.事先溝通:於收取遲延利息前,Don Trotti 得給予客戶合理期間清償逾期款項,並以書面通知設定新的付款期限。
f.利息免除:於特殊情況下,尤其是遇有不可預見情況或暫時性財務困難時,Don Trotti 得於有正當理由的前提下決定免除客戶的遲延利息。
g.遲延的後果:未支付或延遲支付應付予 Don Trotti 的款項,將依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自動適用遲延利息,且不影響其他可採取的救濟措施。
h.額外罰則:除遲延利息外,Don Trotti 得就客戶未遵守付款條件的情形施以額外罰則,例如行政費用或催收費用。
8.付款時程:合約包括詳細的付款時程,明定每個付款日的應付金額以及未付款的後果。
a.付款時程的定義:付款時程將依演出預訂合約的約定條件,詳細列明客戶必須向 Don Trotti 付款的具體日期。
b.付款頻率:時程將明定付款頻率,無論是按月、按季、每半年、每年或依雙方約定的其他時程。
c.付款日期:每期款項將載明確切的付款到期日,使 Don Trotti 能清楚預期收款時間。
d.付款方式:將明定付款方式,說明付款係以銀行轉帳、支票、電子轉帳或雙方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進行。
e.應付金額:每期款項將明定確切的應付金額,包括藝人酬勞、附帶費用、適用稅捐以及依演出預訂合約應付予 Don Trotti 的任何其他款項。
f.部分付款明細:如款項分多期支付,將明定每筆部分付款的金額及相應日期,以確保財務義務的清楚劃分。
g.訂金:時程得包括有關訂金的規定,確定於實際演出前向 Don Trotti 支付之預付款的日期及金額。
h.付款階段:如付款與演出流程的特定階段相關聯,例如預訂確認、彩排完成或演出執行,該等階段將連同相應金額於時程中列明。
i.扣留款項:如適用,付款時程將明定對應付予 Don Trotti 之款項所適用的任何扣留或扣除,並載明其金額及理由。
j.附帶費用明細:時程亦得包括應付予 Don Trotti 之附帶費用的明細,例如交通費用、住宿費用、製作費用及其他由客戶負擔的費用。
k.額外付款條件:如於主要時程之外另有額外付款安排,其條件亦將明定,包括日期、金額及相應的付款條件。
l.變動付款的計算:如付款依特定參數而變動,例如演出場次或所產生的收益,所採用的公式或計算方法將於時程中詳列。
m.付款保留:如預定保留部分款項以確保 Don Trotti 履行其合約義務,將明定該等保留的條件,包括撥還保留款項的條件。
n.提前付款條件:如就提前付款提供誘因,例如降低費率或獎金,該等條件將連同客戶的相應利益納入時程。
o.未付款條款:如未付款或延遲付款,其後果及可採取的救濟措施將於時程中明定,包括違反合約條款時適用的罰則或追償措施。
9.保證金:如有必要,合約得要求客戶繳付保證金,並於服務提供結束時依特定條件退還。
a.保證金的定義:保證金係指客戶預先支付予 Don Trotti 的一筆款項,旨在擔保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履行,並支應因未遵守該等條款而可能產生的任何費用或損害。
b.保證金金額:保證金金額將由 Don Trotti 與客戶共同約定,並考量活動性質、藝人聲譽及與演出相關的潛在風險。
c.付款條件:保證金將由客戶依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具體條件支付予 Don Trotti,並明定付款日期、資金轉帳方式及任何其他相關條件。
d.保證金的用途:保證金得用於支應各項費用或合約義務,例如 Don Trotti 的酬勞、交通費用、住宿費用、財物損害或依合約條款有正當理由的任何其他費用。
e.利息處理:除演出預訂合約另有規定外,保證金於持有期間所產生的任何利息均歸屬 Don Trotti。
f.保證金退還:於遵守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前提下,保證金將於合約期間屆滿時全額退還予 Don Trotti,或依約定的特定撥還條件退還。
g.不予退還的條件:於特定情況下,保證金得不退還予 Don Trotti,尤其是違反合約條款、造成財物損害、臨時取消或其他嚴重違約的情形。
h.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將由 Don Trotti 存放於與其他資金分開的安全銀行帳戶中,以確保其可依約定退還或使用。
i.財務責任:Don Trotti 負責審慎管理保證金,確保其依合約條款使用,並依約定向客戶報告其使用情形。
j.扣留通知:如保證金被用於支應費用或損害,Don Trotti 將以書面通知客戶,說明扣留理由並詳列所產生的費用。
k.責任限制:Don Trotti 就保證金所負的責任,以客戶實際支付的金額為限,且不得超過演出預訂合約所約定的合約義務。
l.法律規定:有關保證金的條款將遵守相關法域適用的法令規章,以確保其於發生爭議或異議時的有效性與適用性。
m.終止條款:如演出預訂合約提前終止,保證金的退還條件將於專門條款中明定,列明合約終止時各方的權利與義務。
n.退還明細表:於合約期間屆滿或終止時,Don Trotti 將向客戶提供詳細的退還明細表,彙整自保證金中動用的金額及任何剩餘餘額(如適用)。
o.書面確認:與保證金相關的所有財務交易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交易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
10.特殊計費條件:合約得規定特殊計費條件,例如特定服務的額外費用或提前付款的折扣。
a.依活動計費:Don Trotti 的演出將就每場活動或系列活動個別計費,並就每場演出分別開立發票。
b.固定費率套裝:特定活動得適用固定費率套裝,即約定一筆固定金額涵蓋 Don Trotti 於該活動中的所有演出,以簡化開立發票程序。
c.按時計費:於某些情況下,得按小時費率計費,即依 Don Trotti 於活動中演出的總時長計算其酬勞。
d.依服務計費:除藝術演出外,Don Trotti 提供的其他服務,例如工作坊、粉絲見面會或簽名會,得依約定費率另行計費。
e.費率調整:得就特定活動或特殊情況約定特定的費率調整,並考量地點、觀眾規模或演出性質等因素。
f.提前付款條件:於特定情況下得適用提前付款條件,要求於 Don Trotti 演出前支付訂金或部分款項。
g.彈性付款時程:付款時程得依各活動的特定需求量身訂定,由 Don Trotti 與客戶約定彈性的付款日期,以配合現金流量需求及預算限制。
h.遲延費用:未支付或延遲支付發票款項者,得收取遲延費用,並訂定具體罰則以促使遵守約定的付款期限。
i.退款條件:演出取消或變更時的退款條件得具體訂定,明定可退還金額及退款處理條件。
j.分期開立發票:對於持續較長期間的活動,得實施分期開立發票,於活動期間定期開立發票。
k.外幣開立發票:對於國際演出,得以特定外幣開立發票,並約定匯率以降低意外的匯率波動影響。
l.依服務項目計費:發票得逐項列明 Don Trotti 提供的特定服務,例如交通費用、住宿費用、技術費用或製作費用。
m.成本分攤:與演出相關的成本,例如製作費用或宣傳費用,得依約定比例或事先作出的特定安排,由 Don Trotti 與客戶分攤。
n.成本透明:所有特殊計費條件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確訂定,以確保成本、費率及適用付款條件的完全透明。
o.事前協商:於訂定特定活動的計費條件前,Don Trotti 與客戶得進行事前協商,討論各方的需求、期望及財務要求。
11.修訂機制:合約得納入於情況變更時修訂費率或付款條件的機制,並訂有實施該等修訂的明確程序。
a.修訂頻率:演出預訂合約將明定進行修訂的頻率,無論是每年、每半年、每季或依任何其他約定時程。
b.表現評估:修訂將以 Don Trotti 演出的評估為基礎,並考量觀眾參與度、藝術品質、知名度提升及任何其他約定的成功指標等標準。
c.相互協商:於任何修訂之前,Don Trotti 與客戶將進行相互協商,討論過往的演出成果、未來目標及合約條款的可能調整。
d.條件檢視:每次修訂時,將檢視合約條款,包括酬勞、額外費用、宣傳義務及其他條款,以確保其切合市場現況並適當可行。
e.比較分析:修訂得包括與娛樂產業慣例、標準費率、市場趨勢及同業表現進行比較分析,以確保合約條款保持競爭力且公平。
f.因應發展:修訂得提供機會,使合約條款因應 Don Trotti 演藝事業的發展、娛樂產業的變化、經濟波動或其他相關情況。
g.事先通知:修訂前將依雙方約定事先通知,使 Don Trotti 與客戶得以就可能的變更及實施所需的行動作好充分準備。
h.客觀評估:修訂將以對 Don Trotti 演出的客觀評估為依據,並以票房銷售、觀眾回饋、媒體評論及其他成功指標等具體資料為基礎。
i.成本考量:修訂將考量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成本,包括交通費用、住宿費用、製作費用、宣傳費用及其他相關支出。
j.透明度:修訂將以透明、公開的方式進行,Don Trotti 與客戶將就擬議調整的理由及其對所有相關當事人的影響坦誠溝通。
k.公平協商:修訂將作為 Don Trotti 與客戶進行公平協商的機會,以期於尊重各方利益與優先事項的同時,就合約條款的調整達成共識。
l.書面確認:合約條款的任何修訂均將以書面正式訂定,並適當更新演出預訂合約以反映約定的變更,確保雙方協議清楚明確並具執行力。
m.一般條件檢視:除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特定修訂外,雙方亦得考慮檢視合約的一般條件,例如保密條款、終止條款及其他合約規定。
n.目標修訂:修訂得提供機會重新評估 Don Trotti 的目標與期望,並依其職涯發展、新興機會及所面臨的新挑戰加以調整。
o.合作延續:儘管有定期修訂,Don Trotti 與客戶仍致力於維持永續且互惠的合作,並於遵守合約條款的前提下共同努力達成共同目標。
12.計算方式:合約規定款項的計算方式,無論是固定費率、按時費率或所產生收益的一定比例。
a.酬勞的決定:Don Trotti 的酬勞依多項因素計算,包括演出時長、演出曲目、藝人聲譽及活動的具體情況。
b.固定計價:客戶得選擇就 Don Trotti 的每場演出支付預先確定並於演出預訂合約中載明的固定酬勞,以確保所有相關當事人於財務上的可預測性。
c.變動計價:於某些情況下,Don Trotti 的酬勞得依活動規模、地理位置、觀眾需求或其他事先協商的標準等參數而變動。
d.全包式方案:客戶得為 Don Trotti 的演出提出全包式方案,涵蓋藝術酬勞、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及其他與活動相關的支出。
e.依表現計酬:特定合約得規定依表現計酬,即依演出場次或售出票數支付 Don Trotti 報酬,直接反映其對活動成功的貢獻。
f.表現獎金:客戶得於 Don Trotti 的酬勞計算中納入表現獎金,就傑出成果、正面評價或特定目標的達成提供額外激勵。
g.定期檢討:Don Trotti 的酬勞得依其職涯發展、知名度及市場條件定期檢討,以確保報酬公平且具競爭力。
h.基準比較:客戶得採用產業標準費率、市場慣例或 Don Trotti 過往表現等基準,以建立客觀且透明的酬勞計算基礎。
i.個別協商:每份演出預訂合約均得由 Don Trotti 與客戶個別協商,調整酬勞計算條件以符合雙方的需求與偏好。
j.明確條件:與酬勞計算相關的條件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確訂定,明定金額、付款條件、可能調整的條件及任何其他相關資訊,以避免歧義。
k.額外成本透明:除藝術酬勞外,演出預訂合約亦將明定額外成本的計算方式,例如交通費用、住宿費用、每日津貼及其他可能的支出。
l.間接成本的考量:客戶將考量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間接成本,例如製作費用、宣傳費用、經紀人佣金及活動執行所需的其他費用。
m.因應變化:酬勞計算方式得調整以因應 Don Trotti 演藝事業的變化、市場趨勢或娛樂產業慣例的轉變,確保長期報酬公平且具競爭力。
n.事前協商:於確定酬勞計算條件前,Don Trotti 與客戶得進行事前協商,討論可行選項、雙方期望及欲達成的目標。
o.書面確認:條件一經約定,酬勞計算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正式確認,確保雙方之間具有正式且具拘束力的協議,並為成功的合作奠定穩固基礎。
13.電子發票:雙方得約定採用電子發票,並可選擇透過電子郵件或安全的線上平台傳送發票。
a.使用安全系統:客戶將使用安全可靠的電子發票系統向 Don Trotti 開立發票,以確保財務資料的機密性與完整性。
b.標準化格式:客戶開立的電子發票將採用標準化格式,以便 Don Trotti 及其團隊處理及歸檔。
c.完整資訊:每張電子發票將包括所有必要細節,例如演出具體資訊、發票金額、到期日及相關聯絡資訊。
d.可追溯性:每張電子發票將附有唯一的序號或追蹤碼,以便精確追蹤付款及相關財務交易。
e.流程自動化:客戶將實施自動化流程,以及時、有效率地開立電子發票,減少延誤及可能的錯誤。
f.安全傳送:電子發票將透過加密通訊管道安全傳送予 Don Trotti,以防範網路威脅及資料外洩。
g.收受確認:客戶每寄送一張電子發票,Don Trotti 將收到一份確認通知,確認已收受並知悉。
h.可取用性:Don Trotti 將可隨時輕鬆取用電子發票,以便檢視及下載財務管理所需的文件。
i.行政便利:電子發票將使 Don Trotti 得以輕鬆地以數位格式分類、歸檔及檢索發票,從而簡化其行政管理。
j.減少環境衝擊:採用電子發票將減少與傳統開立發票方式相關的紙張、墨水及其他資源的使用,有助於減少環境足跡。
k.節省成本:電子發票將使客戶得以減少與列印、郵寄及人工處理發票相關的費用,從而節省成本。
l.法令遵循:客戶開立的電子發票將遵守相關法域現行的稅務及法律規定,以確保其於會計上的有效性及可接受性。
m.資料安全:客戶將實施強而有力的安全措施,保護電子發票所含的財務資料,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或濫用。
n.長期歸檔:客戶將依文件保存的法律要求將電子發票歸檔,以確保其於規定期間內可供調閱。
o.回饋與持續改進:客戶將定期徵詢 Don Trotti 對電子發票流程的回饋,找出改進機會並視需要實施矯正措施。
14.所需文件:合約得明定觸發付款所需的文件或證明,例如活動報告、工時表或費用明細表。
a.發票:客戶必須就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所有財務交易提供詳細且正確的發票,包括金額、日期及所提供服務的說明。
b.已簽署的合約:客戶必須保存 Don Trotti 與活動籌辦單位就每場活動所簽署合約的副本,以確認約定的條件、相互承諾及財務義務。
c.付款收據:Don Trotti 必須就客戶支付的所有款項取得付款收據,以確認款項已收受並依合約條款分配至特定演出。
d.酬勞明細表:客戶必須就 Don Trotti 的每場演出提出約定酬勞的詳細明細表,載明總額、任何扣除額及實付予藝人的淨額。
e.付款時程表:客戶必須制定清楚、精確的付款時程表,詳列每場演出的預定付款日期,以及付款條件與約定條件。
f.財務報告:客戶必須定期向 Don Trotti 提供財務報告,彙整與其演出相關的收入與支出,以及任何剩餘餘額或財務調整。
g.履行證明:Don Trotti 得要求就每場演出提供履行證明,例如照片、影片或目擊者證詞,以確認合約承諾及約定舞台條件的履行。
h.出席證明:客戶得就每場已完成的演出向 Don Trotti 核發出席證明,證明其到場並遵守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
i.付款證明:客戶得就每筆已付款項向 Don Trotti 核發付款證明,確認財務交易已完成並已履行約定的付款義務。
j.稅務申報:客戶必須就所有已付款項向 Don Trotti 提供正確且完整的稅務申報資料,以利其申報所得並遵守適用的納稅義務。
k.法律文件:客戶必須依現行法規於規定期間內保存與 Don Trotti 之財務交易相關的所有法律文件,例如合約、發票、收據及付款證明。
l.書面往來文件:客戶與 Don Trotti 之間有關財務事項的所有書面往來文件必須保存以供日後參考,以確保往來的可追溯性與透明度。
m.安全歸檔:客戶必須確保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所有財務及會計文件安全歸檔,並依資料保護標準確保其機密性與完整性。
n.可供查核:Don Trotti 得要求調閱客戶的財務文件,以核實所收款項的正確性與合規性,必要時並得安排獨立查核。
o.文件傳送:客戶必須及時、完整地向 Don Trotti 傳送所有必要文件,以確保其能便利取得有效且透明之財務管理所需的資訊。
15.付款保留條款:如發生爭議或 Don Trotti 未遵守合約條款,客戶得保留付款,直至問題獲得滿意解決為止。
a.條款的定義:付款保留條款訂定客戶得保留就 Don Trotti 服務所約定之全部或部分款項的條件。
b.保留的理由:於違反合約條款、未履行演出、設備或財物受損,或 Don Trotti 有任何其他違反合約義務的情形時,得適用付款保留。
c.事先通知:於實施任何付款保留之前,客戶必須將保留的具體理由通知 Don Trotti,並給予其於合理期間內補救的機會。
d.保留金額:保留金額不得超過客戶因 Don Trotti 未履行合約義務而實際遭受的損害,並必須依所發現的違約情形公平且合乎比例地計算。
e.保留期間:付款保留的期間將依違約的性質及嚴重程度決定,並以合理期間為限,使 Don Trotti 得以補救情況或解決爭議。
f.理由的書面紀錄:客戶必須保存證明付款保留正當性的詳細書面紀錄,包括事故報告、書面往來文件或第三人證詞(如適用)等具體證據。
g.與 Don Trotti 溝通:客戶承諾就付款保留與 Don Trotti 進行清楚、直接的溝通,提供一切相關資訊並回應任何問題或顧慮。
h.提出異議的機會:如 Don Trotti 不同意客戶所提出的理由,將有機會對付款保留提出異議,並提出說明或反駁以捍衛其立場。
i.爭議解決程序:如就付款保留持續存在分歧,Don Trotti 與客戶同意採用公平公正的爭議解決程序,以適當解決爭議。
j.對未來付款的影響:付款保留不得影響就其他演出或服務應付予 Don Trotti 的未來款項,但一再未履行合約義務者除外。
k.對專業關係的影響:儘管有付款保留,客戶仍承諾與 Don Trotti 維持專業且相互尊重的關係,肯定其藝術貢獻的價值,並力求以建設性的方式解決爭議。
l.遵守適用法律:付款保留將依有關合約、付款及藝人權利的適用法令規章進行,並尊重現行法規所賦予的權利與保障。
m.檢討與重新評估:保留付款的決定將依情況的發展及 Don Trotti 為解決所發現問題所作的努力,定期檢討及重新評估。
n.透明與可追溯:付款保留程序將以透明且可追溯的方式進行,記錄所採取的所有步驟及決定,以確保程序的公平性與正當性。
o.結論與結案:一旦付款保留的理由已獲滿意解決或處理,保留款項將予以撥還,合約亦將視為結案,使 Don Trotti 得以於相互信任的環境中繼續與客戶合作。
肖像權
定義:「肖像權」係指客戶為與合約所指定之特定活動相關的宣傳及商業目的,使用 Don Trotti 肖像的專屬權利。
1.同意:Don Trotti 同意依合約條款授予客戶宣傳及行銷活動所需的肖像權。
a.同意的定義:同意係指藝人於演出預訂合約範圍內,就涉及其肖像、姓名或作品的行為、決定或使用所作的明示且自願的同意。
b.同意的性質:各種行為可能需要取得同意,例如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修改其作品、參加宣傳活動等。
c.事先同意:除另有規定外,任何使用或呈現藝人肖像、姓名或作品的行為均須事先取得其同意,以確保其對自身形象與聲譽的掌控。
d.個別同意:同意得針對每項預定的行為或使用個別給予,每種情形均須分別核准,以防止未經授權或濫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e.書面同意:於特定情況下,同意必須以書面為之,以利舉證並確保明確,尤其是涉及重大商業使用或對其作品作重大修改時。
f.知情同意:藝人必須充分了解其同意的意涵及後果,包括其表示同意時所授予的權利或所作的承諾。
g.可撤回的同意:除另有約定外,藝人得隨時撤回其同意,從而撤回對其肖像、姓名或作品之特定使用或呈現的許可。
h.有限的同意:同意得限於特定目的或確定期間,僅涵蓋演出預訂合約中明確授權的使用或行為。
i.不得強加的同意:除合約另有明文規定外,未經藝人事先同意,不得強行使用或呈現其肖像、姓名或作品。
j.本人同意:即使藝人由經紀人或經理人代表,每項行為或使用仍須取得藝人本人的同意,以確保其意願與利益受到尊重。
k.修改的同意:對藝人作品或形象呈現的任何重大修改,包括形象變更、作品改編或姓名更動,均須取得藝人的同意。
l.特定活動的同意:藝人參加合約演出以外的特定活動,例如訪談、拍照、公開露面等,可能需要取得其同意。
m.商業使用的同意:對藝人肖像或姓名的商業使用,例如廣告活動、置入性行銷、品牌授權等,可能需要另行取得同意。
n.非商業使用的同意:即使是媒體露面或慈善活動等非商業使用,亦可能需要取得藝人的同意,以確保忠實且尊重地呈現其本人及作品。
o.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有關藝人同意的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與同意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2.授權使用:客戶獲准為宣傳活動之目的,使用 Don Trotti 的肖像,包括照片、錄影、錄音及任何其他視覺或影音素材。
a.授權使用的定義:授權使用係指唱片公司依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條件,獲准使用藝人肖像或姓名的特定活動。
b.使用範圍:雙方就授權使用的確切範圍達成協議,包括媒體類型、發行管道、地理區域、期間及得使用藝人肖像或姓名的特定目的。
c.事先核准:除合約另有規定外,任何對藝人肖像或姓名的授權使用均須事先取得藝人的核准。
d.宣傳使用:唱片公司獲准依約定的指引,為與藝人演出、活動、產品或相關服務有關的宣傳目的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e.商業使用:唱片公司獲准於約定的限制範圍內,為商業目的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例如銷售周邊商品、產品廣告或品牌推廣。
f.廣告使用:經藝人事先同意,唱片公司獲准於廣告活動、平面廣告、電視廣告、網路廣告等中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g.媒體使用:唱片公司獲准於媒體中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包括訪談、報刊文章、新聞報導、電視節目、Podcast 等,並應尊重其聲譽與隱私。
h.數位使用:唱片公司獲准依約定的指引,於社群媒體、網站、行動應用程式、線上影片等數位平台上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i.活動使用:唱片公司獲准於宣傳活動、產品發表會、記者會、特別活動、公開露面等場合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j.周邊商品使用:經藝人事先核准,唱片公司獲准於服飾、配件、紀念品、美妝產品等周邊商品上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k.出版使用:唱片公司獲准於書籍、雜誌、手冊、演唱會節目冊等出版品中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以宣傳其藝術活動。
l.機構使用:唱片公司獲准就其業務活動,為年度報告、新聞稿、企業簡報等機構目的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m.合作使用:經藝人核准,唱片公司獲准於合作夥伴關係、贊助、慈善合作或公益宣導活動中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n.影視使用:唱片公司獲准依具體約定的條件,於電影、電視或影片製作中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包括音樂錄影帶、紀錄片、電影、真人實境節目等。
o.授權檢討:授權使用的條件得依藝人不斷變化的需求或市場機會定期檢討,並得調整合約條款。
3.限制:授予客戶的肖像權限於宣傳活動的特定用途,未經 Don Trotti 書面同意,不得擴及其他用途。
a.限制的定義:限制係指於演出預訂合約範圍內規範雙方權利與責任的特定限制或條件。
b.限制的性質:限制得涉及合約的各個面向,例如藝人承諾的範圍、播送權、宣傳義務、付款等。
c.地理限制:得依雙方的需求或偏好施加地理限制,將藝人的演出限於特定區域,或排除特定地點或地區。
d.時間限制:得訂定時間限制,明定藝人承諾的有效期間或特定義務必須履行的期限。
e.數量限制:得設定數量限制,以確定藝人於合約範圍內須進行的演出、公開露面或其他活動的次數。
f.財務限制:得訂定財務限制,界定與藝人演出相關之付款、費用或版稅的最高或最低金額。
g.責任限制:得納入責任限制,以限制各方於未履行合約義務或因合約履行造成損害時的責任。
h.修改限制:得對修改合約條款的權限施加限制,明定得進行修改的條件及使修改生效所需的同意。
i.競業限制:得設定競業限制,禁止藝人於合約期間內或於特定地理區域內參加類似或具競爭關係的活動。
j.智慧財產權限制:得訂定限制以規範智慧財產權的使用及歸屬,例如著作權、商標權、肖像權等。
k.宣傳限制:得就藝人的宣傳活動訂定限制,例如對可宣傳之品牌或產品、可使用之宣傳方式等的限制。
l.形象修改限制:得就宣傳或代表活動範圍內對藝人肖像或姓名的修改作出具體規定。
m.溝通限制:得就雙方之間的溝通、資訊傳遞方式或各方的授權代表訂定限制。
n.終止限制:得就合約得以終止的條件設定限制,包括明定終止的正當理由及應遵循的程序。
o.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有關限制的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與限制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4.期間:授予客戶的肖像權應於合約規定的期間內有效,通常限於活動前後的期間。
a.期間:期間係指演出預訂合約有效且雙方承諾具拘束力的期間。
b.初始期間:合約規定雙方義務適用的初始期間,通常自合約簽署日起算。
c.續約:合約得納入自動續約條款,除另有規定或提前終止外,將初始期間延長一段額外期間。
d.提前終止:訂定演出預訂合約提前終止的條件,包括一方得於初始期間或續約期間屆滿前終止合約的情形。
e.終止通知:雙方就終止演出預訂合約所需的預告期間達成協議,使雙方得以為終止的後果預作準備。
f.終止的效果:明定終止對進行中承諾的效果,例如已排定的演出或待付款項。
g.演出承諾的期間:明定藝人依合約負有演出義務的期間,以具體日期或確定期間表示。
h.合約終了後的承諾:訂定雙方於合約期滿或終止後的義務,例如版稅支付、肖像權管理或持續宣傳。
i.承諾的維持:除另有說明外,雙方同意於合約期滿後仍維持於合約期間所作的承諾。
j.未履行的後果:訂定於合約期間未履行合約承諾的後果,包括可能的違約金或損害賠償請求。
k.期間的決定:合約期間得依承諾的性質、合作目標及市場趨勢決定,並保有相應調整期間的彈性。
l.選擇性延長:合約得納入將初始期間或續約期間再延長一段期間的選擇權,惟須經雙方同意並依約定條件為之。
m.期間檢討:合約期間的條件得依雙方需求的變化或情況的演變定期檢討,並得調整合約條款。
n.維護完整性:合約期間的決定旨在維護雙方承諾與關係的完整性,確保最初的合作目標受到尊重。
o.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有關合約期間的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與合約期間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5.地域:除合約另有規定外,授予客戶的肖像權通常限於活動舉行地的地理區域。
a.地域的定義:地域係指藝人演出舉行且演出預訂合約之權利與義務適用的地理區域。
b.地理範圍劃定:雙方就藝人演出地域的精確範圍達成協議,無論是地方、全國、區域或國際範圍。
c.地理限制:得依雙方的需求或偏好施加地理限制,將藝人的演出限於特定地區,或排除特定地域。
d.權利範圍:演出預訂合約的權利與義務將僅於指定地域內適用,從而確定雙方於宣傳、代表、播送及演出管理方面的責任。
e.專屬性:得納入專屬條款,將藝人的演出限於特定地域,或禁止其參加同一地區內同時舉行的活動。
f.優先選擇權:合約得賦予唱片公司或其他相關當事人優先選擇權,於特定期間內在同一地域安排額外演出。
g.與播送權的協調:地理限制必須與播送權相互協調,以確保藝人的演出不會損及特定地區的專屬播送權。
h.地域擴展:如有必要,合約得規定將演出地域擴展至其他地區的可能性,惟須經雙方同意並可能調整合約條款。
i.與當地籌辦單位的溝通:如於多個地域演出,唱片公司負責與當地籌辦單位有效協調,以確保藝人的承諾順利、和諧地履行。
j.法定許可:唱片公司負責確保藝人於指定地域內的所有演出均符合當地有關勞動、安全、許可及稅務的法律。
k.文化差異的管理:對於在外國地域的演出,唱片公司負責考量文化、語言及後勤方面的差異,以確保藝人於該等環境中獲得成功與尊重。
l.合作協議:合約得包括與指定地域內當地合作夥伴或活動籌辦單位的合作協議,以提升藝人於該等地區的能見度與宣傳效果。
m.當地宣傳:唱片公司負責實施針對各地域量身訂定的有效宣傳策略,以充分發揮藝人於該等地區演出的影響力並使其獲得成功。
n.巡演管理:如於多個地域巡演,唱片公司負責規劃並有效協調藝人的交通、住宿及後勤,以確保演出成功且順暢。
o.檢討與調整:與地域相關的條件得依藝人不斷變化的需求或市場機會定期檢討及調整,惟須經雙方同意。
6.線上使用:客戶獲准於其網站、社群媒體、電子報及任何其他線上平台上使用 Don Trotti 的肖像,作為活動宣傳的一部分。
a.線上使用的定義:線上使用係指於網站、社群媒體、行動應用程式、線上影片等數位平台上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b.事先授權:依演出預訂合約的規定,任何線上使用藝人肖像或姓名的行為均須事先取得藝人的授權。
c.使用範圍:雙方就線上使用的確切範圍達成協議,包括特定平台、期間、頻率、授權格式以及有關修改或再散布的任何限制。
d.逐次同意:除另有規定外,每次線上使用均須取得藝人核准,以確保其對自身肖像或姓名於網路上之呈現的適當掌控。
e.尊重完整性:任何使用藝人肖像或姓名的線上內容,均必須尊重其藝術、個人及專業上的完整性,避免任何濫用、扭曲或有害的使用。
f.署名:於所有使用藝人肖像或姓名的線上內容中,必須依網路上署名及致謝的標準慣例,清楚標明並註明藝人。
g.內容品質:唱片公司負責確保所有線上內容符合演出預訂合約及約定指引所訂定的品質標準及呈現要求。
h.限制:得對藝人肖像或姓名的線上使用施加特定限制,例如地理、語言或主題方面的限制。
i.專屬性:得納入專屬條款,將藝人肖像或姓名的線上使用限於特定合作夥伴或經雙方核准的專案。
j.責任:唱片公司負責確保所有線上內容符合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以及有關著作權、肖像權及廣告的法律要求。
k.賠償:唱片公司同意就第三人任何未經授權的線上使用或侵害藝人權利的行為賠償藝人,包括與捍衛其權利相關的律師費用。
l.使用期間:線上使用的期間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定,得限於活動宣傳期間,或視需要延長至其後的期間。
m.控管:藝人有權於發布前審閱並核准所有線上內容,以確保符合約定的條件。
n.修訂:線上使用的條件得依藝人不斷變化的需求或市場要求定期修訂,惟須經雙方同意。
o.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線上使用均不得視為放棄與線上使用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7.印刷品使用:客戶獲准於海報、傳單、節目冊及廣告等印刷品中使用 Don Trotti 的肖像,以宣傳活動。
a.印刷品使用:印刷品使用係指於海報、傳單、演唱會節目冊、雜誌、報刊文章等印刷品中使用藝人的肖像或姓名。
b.事先授權:依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規定,任何於印刷品中使用藝人肖像或姓名的行為均須事先取得其授權。
c.使用範圍:雙方就印刷品使用的確切範圍達成協議,包括特定媒材、期間、尺寸、地理位置以及有關修改或再散布的任何限制。
d.內容核准:藝人有權核准使用其肖像或姓名之任何印刷品的內容及設計,以確保正確且尊重的呈現。
e.尊重完整性:印刷品使用必須尊重藝人藝術上及個人的完整性,避免任何濫用、扭曲或有損其肖像或姓名的使用。
f.印刷品質:印刷品必須以專業品質製作並符合產業標準,以確保正面呈現藝人。
g.署名:於所有使用藝人肖像或姓名的印刷品上,必須依署名及致謝的慣例,清楚標明並註明藝人。
h.限制:雙方得就藝人肖像或姓名的印刷品使用約定特定限制,例如地域限制或禁止與特定品牌或公司產生關聯。
i.專屬性:得納入專屬條款,將藝人肖像或姓名的印刷品使用限於特定合作夥伴或經雙方核准的專案。
j.責任:唱片公司負責確保所有印刷品使用符合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以及有關著作權、肖像權及廣告的法律要求。
k.賠償:唱片公司同意就第三人任何未經授權的印刷品使用或侵害藝人權利的行為賠償藝人,包括與捍衛其權利相關的律師費用。
l.使用期間:印刷品使用的期間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定,得限於活動宣傳期間,或視需要延長至其後的期間。
m.控管:藝人有權於散布前審閱並核准所有印刷品,以確保符合約定的條件。
n.修訂:印刷品使用的條件得依藝人不斷變化的需求或市場要求定期修訂,惟須經雙方同意。
o.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印刷品使用均不得視為放棄與印刷品使用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8.修改:除事先取得 Don Trotti 的同意外,客戶同意不以扭曲或不實呈現其形象的方式修改 Don Trotti 的肖像。
a.修改的定義:修改係指對原演出預訂合約之條款與條件所作的任何變更、調整或修正。
b.修改的性質:修改的形式多樣,例如調整演出日期、變更付款條件、修訂各方義務等。
c.修改程序:任何擬議的修改必須以書面通知,並由締約各方討論,以就修正後的條款達成共識。
d.各方同意:修改僅得經演出預訂合約所有相關當事人明示的書面同意後為之。
e.形式要件:修改必須遵守原合約所要求的形式要件,例如各方簽署或其他規定的生效程序。
f.書面紀錄:所有約定的修改必須以修正案或另行的書面文件記錄,並構成原演出預訂合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g.清楚與精確:修改必須以清楚、精確且完整的方式擬定,以避免任何歧義或誤解。
h.生效日期:修改的生效日期必須於修正文件中明定,並說明變更係溯及生效或於日後生效。
i.溝通:修改一經核准,必須通知所有相關當事人並納入相關作業流程。
j.追蹤監督:對合約的變更必須密切追蹤監督,以確保有效落實並符合雙方的意圖。
k.後續修訂:如有必要,修改得於日後依情況變化或雙方需求予以修訂或調整。
l.修改的後果:修改的後果,例如責任、成本或時程的變化,必須由雙方評估並納入考量。
m.維護合約完整性:修改不應損及演出預訂合約的整體完整性或平衡,而應強化合約或使其適應新情況。
n.法律諮詢:如涉及重大或複雜的修改,得建議雙方尋求法律諮詢,以確保遵守適用法律並保護其利益。
o.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修改均不得視為放棄演出預訂合約中未經修改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9.署名:客戶承諾於宣傳活動中使用 Don Trotti 的肖像時,依產業標準適當註明 Don Trotti 的姓名。
a.形象保護的定義:形象保護係指於藝人履行演出承諾的情境下,為維護其聲譽、公眾形象及完整性所採取的措施。
b.目的:形象保護的主要目的在於維持藝人正面且一致的形象,此形象可能影響其公信力、市場需求以及與粉絲和合作夥伴的關係。
c.控管:藝人與唱片公司承諾對藝人肖像於宣傳、廣告、媒體及線上平台中的使用與呈現進行嚴格控管。
d.事先核准:除演出預訂合約另有規定外,為宣傳或商業目的使用藝人肖像,均須事先取得藝人核准。
e.法律保護:雙方同意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保護與藝人肖像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例如著作權、商標權及公開權。
f.知情同意:藝人應清楚且充分地了解其肖像的預定用途、相關影響以及其依適用法律所享有的權利。
g.品質控管:藝人有權控管使用其肖像之素材及產品的品質,確保其符合藝人的專業及藝術標準。
h.專屬性:合約得納入專屬條款,將藝人肖像的使用限於特定合作夥伴或經雙方核准的專案。
i.公開活動:雙方就可能拍攝或播送藝人肖像的公開活動約定作業規範,以確保正確且尊重的呈現。
j.防止竄改:藝人有權反對任何可能損害其聲譽或完整性的竄改、操弄或誤導性使用其肖像的行為。
k.保留權利:與藝人肖像相關而未於合約中明確移轉或授權的所有權利,仍為藝人專屬所有。
l.賠償:唱片公司承諾於合約規定的限制範圍內,就第三人任何未經授權使用或侵害藝人肖像權的行為賠償藝人。
m.保護期間:藝人的形象保護於演出預訂合約的整個期間內有效,並得經雙方同意或視需要延長。
n.檢討與更新:有關形象保護的規定得定期檢討及更新,以反映藝人職涯、偏好及市場趨勢的變化。
o.不棄權條款:藝人的形象保護僅得以書面明示放棄,且任何放棄僅於經雙方正式簽署後始生效力。
10.形象保護:客戶承諾保護 Don Trotti 的肖像,防止第三人任何濫用或未經授權的使用,必要時並採取適當的法律措施。
a.形象保護的定義:形象保護係指為確保藝人肖像依藝人及唱片公司的利益受到維護、尊重並獲適當使用而採取的措施。
b.肖像的權利歸屬:藝人肖像的權利得受著作權法、商標、隱私權、肖像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的保護。
c.使用控管:演出預訂合約得規定,唱片公司為宣傳、行銷或廣告目的使用藝人肖像前,必須事先取得藝人的授權。
d.授權使用:合約條款得界定得使用藝人肖像的情形,例如廣告活動、海報、社群媒體、新聞稿等。
e.知情同意:藝人必須充分了解其肖像的預定用途,並於其肖像被用於宣傳或商業目的前給予知情同意。
f.品質控管:合約得規定,藝人有權於唱片公司使用其肖像時控管其品質與完整性,以保護其聲譽及公眾形象。
g.防止扭曲:藝人得要求其肖像不得遭扭曲、竄改或以可能損害其聲譽、尊嚴或個人完整性的方式使用。
h.撤回權:合約得規定,藝人有權要求立即撤下其肖像於任何不符合約定條件或造成損害之用途中的使用。
i.賠償:合約得納入賠償條款,規定唱片公司對因未經授權或濫用藝人肖像所生的任何請求或損害負責。
j.第三人使用:合約條款得規範贊助商、合作夥伴或合作者等第三人對藝人肖像的使用,以確保其使用符合藝人的利益。
k.使用期間:合約得明定唱片公司獲准使用藝人肖像的期間,以及該授權的續展或終止條件。
l.使用地域:合約得依唱片公司的需求及目標,將藝人肖像的使用限於特定地域,或將其範圍擴及全球。
m.檢討與重新協商:有關藝人肖像使用的條款得定期檢討及重新協商,以反映藝人職涯或偏好的變化,或因應情況的改變。
n.保密:合約條款得要求有關藝人肖像使用的所有資訊均予以保密,並僅向經授權的當事人揭露。
o.非專屬條款:合約得規定,於約定限制範圍內,藝人保有於演出預訂合約相關活動以外,為個人或職業目的使用其肖像的權利。
11.權利放棄:於允許客戶依合約條款使用其肖像所必要的範圍內,Don Trotti 放棄對其肖像的任何著作人格權或智慧財產權主張。
a.權利放棄的定義:權利放棄係指演出預訂合約一方為他方之利益,放棄行使合約所定權利或放棄要求履行合約所定義務的行為。
b.權利放棄的性質:權利放棄得為明示,即雙方以書面文件正式訂定;亦得為默示,即一方未提出異議而作出與其權利相反的行為。
c.權利放棄的範圍:權利放棄得為全部或部分,涉及特定權利或一系列權利,並得視情況為暫時或永久。
d.同意:權利放棄必須於自由且知情的情況下作出,無脅迫、詐欺或錯誤,始為有效,且不得侵害依法不得拋棄的權利。
e.形式要件:如為明示放棄,雙方必須遵守合約或法律所要求的形式要件,例如作成經相關當事人簽署的書面文件。
f.確認:建議雙方以書面確認任何權利放棄,以避免日後就其意圖及放棄範圍產生歧義或爭議。
g.限制:除合約明文規定或法律許可外,權利放棄僅得對他方締約當事人主張,不得擴及第三人。
h.撤回:除合約另有規定外,權利放棄得於相應權利行使前隨時撤回,惟應以適當方式為之。
i.效力:權利放棄一經作出,放棄方的相應權利於放棄的期間及範圍內視為暫停或拋棄。
j.不生影響:放棄特定權利或義務,不構成對放棄聲明中未提及之其他權利或義務的全面放棄。
k.後果:雙方必須清楚了解權利放棄的後果,因其可能影響雙方日後依演出預訂合約所享有的權利及所負的義務。
l.通知:如一方決定放棄其依合約所享有的權利或所負的義務,必須以適當方式通知他方,以避免誤解。
m.權利保留:於特定情況下放棄某項權利,並不妨礙一方於日後類似情況下主張該權利。
n.解釋:權利放棄條款必須從嚴解釋,並考量雙方於合約中所表達的真實意思。
o.保全條款:得納入保全條款,明定任何經認定無效或不生效力的權利放棄,不影響合約的其他規定,且未放棄的權利仍然有效。
12.報酬:作為就肖像權達成協議的對價,客戶得以金錢形式或宣傳性對價形式向 Don Trotti 提供額外報酬。
a.報酬的定義:報酬係指依演出預訂合約條款,就藝人提供演出服務而給予的金錢或非金錢酬勞。
b.報酬形式:報酬得採取多種形式,例如金錢給付、收益比例、服務、貨品、錄音或作品使用權、實物福利等。
c.報酬協商:報酬條件通常由藝人與唱片公司協商約定,並考量藝人知名度、市場需求、演出時長、相關成本等因素。
d.透明度:報酬的細節,包括金額、形式及付款條件,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透明地明定,以避免任何歧義或日後爭議。
e.報酬金額:報酬金額得為固定金額、依特定演出安排計算,或與活動所產生的收益掛鉤,通常由雙方共同約定。
f.首期付款:得約定首期付款或訂金,並事先支付予藝人以確保其投入活動,尾款則依約定條件支付。
g.付款時程:付款時程明定必須付款的日期,通常以預先訂定的里程碑或合約特定階段的完成為依據。
h.付款機制:付款條件,例如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處理時限,均予以明定,以確保付款義務順利且準時履行。
i.額外報酬:得就演出表現超出預期、不可預見的成本或其他特殊情況納入額外報酬條款。
j.扣除款項:報酬中可能的扣除款項,例如稅款、行政費用或權利金,依稅法及合約規定扣除。
k.賠償:得納入賠償條款,以保護雙方免於因履行或未履行合約義務所生的請求或損失,該等請求或損失可能影響報酬。
l.合約修訂:於合約期間內,如情況或雙方需求發生重大變化,報酬條件得經雙方同意後修訂。
m.付款查核:合約規定得允許藝人定期查核所收款項,以核實其正確性及是否符合合約條款。
n.未付款的後果:明定未支付報酬的後果,例如違約金、遲延利息或法律救濟,以遏止不履行付款義務的情形。
o.報酬結清:所有付款義務履行完畢後,得出具報酬結清的書面確認,以正式確認雙方之間財務承諾的終結。
13.查核:Don Trotti 有權要求定期查核,以核實客戶是否正確使用其肖像,並確保合約條款獲得遵守。
a.查核的定義:查核係對締約一方的流程、作業、帳目或表現所進行的系統性及獨立性檢查,以評估其是否符合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及既定標準。
b.目的:查核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之活動及表現的透明度、合規性及品質,並找出缺口、風險及改進機會。
c.查核類型:查核的類型多樣,包括財務、營運、法令遵循、績效、品質、安全查核,並依合約的具體需求量身規劃。
d.查核責任:締約各方得指派查核負責人,負責規劃、執行及報告查核結果,通常為獨立專家或合格的內部代表。
e.查核頻率:查核頻率於合約中規定,並依合約的複雜程度、相關風險及法規要求而有所不同。
f.查核規劃:查核事先排定,並考量優先事項、可用資源及合約期限,得定期或視需要進行。
g.資訊取得:查核人員須依合約及法律規定,取得締約各方的相關資訊、文件、設施及人員,以進行查核。
h.查核範圍:查核範圍由合約條款界定,得涵蓋對合約活動、作業流程、內部控制制度、財務交易等的全面檢視。
i.查核方法:查核人員採用標準化方法評估風險、蒐集證據、進行測試並作出客觀結論。
j.查核報告:查核發現記錄於正式的查核報告中,通常包括發現事項分析、改進建議、結論及矯正行動計畫。
k.結果分享:查核報告將與相關締約當事人分享,由其提出回應、回饋或行動計畫以處理查核發現事項。
l.建議的後續執行:締約各方負責依約定的行動計畫落實查核中所提出的改進建議,並定期提供進度更新。
m.保密:查核期間取得的資訊將予以保密,並僅向參與演出預訂合約的經授權當事人揭露,但合約另有規定或法律另有要求者除外。
n.查核人員的獨立性:查核人員於執行職務時遵守獨立、誠信及客觀原則,避免利益衝突並公正行事。
o.監督與評估:查核程序持續受到監督與評估,以確保其有效性並與合約目標一致,並視需要作出調整或改善。
14.終止:如合約終止,授予客戶的肖像權將自動撤銷,且必須立即停止對 Don Trotti 肖像的任何後續使用。
a.肖像權的定義:肖像權係指個人於公開或商業情境中控制其肖像、聲音或形貌之使用的法定權利。
b.目的:肖像權的主要目的在於使個人得以控制第三人如何使用及散布其肖像,以保護其隱私與尊嚴。
c.事先授權:一般而言,為商業或廣告目的使用他人肖像,須事先取得其書面授權,但法律另有例外規定者除外。
d.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係指當事人充分了解使用其肖像的意涵,並於知情的情況下表示同意。
e.肖像權的範圍:肖像權得涵蓋多種用途,例如攝影、影片、電視播送、廣告、宣傳及社群媒體。
f.豁免:如對他人肖像的特定使用被認為符合公共利益,例如新聞報導或藝術作品,得免於取得同意。
g.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亦受肖像權保護,通常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行使。
h.商業使用:為廣告或行銷等商業目的使用他人肖像,須遵守嚴格規範,並可能需要支付報酬或取得使用權。
i.讓與合約:於演出預訂合約中,與肖像權相關的條件通常於獨立的合約條款中明定,列明各方的權利與責任。
j.集體同意:對於藝人團體或組合,為宣傳或商業目的集體使用其肖像,可能需要取得集體同意。
k.期間:肖像權得於特定期間內授予,期滿後得依約定條件失效或須續展。
l.肖像修改:使用他人肖像時,不得以損害其聲譽或尊嚴的方式加以竄改,且任何修改均必須符合合約約定。
m.賠償:演出預訂合約得納入一方肖像權遭侵害時的賠償條款,包括律師費用及損害賠償。
n.適用法域:有關肖像權的規定受相關法域現行法令規章的規範,並可能因國家而異。
o.免責條款:得納入免責條款,明定唱片公司對第三人未經授權使用藝人肖像的行為不負責任,但因其自身過失所致者除外。
宣傳與行銷
1.社群媒體公告:客戶承諾於其自身的社群媒體帳號上宣傳 Don Trotti 參與活動的消息,定期分享貼文並附上活動日期、時間及地點等相關資訊。
2.網站發布:客戶將於其官方網站及其他音樂與活動平台上發布文章及公告,向粉絲及潛在參加者告知 Don Trotti 的演出。
3.網紅合作:客戶將與音樂及娛樂產業的相關網紅及知名人士合作,透過其社群網絡及線上平台宣傳活動及 Don Trotti 的參與。
4.電子郵件行銷:將向客戶的郵寄名單寄送電子報及宣傳電子郵件,突顯 Don Trotti 參與活動的消息,並鼓勵訂閱者出席。
5.網路廣告:客戶將於 Google Ads、Facebook Ads 或 Instagram Ads 等平台推出精準投放的網路廣告活動,以觸及更廣泛的受眾並引起對活動的興趣。
6.媒體訪談與露面:客戶將安排地方、全國及國際媒體的訪談以及電視與廣播節目的露面,以宣傳 Don Trotti 參與活動並為其演出製造媒體話題。
7.競賽與贈獎:將於社群媒體及網站上舉辦競賽與遊戲,讓粉絲有機會贏得免費門票或與 Don Trotti 活動相關的專屬體驗。
8.品牌合作:客戶將為活動尋求與相關品牌的合作,例如飲料、服飾或美妝品牌,以打造品牌體驗活動及交叉推廣機會。
9.內容製作:將製作宣傳影片、預告片、幕後訪談及 Don Trotti 為活動準備的花絮影片等獨家內容,以吸引並打動觀眾。
10.主題標籤運用:將為活動及 Don Trotti 的參與建立獨特且相關的主題標籤,鼓勵粉絲及參加者於社群媒體上分享自己的內容並加入線上討論。
11.媒體合作:將尋求與地方及全國媒體合作,包括廣播電台、雜誌及部落格,以確保活動及 Don Trotti 的演出獲得廣泛的媒體報導。
12.贊助活化:客戶將與活動的潛在贊助商合作,協商贊助協議,其內容得包括透過各種廣告及行銷管道宣傳 Don Trotti 的參與。
13.共同內容製作:將鼓勵合作藝人及其他活動參與者製作並分享與活動及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內容,從而擴大宣傳的觸及範圍。
14.網紅行銷:客戶將與音樂及活動產業的相關網紅合作,透過其自身平台及線上社群宣傳 Don Trotti 參與活動的消息。
15.人脈交流與公共關係:將參加人脈交流活動及公關晚會,以宣傳活動並與其他業界人士及媒體建立策略合作關係。
取消
客戶取消:客戶保留因其無法控制的原因,例如不可預見的情況、政府限制、安全問題或不可抗力事件,取消 Don Trotti 參與活動的權利。
通知:如由客戶取消,客戶承諾盡快通知 Don Trotti,並詳細說明取消的理由。
1.退款:如由客戶取消,客戶將向 Don Trotti 退還已就其參與活動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交通、住宿及其他已產生的費用。
a.退款的定義:退款係指於演出預訂合約所列特定情況下,將為參加活動所支付的款項退還予參與者的程序。
b.退款條件:得申請退款的條件於合約中明確訂定,包括不可抗力情形、取消、活動重大變更等。
c.退款申請程序:詳列申請退款時應遵循的確切程序,包括期限、所需文件及應使用的溝通管道。
d.退款責任:除合約另有規定外,處理退款申請的責任一般由演出主辦單位或活動籌辦單位承擔。
e.退款條件細則:明定退款條件細則,包括可退還金額、任何適用的扣除額、退款方式(刷退信用卡、銀行轉帳、支票等)及處理時限。
f.退款的例外:得明定例外情形,例如不予退還的費用(服務費、交易手續費、處理費等)或不適用退款的情形。
g.與參與者溝通:將主動向參與者告知退款條件及程序,以盡量減少不滿與誤解。
h.迅速處理:退款申請將盡快處理,遵守合約所定的時限,並確保就處理進度進行透明溝通。
i.參與者權利保護:參與者有關退款的權利依適用法律及約定的合約規定受到保護。
j.部分或全額退款:視情況而定,得依合約所列的特定條件及現行退款政策,給予部分或全額退款。
k.與供應商協調:如活動涉及第三方服務(飯店、運輸業者、服務供應商等),將進行協調,以確保參與者的退款與供應商的退款政策一致。
l.扣除費用透明:自退款金額中扣除的任何費用,均將清楚標示並向參與者說明,以確保退款程序完全透明。
m.申訴處理:有關退款決定的申訴或爭議,將以公平、透明的方式處理,向參與者提供詳細說明,並給予其提出額外證據或理由的機會。
n.持續溝通:於整個退款過程中將與參與者保持持續溝通,及時回應其問題或顧慮,並隨時告知其進度。
o.查核與監督:將定期進行查核,以核實退款程序是否符合合約條款及既定政策,並找出持續改進的機會。
2.補償:除退款外,客戶得就 Don Trotti 因其參與活動被取消而蒙受的任何財務損失或損害,向其提供額外補償。
a.報酬的定義:報酬係指藝人依演出預訂合約規定,就其演出服務所獲得的金錢或非金錢酬勞。
b.約定金額:報酬的具體金額或費率於合約協商期間確定並約定,並考量藝人知名度、演出時長與類型、現行市場行情等因素。
c.付款時程:將訂定詳細的時程,列明向藝人付款的時間。此時程釐清款項係於演出前、演出中或演出後支付,並明定可接受的付款方式。
d.預付款(訂金):得於簽署合約時向藝人支付預付款,以確保其投入活動。預付款為業界慣例,旨在確保藝人就保留其時間與服務獲得補償。
e.差旅及住宿費用:合約通常明定演出主辦單位是否於約定的演出報酬之外,另行負擔藝人的差旅及住宿費用。
f.附帶費用:報酬得包括附帶費用,以支應餐飲、當地交通、技術費用等額外支出。
g.額外報酬:得就加演場次、額外服務或演出主辦單位的特殊要求提供額外報酬。
h.指數調整條款:得納入指數調整條款,依通貨膨脹或其他經濟因素自動調整報酬金額。
i.非金錢報酬:除金錢報酬外,合約亦得包括非金錢福利,例如 VIP 通行證、宣傳產品、行銷機會等。
j.收益分享:如活動產生額外收益(票房、周邊商品等),得以特定條款訂定該等收益於雙方之間的分配方式。
k.績效獎金:得就表現超出預期或獲得極高的觀眾滿意度提供績效獎金。
l.版稅支付:如須向第三人(作曲者、作詞者、表演者等)支付版稅,合約將明定付款責任及分配條件。
m.付款查核:雙方均有權查核付款,以確保符合合約條款並核實未發生任何錯誤或遺漏。
n.修訂條件:得納入報酬修訂條件,以便依情況變化或藝人表現定期重新評估。
o.終止結算條款:如合約提前終止,將明定已履行期間的報酬條件以及任何適用的違約金或賠償。
3.協商:如發生取消,客戶承諾本於誠信與 Don Trotti 協商,並考量具體情況及對雙方的財務影響,以尋求公平的解決方案。
a.協商的定義:協商係指演出預訂合約當事人就合約的條款與條件進行討論,並設法達成雙方均可接受之協議的過程。
b.協商目標:於協商開始前,各方的目標均已明確界定,無論涉及報酬、演出條件、肖像權或合約的其他面向。
c.準備:各方於展開討論前均審慎準備,蒐集相關資訊、確定優先事項並決定協商底線。
d.積極傾聽:雙方承諾於協商期間積極傾聽,於主張自身立場的同時考量對方的顧慮與利益。
e.透明度:於整個協商過程中保持完全透明,就各方的要求、限制及期望提供正確且完整的資訊。
f.彈性:雙方展現彈性與創意,探索不同選項並尋求能滿足所有相關當事人需求與目標的創新解決方案。
g.妥協:鼓勵尋求互惠的妥協,考量共同利益,同時尊重各方的優先事項與底線。
h.相互尊重的溝通:討論以相互尊重與合作的態度進行,避免對立,並促進具建設性且開放的對話。
i.衝突管理:如發生分歧或衝突,雙方承諾以建設性的方式處理問題,並探尋以雙方均可接受的方式加以解決。
j.合乎倫理的協商:雙方承諾於協商期間遵守倫理原則及專業行為標準,避免任何不公平或欺騙性的做法。
k.審慎讓步:讓步須審慎且具策略性,仔細評估每項擬議妥協的利弊。
l.後續追蹤:協商中達成的初步協議將予以記錄並追蹤,以確保及時且合規地落實。
m.持續評估:協商過程將定期評估及重新評估,以找出改進機會並優化所獲成果。
n.關係維護:協商時將顧及雙方的長期關係,以期強化信任與相互合作。
o.公平結論:協商將以公平、平衡的方式達成結論,確保所有當事人的利益於最終合約中均獲得公正、合理的考量。
4.活動延期:如屬可能,客戶得於與 Don Trotti 及其他相關當事人協商後,提議將活動延期至較晚的日期,而非完全取消。
a.延期的定義:活動延期係指依演出預訂合約排定的演出或活動,因特定原因而改期至較晚日期的程序。
b.延期條件:得考慮延期的條件於合約中訂定,包括不可抗力情形、技術問題、健康問題等。
c.事先通知:如需延期,相關一方應立即通知他方,詳細說明延期理由並提出替代方案。
d.雙方同意:活動延期須經雙方同意,但不可抗力情形除外,此時由特定條款訂定無法聯繫時的處理程序。
e.新日期:延期演出的新日期由雙方約定,並考量藝人的檔期、場地的可用性及其他合約承諾。
f.承諾的維持:除合約另有規定外,報酬金額、演出條件等合約承諾於延期活動的新日期仍然有效。
g.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將向參與籌辦活動的利害關係人告知延期事宜,並提供有關新日期及實務安排的必要資訊。
h.票務管理:如延期活動已售出門票,將採取措施通知購票者,並協助辦理退票或換成新日期的門票。
i.延期宣傳:將推出溝通宣傳活動,向大眾公布活動延期消息,說明延期理由並維持大眾對新日期的期待。
j.後勤協調:延期活動的後勤細節,例如設備需求、人員、保全等,將依新日期重新評估及協調。
k.合約修訂:如有必要,將修訂合約以反映活動延期,並調整時程、演出條件或其他相關條款。
l.費用管理:原活動已產生的費用將予以評估並妥善管理,並尋求解決方案以盡量減少因延期造成的財務損失。
m.保險:如適用,將評估活動延期對保險單的影響,並設法為新日期取得適當的保障。
n.持續溝通:於整個延期過程中,雙方將保持持續溝通,定期提供最新消息並回應顧慮或問題。
o.延期後評估:將進行延期後評估,分析延期對所有相關當事人的影響,並為日後活動的管理汲取經驗教訓。
5.與第三人溝通:客戶承諾於作出決定後,盡快將取消 Don Trotti 參與活動的消息通知參與籌辦活動的所有第三人,例如主辦單位、贊助商、媒體及其他藝人。
a.與第三人溝通的定義:與第三人溝通係指演出預訂合約當事人與相關第三人(例如供應商、合作夥伴、贊助商等)分享相關資訊的程序。
b.確認第三人:將考量相關第三人的角色及其於合約履行中可能的參與程度,予以確認並列出。
c.分享的資訊:與第三人分享的資訊包括合約細節、演出時程、技術要求、後勤需求、宣傳計畫等。
d.事先同意:如屬可能,於與外部第三人分享機密或敏感資訊前,將事先取得相關當事人的同意。
e.保密:與第三人分享的資訊將予以保密,並僅於合約履行所必要的範圍內向經授權人員揭露。
f.保密協議:得與第三人簽訂保密協議,以確保所分享資訊受到保護,並界定有關保密的責任。
g.協調:與第三人的溝通將予以協調,以確保資訊傳遞及與外部當事人互動管理的一致性與效率。
h.明確的責任:各方於與第三人溝通中的責任均明確界定,包括發起溝通、處理回覆及追蹤互動情形。
i.頻率:與第三人溝通的頻率依專案需求及所分享資訊的重要性決定,避免過度溝通及遺漏。
j.溝通管道:將依具體情況的需要選擇適當的溝通管道,可包括面對面會議、電話、電子郵件、線上協作平台等。
k.回饋:將徵詢並考量第三人的回饋,以提升溝通的品質與效率,促進更緊密、和諧的合作。
l.透明度:與第三人的溝通保持完全透明,提供正確且相關的資訊,不隱瞞、不扭曲。
m.期望管理:透過清楚說明時程、責任及預期成果,主動管理第三人的期望,以避免混淆或誤解。
n.持續檢視:與第三人溝通的做法將定期檢視及評估,以找出改進機會並依回饋調整溝通策略。
o.適應性:與第三人溝通的計畫具有彈性,得依情況變化或相關當事人的特定需求調整,以確保靈活因應所遭遇的挑戰。
6.退款保障:客戶承諾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承諾給予 Don Trotti 的退款於約定時限內以安全的方式完成。
a.退款保障:退款保障係指採取措施,確保依演出預訂合約所支付的款項受到保護,並於特定情況下可予退還。
b.退款條件:得申請退款的條件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明確訂定,包括不可抗力、取消或未履行合約義務的情形。
c.金額與條件:明定退款的金額與條件,包括初始付款中可退還的比例,以及必須完成退款處理的時限。
d.準備金:得設立準備金,以確保有退款所需的資金可用,尤其是遇有意外取消或延誤的情形。
e.款項管理:依演出預訂合約收取的款項將安全管理並與其他資金分開存放,以確保於需要時可供退款。
f.全額退款條款:於某些情況下,得納入全額退款條款,允許購買方於取消或未提供預定服務時取回已付的全部金額。
g.保險:得投保適當保險以承保與退款相關的風險,於不可預見情況導致大額退款請求時提供財務保障。
h.條件告知:於締約時將退款條件清楚告知購買方,確保其就權利及必要時的救濟途徑完全知情。
i.退款申請程序:將訂定明確的退款申請程序,列明應遵循的步驟及所需文件,以有效處理退款申請。
j.處理時限:將訂定處理退款申請的時限,以確保迅速、有效地回應購買方。
k.法律保護:合約中納入適當的法律規定,依適用法規保護購買方有關退款的權利。
l.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有關退款的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與退款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m.財務透明:就資金管理及退款決定保持完全透明,以確保購買方的信任與滿意。
n.和解解決:雙方同意於可能的情況下以和解方式解決與退款相關的爭議,以避免耗費成本且曠日費時的訴訟。
o.持續評估:退款政策將定期評估及更新,以確保其因應市場發展及相關當事人的需求而保持有效且適切。
7.行動協調:客戶將與 Don Trotti 密切合作,協調取消後所需的任何額外行動,包括與粉絲、合作夥伴及供應商的溝通。
a.協調的定義:行動協調係指為成功履行演出預訂合約所需活動的規劃、組織及協同實施。
b.策略規劃:雙方承諾制定詳細的策略計畫,界定合約履行各階段的目標、責任及期限。
c.任務界定:將考量各方的技能、資源及合約義務,為各方明確界定應完成的具體任務。
d.資源分配:完成任務所需的資源將適當分配,確保其可用性並符合合約要求。
e.開放溝通:雙方保持開放且定期的溝通,以有效分享資訊、解決問題並協調活動。
f.協調會議:將定期舉行協調會議,以評估進度、討論所遭遇的挑戰,並共同作出解決問題的決策。
g.績效監督:將密切監督各方的表現,以確保遵守期限、工作品質及合約要求。
h.風險管理:將辨識、評估並主動管理潛在風險,以盡量減少其對合約履行的影響。
i.彈性:活動規劃中納入一定的彈性,以便迅速因應不可預見的變化或突發狀況。
j.跨部門協作:參與合約履行的不同部門,例如藝人管理、後勤、宣傳及財務,將密切協作以確保有效協調。
k.信守協議:各方承諾履行其合約義務,並主動為達成約定目標作出貢獻。
l.衝突管理:如發生衝突或分歧,雙方承諾以建設性的方式處理問題,並尋求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以確保合作的延續。
m.透明度:有關工作進度、所遭遇問題或所作決定的相關資訊,將於雙方之間透明地分享。
n.持續改進:將依所汲取的經驗教訓及回饋,實施持續改進措施,以優化行動協調並提升整體績效。
o.檢討與評估:將定期對行動協調進行檢討與評估,以找出優勢、弱點及日後合約的改進機會。
8.不可抗力條款:客戶與 Don Trotti 之間的合約將納入不可抗力條款,明定得取消而無須承擔合約責任的情形。
a.不可抗力條款:客戶與 Don Trotti 之間的合約將納入不可抗力條款,明定得取消而無須承擔合約責任的情形。
b.不可抗力的定義:不可抗力係指超出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不可預見且無法抗拒,並妨礙或延誤演出預訂合約履行的任何事件。
c.免除責任: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對其合約義務的任何不履行或遲延履行均免除責任。
d.涵蓋事件清單:可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於合約中以窮盡方式列舉,包括天然災害、武裝衝突、罷工、流行病等。
e.強制通知: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他方該事件的發生,並提供所有相關細節。
f.事件證明: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一般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該事件的存在及其對合約履行的影響,例如專家報告或官方證明文件。
g.不可抗力的後果:於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雙方的合約義務暫停,且不得就未遵守期限請求違約金或損害賠償。
h.減損義務:雙方同意採取一切合理措施,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後果,並盡快恢復合約的履行。
i.條件修訂:如不可抗力所致的履行障礙期間大幅延長,雙方得同意修訂合約條件以因應此特殊情況。
j.暫時中止:於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合約的履行得暫時中止,且不對雙方產生不利後果。
k.持續溝通:雙方承諾於整個不可抗力事件期間保持開放且持續的溝通,交換有關所採取行動及恢復活動預測的資訊。
l.恢復正常:於情況許可時,雙方將盡力及時恢復合約的履行,並盡量減少後續的延誤或干擾。
m.不得終止:除合約另有明文規定或合約絕對無法繼續履行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因不可抗力事件終止合約。
n.風險分配:不可抗力條款旨在承認合約期間可能發生的控制能力限制及不可預見事件,以於雙方之間公平分配風險。
o.排他條款:合約所列的不可抗力事件具有排他性,除經雙方書面同意外,不得主張任何其他事件為不可抗力。
p.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不可抗力條款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與本條款無關的任何其他權利或義務。
9.風險評估:客戶承諾定期評估可能導致取消的潛在風險,並採取預防措施,盡可能降低該等風險。
a.風險評估:風險評估係指辨識、評估及管理可能影響演出預訂合約所列承諾與目標之達成的潛在風險。
b.風險辨識:雙方承諾辨識與合約履行相關的所有可能風險,例如延誤、取消、法律爭議、技術問題等。
c.後果分析:每項已辨識的風險均將就其對合約進展以及藝人與唱片公司表現目標的潛在後果進行評估。
d.發生可能性:風險依其發生可能性由低至高進行評估,以決定應實施的適當預防及減緩措施。
e.財務影響:將評估每項風險的財務影響,包括其管理成本及其發生可能造成的損失,以評定其嚴重性與優先順序。
f.風險管理計畫:將制定風險管理計畫,詳列為降低、移轉或接受已辨識風險所採取的具體行動,並列明各方於實施中的責任。
g.明確的責任:各方於風險管理中的責任均明確界定並記錄,以確保有效協調,並於必要時迅速作出決策。
h.定期監督:於整個合約期間定期監督風險的演變,並定期檢討以評估預防措施的有效性,視需要調整風險管理計畫。
i.透明溝通:雙方承諾就已辨識的風險、為管理風險所採取的措施以及其影響或發生可能性的任何變化進行透明溝通。
j.訓練與宣導:參與合約履行的團隊成員將接受有關潛在風險的訓練與宣導,以提升其辨識風險並適當因應的能力。
k.應變準備金:得設立應變準備金以因應意外風險或不可預見事件,為管理已發生風險的後果提供財務緩衝。
l.保險:得考慮投保適當保險以承保已辨識的特定風險,於發生損害或損失時提供財務保障。
m.測試與模擬:得進行測試與模擬,以評估合約對已辨識風險的承受能力,並於實際情境中測試風險管理計畫的有效性。
n.活動後評估:合約履行完畢後,將進行活動後評估,分析所獲成果、經驗教訓及所實施預防措施的成效。
o.持續改進:將依風險評估的結果,實施矯正行動及持續改進措施,以強化日後合約的風險管理。
10.透明溝通:客戶承諾於整個取消過程中與 Don Trotti 保持透明溝通,分享一切相關資訊,並及時回應任何問題或顧慮。
a.透明溝通:透明溝通係指演出預訂合約當事人之間開放、誠實且清楚的資訊交流。
b.透明原則:雙方承諾於所有互動中秉持透明原則,主動分享與合約及演出承諾相關的完整資訊。
c.資訊取得:雙方均有權取得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的一切資訊,包括合約條款、各方義務、演出時程等。
d.經常性溝通:雙方同意於整個合約期間保持定期且經常的溝通,交換有關進度、變更或所遭遇挑戰的最新消息。
e.溝通管道:雙方約定清楚有效的溝通管道,例如定期會議、電子郵件、電話或線上協作平台,以利資訊交流。
f.決策透明:有關演出預訂合約的重大決策,例如時程變更、合約條款修改或爭議解決,均以透明方式作成並予以記錄。
g.財務資訊分享:雙方承諾依既定的保密協議,透明地分享相關財務資訊,包括預算、支出、所產生的收益及財務預測。
h.變更通知:合約條款或演出承諾的任何重大變更,均事先以透明方式通知他方,以便進行適當的審視與討論。
i.迅速回應:雙方承諾迅速且透明地回應他方的資訊或說明請求,以利有效解決懸而未決的問題。
j.活動報告:唱片公司承諾定期提供有關藝人宣傳及演出預訂活動的報告,包括演出成果、媒體報導、所產生的收益等。
k.事先諮詢:於就合約或演出承諾作出任何重大決定前,唱片公司將以透明方式諮詢藝人,以徵求其知情意見及同意。
l.積極參與:藝人承諾積極參與溝通程序,並以透明且完整的方式向唱片公司提供所要求的一切資訊。
m.衝突管理:如發生衝突或分歧,雙方同意以開放、透明的方式處理所遭遇的問題,並尋求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n.持續評估:雙方同意持續評估其溝通品質,並採取措施改善及強化互動中的透明度。
o.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有關透明溝通的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與該等溝通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11.法律協助:如因取消而發生爭議,客戶將向 Don Trotti 提供法律協助,以確保各方合約權利與義務獲得遵守。
a.法律協助:法律協助係指由法律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意見及服務,以處理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的法律問題。
b.取得法律專業人士協助:如發生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的爭議或法律問題,雙方均有權尋求合格法律專業人士的意見及法律代理。
c.唱片公司的責任:唱片公司承諾視需要向藝人提供法律協助,包括負擔與合約或演出承諾相關爭議所生的法律費用。
d.藝人的責任:藝人同意與唱片公司委任的法律專業人士充分合作,以解決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的法律問題,並為此提供任何必要的資訊或文件。
e.通訊保密:藝人與唱片公司委任之法律專業人士之間的所有通訊均屬機密,除法律要求外,未經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揭露。
f.律師的獨立性:唱片公司委任的律師獨立行事並以唱片公司的最佳利益為依歸,同時依適用的倫理規範尊重藝人的權利及正當利益。
g.品質保證:唱片公司保證透過選任具備能力及經驗的法律專業人士處理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的法律問題,向藝人提供高品質的法律協助。
h.經常性溝通:唱片公司承諾隨時告知藝人代其採取之法律行動的進展,並定期提供相關發展的最新消息。
i.法律行動的協調:如發生爭議或據稱違約情事,唱片公司負責於與藝人及所委任法律專業人士協商後,協調一切必要的法律行動。
j.法律文件:唱片公司負責準備一切必要的法律文件,以捍衛藝人的權利並執行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包括對申訴的回應、和解要求以及必要時的法律程序。
k.法律費用:除合約另有規定外,一般由唱片公司負擔代理藝人所生的法律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用及相關費用。
l.請求程序:如因演出預訂合約發生爭議或請求,藝人必須立即通知唱片公司,並與其律師合作,以迅速、有效地解決爭議。
m.合約承諾:有關法律協助的義務得於演出預訂合約中詳列,以確保各方的權利與責任明確界定並受到尊重。
n.視需要提供協助:於法律問題與先前合約承諾相關的範圍內,唱片公司承諾隨時視需要向藝人提供法律協助,即使於演出預訂合約期滿或終止後亦同。
o.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有關法律協助的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與該等協助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12.責任免除聲明:如因天然災害、社會動亂或政府決定等雙方無法控制的情況而取消,客戶與 Don Trotti 相互免除任何責任。
a.免責的定義:免責係指於未遵守或未履行合約義務時,限制或排除一方責任的合約條款。
b.免責的性質:雙方同意,特定情況可導致免責,包括不可預見事件、不可抗力或第三人的行為。
c.免責的範圍:免責得適用於各種情形,例如延誤、取消、表現不如人意或因演出預訂合約所生的不可預見後果。
d.免責的正當理由:雙方確定可導致免責的正當理由,例如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情況,或使合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合理的情形。
e.不可抗力:免責得包括使合約無法履行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天然災害、戰爭、暴動、罷工或政府行為。
f.第三人的行為:雙方同意,第三人的行為,例如蓄意破壞、網路攻擊或政府干預,於提出證據的前提下,亦得導致免責。
g.責任限制:免責得包括於合約未履行時限制一方的財務責任,從而設定可請求損害賠償的上限。
h.強制通知:如發生可能導致免責的事件,相關一方同意立即通知他方,並提供所有相關細節。
i.免責的證明:主張免責的一方必須提供充分證據支持其主張,證明合約所定條件已獲滿足。
j.免責的後果:雙方同意,於合約規定的前提下,免責使相關一方免除因免責事件所生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k.承諾的維持:儘管免責,雙方仍承諾履行其餘所有合約承諾,並尋求替代方案以盡量減少對合約關係的負面影響。
l.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有關免責的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與該等免責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m.重大過失責任:雙方同意,免責不適用於重大過失或故意違反合約條款的情形,該等情形仍得提起法律訴訟。
n.風險分配:免責旨在平衡雙方之間的風險,並減輕合約關係中可能出現的不可預見或無法避免的後果。
o.法律諮詢:鼓勵雙方尋求法律意見,以確保免責條款擬定適當並符合適用法律。
13.關係的延續:儘管活動取消,客戶與 Don Trotti 仍承諾維持專業且具建設性的關係,探索其他合作機會,並共同努力克服所遭遇的挑戰。
a.延續的定義:關係的延續係指即使演出預訂合約取消或終止,雙方仍承諾維持永續的專業關係。
b.維持溝通:雙方同意即使於取消的情況下仍保持開放、透明的溝通,以討論取消的理由及可考慮的任何替代方案。
c.未來合作的目標:關係的延續旨在儘管面臨當前情況,仍保留日後再度合作的可能性,並維持雙方之間的良好關係。
d.尊重先前承諾:雙方承諾履行取消前所作的所有承諾,並以專業、公平的方式解決任何懸而未決的問題。
e.影響的管理:如發生取消,雙方承諾公開討論該取消的影響,尤其是對財務承諾、宣傳義務及相關當事人聲譽的影響。
f.探尋替代方案:如發生取消,雙方將努力尋求替代方案或妥協,例如將活動改期、修改合約條款或探索其他合作機會。
g.與相關第三人溝通:如發生取消,雙方同意及時且專業地通知相關第三人,例如活動籌辦單位、贊助商或大眾,以盡量減少不便及負面影響。
h.維持信任:關係的延續旨在儘管發生取消,仍維持雙方之間的信任,展現以建設性方式解決問題及信守協議的共同承諾。
i.損害控制:雙方承諾以專業的方式處理因取消所造成的任何損害,並採取措施盡可能減輕該等損害。
j.重新評估合約條款:如發生取消,雙方得考慮重新評估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以反映新的情況及從此經驗中汲取的教訓。
k.致力於解決:雙方保證展現善意並主動合作,以解決因取消所生的任何爭議,並尋求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l.聲譽保護:雙方承諾即使於取消的情況下仍保護彼此的聲譽,避免發表誹謗性言論或作出有損他方形象的行為。
m.溝通清楚明確:關係的延續包括就取消後的後續步驟進行清楚、精確的溝通,包括雙方的責任及未來承諾。
n.維持專業投入:雙方承諾於所有互動中維持高度的專業投入與禮節,即使發生分歧或困難時亦同。
o.不棄權條款:除另有明文規定外,任何有關關係延續的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與該等延續無關的其他權利或義務。
不可抗力
定義:「不可抗力」係指超出雙方控制範圍、致使合約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情況,例如天然災害、戰爭、暴動、罷工、流行病、大流行病、恐怖攻擊、政府限制、重大事故等。
1.通知:發生不可抗力時,受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他方,並詳細說明該事件及其對合約履行的影響。
a.通知的定義:通知係指締約當事人以正式、官方的方式傳達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之資訊、決定或事件的程序。
b.目的:通知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締約當事人於整個合約期間進行清楚、透明且有效的溝通,以利資訊及時交流。
c.通知形式:通知得以書面、電子方式、附回執的掛號郵件、傳真或雙方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為之。
d.通知內容:通知通常包括寄件人與收件人的身分、通知的日期與時間,以及所傳達資訊的相關細節等資訊。
e.通知類型:演出預訂合約中常見的通知類型包括有關合約變更、延誤、中止、終止、請求、重新協商要求等的通知。
f.通知期限:合約得就特定事件或決定的通知規定具體期限,以確保適當的應變能力,並使雙方得以迅速採取必要行動。
g.通知對象:通知對象得包括締約當事人的授權代表,以及合約中所確定的任何其他相關當事人。
h.通知的收受:依合約規定或法律要求,通知於實際送達之日視為已由收受方收受。
i.收受確認:發送方可能需要要求收受方確認收到通知,尤其是在需要對方回覆或採取行動的情況下。
j.通知追蹤:雙方得於整個合約期間就發出及收受的通知建立登記簿或追蹤紀錄,以供日後參考並確保溝通的可追溯性。
k.保密:通知所含資訊可能負有保密義務,其揭露得限於締約當事人及任何其他經授權的當事人。
l.通知的保存:所有通知及相關文件將依合約及法律要求,於合約期間及終止後妥善保存。
m.通知的回覆:如通知要求收受方回覆或採取行動,收受方有義務於規定期限內並依所提供的指示回覆。
n.法令遵循:通知必須遵守適用的法令規章,包括形式與內容的要求以及通知期限。
o.參考條款:通知規定通常納入合約的特定條款中,明定於整個合約期間發出及收受通知的條件與程序。
2.暫時中止:於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雙方的義務應予中止,雙方並應於情況許可時盡力盡快恢復合約的履行。
a.暫時中止的定義:暫時中止係允許一方於特定且有正當理由的期間內,暫時中止履行其合約義務的合約條款。
b.目的:暫時中止的主要目的在於使一方得以於特殊情況下暫停履行其合約義務,同時保障締約當事人的權利與利益。
c.中止條件:暫時中止的條件與方式通常於合約的特定條款中訂定,列明得考慮中止的情形。
d.中止理由:常見的暫時中止理由可包括不可抗力事件、可免責的遲延、勞資衝突、資金問題或其他不可預見或特殊的情況。
e.通知:如需暫時中止履行合約義務,受影響的一方須立即將其決定通知他方,並說明理由及預計的中止期間。
f.正當理由:申請暫時中止的一方可能須提出適當的理由及證據,以證明中止的必要性與正當性。
g.中止期間:暫時中止的期間通常於中止通知中預先確定,如有正當理由並經所有相關當事人同意,得予延長。
h.中止的效果:於暫時中止期間,中止方的合約義務予以凍結,並暫時免除其履行該等義務的任何責任。
i.權利的維持:暫時中止不影響中止方以外各方的權利及合約義務,該等權利及義務於中止期間仍然有效。
j.報告:雙方得約定定期提供有關暫時中止狀況的報告,包括所獲進展及恢復活動的預測。
k.協商:於中止期間,雙方可能須定期協商,以評估情況、討論減緩措施並就恢復條件達成協議。
l.恢復條款:合約得納入一項條款,明定暫時中止結束後恢復活動的條件與方式,包括恢復時程及應遵循的步驟。
m.合約修訂:如暫時中止長期持續或一再發生,雙方得考慮修訂合約條款,以反映條件或相關風險的變化。
n.未遵守的後果:未遵守暫時中止條件的後果於合約中明定,包括未履行合約義務時可採取的救濟措施。
o.法律規定:有關暫時中止的規定遵守適用的法令規章,如發生爭議,得由法院加以解釋。
3.可免責的遲延: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的遲延或未履行,不視為違反合約,亦不會因未遵守期限而導致請求或罰則。
a.可免責遲延的定義:可免責的遲延係明定合約義務履行遲延於何種情形下被視為有正當理由且可予免責的合約條款。
b.目的:可免責遲延的主要目的在於承認並預先規範可能妨礙一方遵守約定期限的特殊或不可預見情況,使其不致承受不利後果。
c.可免責的情況:可免責的情況得包括不可抗力事件,例如天然災害、武裝衝突、社會動亂、大規模罷工、大流行病等。
d.通知:如發生可免責的遲延,受影響的一方須立即將可免責事件的發生及其對合約義務履行的影響通知他方。
e.可免責遲延的證據:主張可免責遲延的一方可能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該遲延確實係由可免責的情況所致,且超出其控制範圍。
f.可免責遲延的後果:於合約特定規定的前提下,可免責的遲延得導致交付時間或合約期限的調整,以彌補所損失的時間。
g.不適用罰則:一般而言,只要受影響的一方已盡力減輕遲延的影響,可免責的遲延不會因未遵守期限而導致違約金或制裁。
h.報告:雙方得約定定期提供有關可免責事件狀況及為減輕相關遲延所作努力的報告。
i.可免責遲延的限制:雙方得就可免責遲延的適用約定特定限制或條件,例如遲延的最長期間或可主張為可免責情況的特定事件。
j.協商:如發生可免責的遲延,雙方可能須協商與合作,以尋求替代方案,盡量減少干擾並盡快恢復合約的正常履行。
k.可免責遲延結束的通知:可免責的情況一經消滅,受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他方可免責的遲延已結束,並毫不遲延地恢復履行合約義務。
l.書面紀錄:與可免責遲延相關的所有溝通、決定及行動均予以妥善記錄,以供日後參考並證明受影響一方已盡其注意義務。
m.合約修訂:如可免責的遲延長期持續或一再發生,雙方得考慮修訂合約條款,以反映條件或相關風險的變化。
n.免責條款:雙方得納入免責條款,明定於特定條件及限制下,任何一方均不對可免責的遲延負責。
o.法律規定:有關可免責遲延的規定遵守適用的法令規章,如發生爭議,得由法院加以解釋。
4.影響評估:雙方承諾本於誠信合作,評估不可抗力事件對合約履行的影響,並尋求替代方案以盡可能減輕該等影響。
a.影響評估的定義:影響評估係指分析決定、行動或事件對演出預訂合約之利害關係人、作業及成果的潛在後果與效應。
b.目的:影響評估的主要目標在於主動了解並評估某項行動或事件的預期或潛在效應,以作出知情決策並盡量降低風險。
c.評估範圍:影響評估得涵蓋廣泛領域,包括演出預訂合約的財務、營運、環境、社會及法律面向。
d.影響辨識:此程序包括辨識對利害關係人、資源、環境、聲譽及合約其他相關面向的潛在正面及負面影響。
e.風險分析:影響評估通常包括對每項已辨識影響的風險分析,評估其發生可能性及後果的嚴重程度。
f.利害關係人諮詢:於影響評估過程中將諮詢相關利害關係人,以蒐集其觀點、顧慮及對分析的意見。
g.評估方法:得採用各種評估方法,例如量化及質化分析、預測模型、個案研究及專家諮詢。
h.財務評估:影響評估得包括財務分析,以評估與每項已辨識影響相關的成本、效益及財務影響。
i.營運評估:將評估對營運及作業流程的影響,以了解決定或事件將如何影響日常活動及合約的整體履行。
j.環境評估:將評估環境影響,包括生態、氣候及永續性面向,以辨識擬議行動或事件對環境的影響。
k.社會評估:將檢視對當地社區、員工、顧客及其他社會利害關係人的影響,以了解演出預訂合約的社會影響。
l.法律評估:將評估法律影響,包括訴訟風險、違反法規及法律責任,以確保合約符合適用的法令規章。
m.預測與情境:影響評估得包括擬定預測與情境,以預判於不同未來條件或情境下的可能結果。
n.行動計畫:將依影響評估的結果制定行動計畫,以降低風險、把握機會並提升演出預訂合約的整體管理。
o.監督與持續評估:影響評估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定期監督與持續評估,以確保減緩措施有效並達成預期成果。
5.合約重新協商:如不可抗力事件大幅延長,雙方得同意就合約的特定條款重新協商,例如期限、義務或付款條件,以因應新的情況。
a.合約重新協商:合約重新協商係指 Don Trotti 與客戶於演出預訂合約最初訂立後,檢視並調整其條款與條件的程序。
b.目的:合約重新協商的主要目的在於使合約規定因應自原合約簽署以來的情況變化、雙方需求或不可預見的發展。
c.重新協商的條件:合約重新協商的條件與方式通常於原合約的特定條款中訂定,明定得考慮重新協商的情形。
d.重新協商的理由:常見的合約重新協商理由可包括雙方需求的變化、法律或法規的變更、商業環境的變化或重大不可預見事件。
e.重新協商要求:任何一方均得提出合約重新協商的要求,通常以書面通知他方並說明重新協商的理由及目標。
f.討論與協商:收到重新協商要求後,雙方將展開討論,以確定重新協商的事項、討論擬議的變更,並就修訂後的合約條款達成協議。
g.透明度:雙方承諾於整個重新協商過程中保持透明,分享一切相關資訊並本於誠信協商,以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協議。
h.法律諮詢:雙方於重新協商過程中宜諮詢各自的法律顧問,以確保擬議的變更符合法律並保護其利益。
i.正式確認:雙方就修訂後的合約條款達成協議後,將以書面正式確認並由雙方簽署,以正式確立該協議。
j.合約修正:對原合約的所有變更均以書面記錄,並以修正案或合約修改的形式納入修訂後的合約。
k.生效日期:修訂後合約條款的生效日期於修正案或合約修改中明定,並得溯及至重新協商要求提出之日或任何其他約定日期。
l.通知第三人:如有必要,雙方可能須將合約的任何重大修改通知其他受影響的當事人,例如供應商、分包商或主管機關。
m.文件保存:與合約重新協商相關的所有文件,包括要求、提案、往來文件及最終協議,均予以妥善保存以供日後參考。
n.持續承諾:即使於合約重新協商後,雙方仍承諾遵守約定的條款與條件,並以互惠的方式繼續合作。
o.定期檢討:重新協商後的合約得定期檢討,以因應隨時間推移而發生的其他情況變化或雙方需求。
6.免除責任:只要已採取一切合理措施減輕其影響,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事件所生的損害、損失或傷害負責。
a.責任免除的定義:責任免除係 Don Trotti 與客戶約定於演出預訂合約所定特定情況下限制或排除其責任的合約條款。
b.目的:責任免除的主要目的在於明確界定各方的責任範圍,降低潛在的訴訟風險並保護雙方的利益。
c.免除範圍:責任免除的範圍依合約的具體條款與條件決定,得適用於各類損害、損失或請求。
d.免責條款:合約得納入明示的免責條款,由 Don Trotti 與客戶就特定風險或事件相互免除責任。
e.責任限制:除責任免除外,合約亦得規定責任限制,設定一方於發生損害或損失時須負責的最高金額。
f.免責情形:適用責任免除的情形於合約中明確訂定,得包括不可抗力、第三人行為、意外事故或不可預見事件等。
g.間接責任:責任免除亦得涵蓋間接責任,例如收入損失、衍生性損害或間接財務損失。
h.合約義務:責任免除並不免除雙方履行演出預訂合約所定合約義務的責任。
i.從嚴解釋:責任免除條款應從嚴解釋,任何歧義通常作有利於較少受保護一方的解釋。
j.免除的後果:責任免除於發生爭議時可能對雙方的權利及救濟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充分了解其意涵至關重要。
k.通知:雙方可能須依合約規定,將可能導致責任免除的任何潛在請求相互通知。
l.可分割性:如責任免除條款的任何部分經認定無效或無法執行,該條款其餘部分及合約於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仍然有效。
m.爭議解決:如就責任免除的解釋或適用發生爭議,雙方可能須採取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例如調解或仲裁。
n.知情同意:雙方應於充分了解此合約條款之風險及意涵的情況下,知情地同意責任免除,此點至關重要。
o.定期檢討:責任免除條款應定期檢討,以反映情況、適用法律及商業慣例的變化,確保其持續具有適切性與有效性。
7.保險:雙方同意,各方應依其所屬產業的需求與慣例,負責投保足額的保險,以承保與不可抗力事件相關的風險。
a.保險的定義:保險係指保險公司同意為 Don Trotti 及客戶承保特定風險以換取保險費的契約。
b.保險類型:於演出預訂合約架構下可能相關的保險類型有多種,包括責任保險、取消保險、意外保險等。
c.責任保險:責任保險保障 Don Trotti 及客戶免於第三人就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之演出或活動期間所生的人身傷害、財物損害或損失提出的請求。
d.取消保險:取消保險承保因疾病、極端天候或社會衝突等雙方無法控制之原因導致活動取消或延期時所產生的費用。
e.意外保險:此保險承保 Don Trotti 或團隊成員於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之演出或差旅期間發生的意外或傷害。
f.財產保險:此保險承保於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之演出或活動期間所使用設備或器材的損壞或遺失。
g.保險金額:雙方依所涉風險及合約要求決定所需的保險金額,確保其足以支應潛在損失。
h.保險費:保險費係就所提供的保障向保險公司支付的金額,通常依風險等級、保險價值及其他因素計算。
i.保險期間:保險期間於合約中明定,並考量所承保之演出或活動的期間。
j.條件與除外責任:保險單的條件與除外責任於合約中明確訂定,雙方充分了解其依保險單所享有的權利及所負的義務至關重要。
k.出險通知:發生保險事故時,雙方須於規定期限內將任何潛在理賠通知保險公司,以確保獲得適當保障。
l.理賠程序:發生保險事故時,雙方必須遵循保險公司所訂的理賠程序,以獲得迅速、公平的賠償。
m.與其他保險的協調:如 Don Trotti 或客戶已受其他相關保險單承保,應協調保障範圍,以避免重複保險或保障缺口。
n.保險續保:雙方有責任確保及時續保,以避免於演出預訂合約期間發生任何保障中斷。
o.需求評估:雙方必須定期重新評估其保險需求,以確保保障依情況及風險的變化始終充足且適當。
8.證明: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爭議,主張該事件的一方必須提供充分證據,證明不可抗力的條件已獲滿足,且其無法履行合約具有合理的正當理由。
a.證據的定義:證據係指於演出預訂合約範圍內用以證實事實或主張的文件、紀錄、證詞或其他物件。
b.證據的重要性:證據對於證實主張的真實性、解決爭議以及於訴訟中捍衛雙方的權利與利益至關重要。
c.證據類型:證據可採取多種形式,例如書面合約、發票、銀行對帳單、電子郵件、錄音或錄影、第三人證詞等。
d.真實性:證據必須真實可靠始具證據能力,通常需要核實其來源及完整性。
e.證據保存:雙方須審慎保存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的一切證據,確保其於需要時可供取用及使用。
f.妥善記錄:妥善記錄所有交易、溝通及決定,以建立清楚且完整的查核軌跡,至關重要。
g.日期與時間:如屬相關,證據應註明日期並加上時間戳記,以確定事件發生的確切時間。
h.完整性:證據必須保持原始狀態,不得竄改或操弄,以確保其完整性與可靠性。
i.同意:使用證據有時須取得相關當事人的同意,尤其是涉及錄音、錄影或機密通訊時。
j.證據能力:證據必須具關聯性並依適用的證據法則具有證據能力,始得於訴訟或法律程序中使用。
k.保密:如證據含有機密或敏感資訊,應依合約規定及適用法律保護其機密性。
l.證詞:於某些情況下,第三人證詞可能是重要證據,但必須以適當方式取得並審慎記錄。
m.專業鑑定:於某些情況下,可能需要仰賴技術或專業專家提供專門證據,或以專家證人身分作證。
n.證據提出:證據必須以可採納的方式並依程序規則提出,始得於爭議中由法院或仲裁人予以審酌。
o.評價:證據將依其可信度、關聯性及證明力予以評價,以決定其對爭議結果的影響。
9.合理注意:雙方承諾盡合理注意以減輕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採取一切合理措施盡量減少由此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a.合理注意的定義:合理注意係指 Don Trotti 與客戶於履行其合約義務時所須盡的謹慎、留意與努力程度。
b.行為標準:合理注意要求雙方以合格專業人士於類似情況下應有的審慎與能力行事。
c.責任:雙方於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的一切互動及交易中,均應負盡合理注意之責,確保其行為符合適用的專業及倫理標準。
d.警覺義務:合理注意包括持續保持警覺的義務,以發現並防範潛在的風險、錯誤或違約情事。
e.風險評估:雙方必須審慎評估與其合約活動相關的風險,並採取適當的減緩措施,將該等風險降至可接受的程度。
f.理解合約條款:盡合理注意行事包括充分理解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與條件,以及其依合約所負的義務與責任。
g.專家諮詢:如有必要,雙方可能須徵詢合格專家的意見,以確保其行為符合合理注意的標準。
h.書面紀錄:妥善記錄所有決定、行動及溝通,對於證明已盡合理注意及防範日後爭議至關重要。
i.回應能力:雙方必須及時回應他方提出的潛在問題或資訊請求,並於規定時限內採取適當行動。
j.培訓與發展:投資於員工培訓及技能發展是盡合理注意不可或缺的一環,可確保員工具備順利履行職責所需的知識與技能。
k.績效檢視:定期檢視績效及作業做法,有助於找出改進機會並強化對合理注意的承諾。
l.利益衝突管理:雙方必須保持警覺,避免可能損及其於合約履行中盡合理注意之能力的潛在利益衝突。
m.透明度:透明度是盡合理注意的關鍵,須向他方提供正確且完整的資訊,並揭露任何利益衝突或相關資訊。
n.個人責任:參與合約履行的每一個人於執行其角色與職責時,均須親自負責盡合理注意。
o.持續改進:盡合理注意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定期評估並持續改進做法與流程,以因應不斷變化的情況及專業標準。
10.持續溝通:雙方承諾於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保持開放且持續的溝通,分享一切相關資訊,並合作尋求所遭遇問題的解決方案。
a.持續溝通:持續溝通係指 Don Trotti 與客戶於演出預訂合約的整個期間內保持定期且開放的資訊交流。
b.目的:持續溝通的主要目的在於促進有效合作及主動管理與合約相關的活動,以迅速解決問題並充分把握機會。
c.溝通管道:雙方指定適當的溝通管道,以利迅速、可靠地傳遞資訊,包括面對面會議、電話、電子郵件及即時通訊平台。
d.溝通頻率:溝通頻率依合約所涵蓋活動的性質及複雜程度決定,包括排定的定期交流及視需要提供的即時更新。
e.負責人員:依合約指定負責溝通的人員,並明確確定各方的聯絡窗口,以確保有效協調。
f.資訊分享:雙方承諾分享與合約相關的一切資訊,包括表現更新、時程變更、後勤需求及所遭遇的挑戰。
g.透明度:透明度對於持續溝通至關重要,可促進開放、誠實的資訊交流,以培養相互信任與共同理解。
h.保密:雙方於提倡透明的同時,亦尊重溝通中所分享之敏感或商業機密資訊的機密性。
i.回應能力:雙方保證及時回應所收到的溝通,迅速處理他方提出的資訊請求或顧慮。
j.書面紀錄:重要的溝通將予以妥善記錄,以確保於整個合約期間對協議、決定及資訊交流留有書面紀錄。
k.行動追蹤:溝通中約定的行動將予以追蹤並記錄,以確保有效落實並視需要進行後續追蹤。
l.問題解決:持續溝通透過及早發現潛在問題並制定適當的行動計畫,有助於主動解決問題與爭議。
m.策略一致:持續溝通有助於維持 Don Trotti 與客戶目標之間的策略一致,確保所有活動均符合約定的業務目標。
n.表現評估:於持續溝通中定期評估並討論表現,找出成功之處及改進機會。
o.持續改進:持續溝通能培養持續改進的文化,鼓勵雙方不斷尋求優化其合作及營運效率的方法。
11.中止條款:合約得納入特定條款,允許於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暫時中止合約規定的適用,並訂定其實施及解除的明確機制。
a.中止條款:中止條款允許一方於合約所定的特定情況下,暫時中止履行合約所定的特定義務。
b.目的:中止條款的主要目的在於使雙方得以於合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窒礙難行的特殊情況下,暫時中止其合約義務。
c.中止條件:觸發中止的條件於合約中明確訂定,得包括不可抗力、不可預見情況或嚴重違約等事件。
d.通知:欲行使中止權的一方,必須將其中止履行合約的決定通知他方,並說明理由及預計的中止期間。
e.中止的效果:於中止期間,被中止的義務不予履行,但合約仍然有效,其他未被中止的義務亦繼續有效。
f.中止期間:中止期間由雙方於合約中確定,並得依情況變化予以修訂。
g.財務後果:中止的財務影響,例如待付款項或時程調整,於合約中明定。
h.減損義務:於中止期間,雙方有義務採取合理措施減輕中止的後果,並於情況許可時盡快恢復合約的履行。
i.協商:於中止期間,雙方可能須相互協商,討論減緩措施及恢復計畫。
j.恢復履行:導致中止的情況一經結束,雙方須及時恢復合約的履行。
k.中止結束的通知:行使中止權的一方,必須於情況許可時盡快將中止結束一事通知他方。
l.未通知的後果:未遵守中止通知義務者,違約方可能承擔相應後果,例如損害賠償或合約違約金。
m.中止的專屬性:中止條款僅影響合約中具體列明的義務,不影響依合約可享有的其他權利或救濟。
n.濫用的後果:濫用中止權得被視為違約,並導致終止合約或損害賠償等後果。
o.條款修訂:中止條款得定期修訂,以因應情況變化或進一步釐清中止時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2.利益保護:雙方承諾於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相互維護彼此的正當利益,避免任何可能危及合約關係的作為或不作為。
a.利益保護的定義:利益保護旨在確保 Don Trotti 與客戶的權利、資產及業務目標於整個演出預訂合約期間受到維護與捍衛。
b.目的:利益保護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雙方能充分享有合約的利益,同時盡量降低潛在的風險與損失。
c.利益辨識:雙方於合約之初即辨識並明確界定各自的利益,並考量業務目標、合約義務及相互期望。
d.利益平衡:尋求 Don Trotti 與客戶利益之間的平衡至關重要,以確保和諧且互惠的工作關係。
e.透明度:透明溝通對於保護利益至關重要,使雙方得以充分了解其行動與決定的影響。
f.風險管理:利益保護包括主動的風險管理,辨識、評估並減輕對雙方目標及資產的潛在威脅。
g.書面紀錄:所有重大交易及協議均予以妥善記錄,以確保對所作決定及所負承諾留有書面紀錄。
h.法令遵循:演出預訂合約範圍內的活動及決定均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專業標準,以保護雙方的法律利益。
i.保密:利益保護亦包括維護雙方之間所交換之敏感資訊及策略性商業資料的機密性。
j.公平協商:合約條款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協商,以保護各方的利益而不損及他方。
k.衝突管理:如發生衝突或分歧,將建立衝突解決機制,以保護雙方的利益,同時促進迅速、有效地解決爭議。
l.監督:定期監督表現與進度,確保約定的目標與利益於整個合約期間獲得維護。
m.因應變化:利益可能隨時間演變,演出預訂合約必須能因應此等變化,以持續有效地保護雙方。
n.專家諮詢:得視需要尋求法律、財務或專業意見,以確保利益獲得充分保護。
o.持續投入:利益保護是貫穿整個合約期間的持續承諾,需要時時保持警覺,並對情況或市場條件的變化及時作出反應。
13.逐步恢復的定義: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雙方將努力逐步恢復合約的履行,並盡量減少可能因此產生的任何額外延誤或干擾。
a.逐步恢復的定義:逐步恢復係指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預見情況而中斷一段時間後,分階段恢復商業或藝術活動。
b.目的:逐步恢復的主要目的在於使 Don Trotti 與客戶於中斷一段時間後,得以循序漸進且安全地恢復正常運作。
c.恢復計畫:演出預訂合約得納入詳細的逐步恢復計畫,列明為逐步恢復活動所應採取的具體步驟。
d.風險評估:於實施逐步恢復計畫前,雙方必須評估潛在風險並採取適當的減緩措施。
e.優先事項:逐步恢復計畫得排定活動重啟的優先順序,並特別注意安全、法規遵循及顧客滿意度等關鍵面向。
f.溝通:於逐步恢復過程中,清楚透明的溝通至關重要,以告知所有利害關係人所採取的行動及預期時程。
g.協調:逐步恢復需要 Don Trotti、客戶及參與此過程的其他商業夥伴或供應商之間密切協調。
h.彈性:逐步恢復計畫應具備足夠彈性,以因應其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可預見變化或情況演變。
i.監督與評估:定期對照逐步恢復計畫監督與評估進度,有助於找出潛在障礙並作出必要調整。
j.員工支持:逐步恢復亦得包括支持員工的措施,例如培訓或重返工作計畫,以利順利過渡至全面運作。
k.資源管理:有效管理資源,包括財務、人員及設備,對確保逐步恢復的成功至關重要。
l.恢復正常:逐步恢復的最終目標在於盡快恢復正常運作,盡量減少對 Don Trotti、客戶及其合作夥伴的干擾。
m.經驗教訓:逐步恢復過程提供從過往經驗中學習的機會,並增強 Don Trotti 與客戶面對未來危機的韌性。
n.對外溝通:除內部溝通外,於逐步恢復過程中與顧客、合作夥伴及其他外部利害關係人進行透明溝通,對於維持信任與公信力至關重要。
o.未來規劃:逐步恢復亦可作為長期策略規劃的基礎,找出改進機會及預防措施,以盡量降低未來的風險。
14.權利放棄:除雙方另有明文規定外,依合約對某一不可抗力事件的權利放棄,並不意味著放棄其後發生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a.權利放棄的定義:權利放棄係指一方儘管他方未履行其合約義務,仍放棄行使其依演出預訂合約所享有之權利或請求的行為。
b.權利放棄的性質:權利放棄得為明示或默示,並得依情況及雙方意圖為暫時或永久。
c.可放棄的權利:除合約另有明文規定外,依演出預訂合約所享有的一切權利與請求均得放棄。
d.明示意思:權利放棄必須出於放棄方的明示意思,並以清楚、具體的方式表達,始為有效。
e.對價:除演出預訂合約明確要求外,權利放棄一般無須額外對價即為有效。
f.放棄的限度:權利放棄不得超出明示放棄的權利或請求範圍,亦不得解釋為放棄未提及的其他權利或請求。
g.部分放棄:權利放棄得為部分放棄,僅影響放棄方的部分權利或請求,不影響未放棄的其他權利或請求。
h.可撤回的放棄:一般而言,只要放棄方未因信賴該放棄而為不利行為,權利放棄得予撤回。
i.對義務的影響:除合約另有明文規定外,權利放棄不影響雙方依演出預訂合約所負的其餘義務。
j.不棄權條款:除合約明文納入不棄權條款外,一方未行使某項權利或請求,並不構成對該權利或請求的放棄。
k.權利保護:得放棄某項權利或請求,並不限制雙方於他方持續未履行合約義務時日後主張其權利的能力。
l.和解解決:雙方得同意於和解解決爭議時放棄權利或請求,以期維護業務關係並避免冗長的訴訟。
m.書面紀錄:任何權利或請求的放棄均必須以書面記錄,以避免歧義或日後爭議。
n.法律諮詢:於放棄權利或請求前,建議雙方尋求法律意見,以充分了解其決定的法律及商業後果。
o.定期檢視:雙方得定期檢視已作出的權利放棄,以確保其於情況及業務需求變化下仍具適切性。
保密
定義:雙方承認並同意,依本協議交換的特定資訊得被視為機密,亦即必須防止其未經授權的揭露。
1.定義條款的目的:定義條款列明演出預訂合約中所使用的術語及用語,並釐清其含義,以避免任何混淆或誤解。
a.解釋:除合約另有說明外,本條所定義的術語應解釋為具有其所被賦予的含義。
b.適用範圍:本條所列定義適用於整份演出預訂合約,包括所有附件及雙方日後約定的修正。
c.定義術語:本條確定並定義合約中使用的關鍵術語,例如「藝人」、「演出主辦單位」、「演出」、「活動」、「酬勞」、「付款」、「取消」等。
d.專門術語:音樂及娛樂產業特有的術語亦予以定義,例如「技術需求表」、「接待需求」、「周邊商品」等。
e.清楚與一致:術語的定義旨在確保整份合約清楚一致,從而促進雙方的相互理解。
f.統一使用:定義術語必須於整份合約中統一且一致地使用,從而避免任何歧義或矛盾。
g.法律相容性:定義符合適用的法律原則及標準,從而確保其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h.說明範例:於有助益時,得提供說明範例以進一步釐清定義術語的含義。
i.單數與複數:如適用,定義將明定特定術語係以單數或複數適用,以確保使用一致。
j.交互參照:定義術語得於合約其他部分交互參照,從而便於查閱及理解整份文件。
k.合約語言:定義以合約的主要語言擬定,但得視需要翻譯成其他語言;如有歧異,以原文版本為準。
l.責任限制:定義條款得包括有關定義術語使用的責任限制,強調其解釋仍須依合約的整體脈絡為之。
m.定期修訂:定義得定期修訂,以反映產業發展或商業慣例,確保其持續適切。
n.不棄權條款:最後,得納入不棄權條款,規定未行使某項權利或規定,並不構成對該權利或規定的放棄。
2.適用範圍:保密義務適用於客戶與 Don Trotti 於其專業關係中所交換的一切資訊、資料、文件及討論,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宣傳策略、財務及未來專案的資訊。
a.範圍的定義:演出預訂合約的範圍係指合約期間各方義務、權利及責任的界限與範圍。
b.範圍的目的:界定合約範圍的主要目的在於釐清各方的期望與承諾,從而促進演出預訂合約有效且和諧地履行。
c.演出預訂合約的範圍:演出預訂合約的範圍涵蓋與 Don Trotti 演出之管理、宣傳及執行相關的所有面向,以及客戶作為演出主辦單位的義務。
d.Don Trotti 提供的服務:範圍包括 Don Trotti 提供的具體服務,例如現場演出、錄音、訪談及合約約定的任何其他服務。
e.宣傳與行銷:範圍亦涵蓋 Don Trotti 或客戶為盡可能提高演出曝光度與吸引力而進行的宣傳及行銷工作。
f.後勤管理:後勤管理活動,例如巡演規劃、交通協調及住宿安排,亦納入合約範圍。
g.智慧財產權:範圍涵蓋有關智慧財產權的事項,包括為宣傳及行銷演出而使用 Don Trotti 的商標、標誌及作品。
h.客戶的責任:範圍明定客戶作為演出主辦單位的責任,例如提供技術設備、管理票務及確保最佳的演出條件。
i.演出標準:有關 Don Trotti 演出期間之品質、安全及遵守專業標準的期望,均納入合約範圍。
j.交叉推廣:有關 Don Trotti 與其他相關藝人或活動之間交叉推廣的規定,亦得納入合約範圍。
k.期間與付款條件:範圍界定演出預訂合約的期間及約定的付款條件,包括付款時程、訂金及修訂條件。
l.風險管理:與風險管理相關的規定,例如不可抗力條款及必要的保險,亦得於範圍內明確訂定。
m.溝通與報告:範圍得包括雙方之間溝通與報告的要求,包括報告頻率、格式及接收對象。
n.評估與檢討:績效評估與檢討機制,以及解決問題或分歧的程序,亦得於範圍內明定。
o.不棄權條款:最後,範圍得包括不棄權條款,規定任何一方未行使某項權利或規定,並不構成對該權利或規定的放棄。
3.保密承諾:雙方承諾於合作期間及本協議終止後,對其接觸到的一切機密資訊予以保密。
a.保密承諾的定義:保密承諾係指雙方保護依演出預訂合約所交換之敏感及機密資訊,防止其未經授權揭露的義務。
b.承諾的目的:保密承諾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所交換資訊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安全性,從而維護其商業價值及用途。
c.承諾的範圍:保密承諾適用於演出預訂合約期間雙方之間揭露的一切敏感及機密資訊,不論其格式或媒介為何。
d.敏感資訊的定義:敏感資訊包括雙方揭露並指定為機密的一切商業、財務、個人或技術資訊。
e.保密:雙方承諾對敏感資訊予以保密,除演出預訂合約明文允許者外,未經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揭露。
f.限制使用:敏感資訊僅得用於演出預訂合約所列的特定活動,並僅得於合約履行所必要的範圍內向第三人揭露。
g.防止未經授權的揭露:雙方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敏感資訊,防止未經授權的揭露,限制資訊的存取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h.責任:各方負責保護其所收受的敏感資訊,並得就未經授權的揭露或違反保密承諾負責。
i.分包商與員工:雙方確保其分包商及員工亦遵守保密義務,並採取措施確保敏感資訊的機密性。
j.保密的延續:即使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敏感資訊的機密性仍予維持,但該資訊經由違約以外的途徑成為公眾所知者除外。
k.有限的例外:保密承諾的例外以有限為原則,且必須經雙方明示授權,以確保敏感資訊盡可能受到保護。
l.承諾的傳達:雙方向所有接觸敏感資訊的員工及分包商清楚傳達保密義務,確保其了解自身的保密責任。
m.存續條款:保密義務於演出預訂合約終止或期滿後仍然存續,確保敏感資訊於合約關係結束後仍受保護。
n.不棄權條款:遲延或放棄行使或執行保密承諾下的權利,均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以確保雙方的權利即使未立即行使仍受保護。
o.定期檢討:保密承諾的條款須定期檢討,以確保其於整個演出預訂合約期間保護敏感資訊的適切性與有效性。
4.不揭露:除法律或主管機關要求外,雙方同意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向第三人揭露機密資訊。
a.不揭露的定義:不揭露係指各方承諾不向未經授權的第三人揭露依演出預訂合約所交換的機密資訊。
b.不揭露的目的:不揭露的主要目的在於保護雙方之間所交換敏感資訊的機密性,從而維護其商業價值及用途。
c.不揭露的範圍:不揭露適用於雙方依演出預訂合約所交換的一切機密資訊,不論其格式或媒介為何。
d.機密資訊的定義:機密資訊包括一方向他方揭露並於揭露時指定為機密的一切商業、技術、財務或個人資訊。
e.保密:雙方承諾對機密資訊予以保密,除演出預訂合約明文授權者外,未經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揭露。
f.限制使用:機密資訊僅得用於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活動,並僅得於合約履行所必要的範圍內向第三人揭露。
g.防止未經授權的揭露:雙方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機密資訊,防止未經授權的揭露,限制資訊的存取並採用適當的安全措施。
h.責任:各方負責保護其所收受的機密資訊,並得就未經授權的揭露或違反不揭露承諾負責。
i.分包商與員工:雙方確保其分包商及員工亦遵守不揭露義務,並採取措施確保機密資訊的機密性。
j.保密的延續:即使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機密資訊的機密性仍予維持,但該資訊經由違約以外的途徑公開者除外。
k.有限的例外:不揭露的例外以有限為原則,且必須經雙方明示授權,以確保機密資訊盡可能受到保護。
l.不揭露義務的傳達:雙方向所有接觸機密資訊的員工及分包商清楚傳達不揭露義務,確保其了解自身的保密責任。
m.存續條款:不揭露義務於演出預訂合約終止或期滿後仍然存續,確保機密資訊於合約關係結束後仍受保護。
n.不棄權條款:遲延或放棄行使或執行不揭露下的權利,均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以確保雙方的權利即使未立即行使仍受保護。
o.定期檢討:不揭露的條款須定期檢討,以確保其於整個演出預訂合約期間保護機密資訊的適切性與有效性。
5.限制使用:機密資訊僅得於履行本協議的範圍內使用,不得用於未經授權的個人或商業目的。
a.限制使用的定義:限制使用係指將雙方依演出預訂合約所交換資訊的使用限於特定且事先約定的目的。
b.限制使用的目的:限制使用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所交換的資訊僅於演出預訂合約範圍內並為特定需要而使用,從而維護其機密性與價值。
c.使用範圍:各方提供的資訊僅得於演出預訂合約約定的活動範圍內使用,例如宣傳、活動管理及後勤協調。
d.不得作其他用途:資訊不得用於演出預訂合約明文授權以外的任何目的,從而避免濫用或未經授權使用所交換的資訊。
e.事先同意:超出演出預訂合約所定範圍使用資訊者,須事先取得資訊所有人的同意,以確保尊重智慧財產權及機密性。
f.保密:雙方承諾對他方提供的資訊予以保密,除履行演出預訂合約所必要者外,未經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揭露。
g.揭露限制:資訊僅得向因職務需要而須接觸、且負有類似保密義務的員工或分包商揭露,以盡量降低未經授權揭露的風險。
h.智慧財產權保護:雙方尊重彼此的智慧財產權,並避免任何未經授權使用商標、標誌、受著作權保護之作品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的行為。
i.資訊保存:資訊僅於履行演出預訂合約所必要的期間內保存,其後依約定規定銷毀或返還予合法所有人。
j.防止遺失:資訊將採用安全儲存及定期資料備份等適當安全措施,防止遺失、竊取或意外毀損。
k.負責任的使用:資訊應以負責任且合乎倫理的方式使用,避免可能損害他方或第三人的濫用、欺騙或不道德使用。
l.個別同意:資訊的任何進一步處理均須取得資訊所有人的個別同意,以確保資訊僅依相關當事人的意願使用。
m.變更通知:資訊預定用途的任何重大變更,必須於實施前經雙方溝通並核准,以確保持續的透明與合作。
n.違反時的責任:違反限制使用條件者,應就其違反所生的損害或損失負責,並得依演出預訂合約的規定受到制裁。
o.定期檢討:限制使用的條件須定期檢討,以確保其於整個演出預訂合約期間保護雙方所交換資訊的適切性與有效性。
6.資訊保護:雙方承諾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機密資訊,防止未經授權的存取、使用或揭露,包括實施適當的安全措施。
a.資訊保護的定義:資訊保護係指為確保雙方之間所交換資訊的安全性、機密性及完整性而採取的措施。
b.資訊保護的目的:資訊保護的主要目的在於防止機密資訊遭未經授權存取、揭露或竄改,從而確保其安全及適當使用。
c.受保護資訊的類別:受保護資訊得包括個人資料、營業秘密、財務資訊、策略計畫、智慧財產作品及雙方之間交換的任何其他敏感資訊。
d.保護責任:雙方承擔保護其依演出預訂合約所收受或接觸之資訊的責任,確保其適當使用並予以保密。
e.安全措施:雙方實施適當的安全措施,運用實體、電子及程序上的防護,保護資訊免於未經授權的存取、揭露或竄改。
f.限制存取:敏感資訊僅限於因職務需要而須接觸的經授權人員存取,從而盡量降低未經授權揭露的風險。
g.保密:雙方承諾對受保護資訊予以保密,僅向經授權人員揭露,並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資訊外洩。
h.實體保護:實體資訊,例如紙本文件或儲存媒體,將以保險箱、上鎖檔案櫃或安全裝置等適當方式保護,防止竊取、遺失或毀損。
i.電子保護:電子資訊將以防火牆、防毒軟體、加密及受密碼保護的安全存取等技術手段加以保護,以盡量降低遭駭客入侵或未經授權存取的風險。
j.資安訓練:員工將接受資訊安全最佳做法的訓練,以提升其對潛在風險的意識,並協助其辨識安全威脅的徵兆。
k.威脅管理:雙方建立威脅管理程序,以偵測、評估及因應資訊安全威脅,盡量降低對受保護資訊的潛在影響。
l.安全交換:交換敏感資訊時,雙方採用安全的傳輸方式,例如資料加密、虛擬私人網路(VPN)或安全的檔案共享平台。
m.查核與監控:資訊保護做法將定期查核與監控,以確保符合既定的安全政策及標準,並找出及修正任何弱點。
n.法令遵循:資訊保護做法遵守有關個人資料保護及資訊安全的適用法令規章,以避免可能的違規及制裁。
o.定期檢討:資訊保護政策及程序須定期檢討,以確保其於整個演出預訂合約期間保護敏感資訊的適切性與有效性。
7.保密期間: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保密期間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算,並於本協議終止後無限期持續。
a.保密期間的定義:保密期間係指雙方之間所交換的機密資訊必須受到保護、防止未經授權揭露的期間。
b.保密期間的目的:保密期間的主要目的在於確保敏感資訊於特定期間內保持機密,從而維護其價值及用途。
c.期間長度:雙方考量機密資訊的性質及業務需求,決定保密期間的有效時間長度。
d.期間起算:保密期間通常依雙方約定,自演出預訂合約簽署之日或機密資訊揭露之日起算。
e.期間終止:保密期間於演出預訂合約所定期間屆滿時終止,或於機密資訊經由違約以外的途徑公開時終止。
f.期間延長:雙方得依保護機密資訊的持續需要,同意於保密期間屆滿後再延長一段期間。
g.期間的例外:特定資訊得排除於保密期間之外,包括已為公眾所知的資訊、自其他來源合法取得的資訊,以及經所有方書面同意而揭露的資訊。
h.期間屆滿後的保護:即使保密期間結束後,雙方仍可能負有保護機密資訊、防止未經授權揭露的義務,尤其是該等資訊仍具商業價值時。
i.雙方的義務:於保密期間內,雙方承諾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機密資訊,防止未經授權的揭露,包括限制存取及採用實體與電子防護措施。
j.期間的傳達:雙方向所有接觸機密資訊的人員清楚傳達保密期間的長度,確保其了解自身的保密義務。
k.違反的後果:雙方訂定違反保密期間的後果,包括機密資訊遭未經授權揭露時可採取的法律救濟。
l.違規資訊的通報:如於保密期間內發生機密資訊遭未經授權揭露的情形,雙方承諾立即通知他方,並採取矯正措施以減輕損害。
m.終止後的保密:即使保密期間結束後,雙方仍持續遵守演出預訂合約所定的保密義務,維持對機密資訊的保護。
n.定期檢討:保密期間的條款須定期檢討,並考量商業及法律情況的變化,以確保其保護機密資訊的適切性與有效性。
o.不棄權條款:遲延或未行使或執行保密期間下的權利,均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以確保雙方的權利即使未立即執行仍受保護。
8.例外:保密義務不適用於揭露時已屬公眾領域的資訊、由獨立於雙方之第三人合法取得的資訊,或由一方未使用他方機密資訊而獨立開發的資訊。
a.例外的定義:例外係指偏離演出預訂合約一般規定或既定規則的特定情況或情形。
b.例外的類型:雙方確定可能出現的不同類型例外,例如不可抗力情形、臨時變更、雙方的特殊要求或不可預見的情況。
c.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條款明定不可預見且無法避免的事件,於因超出雙方控制範圍之情況而無法履行時,得構成合約義務的例外。
d.通知程序:雙方建立特定的通知程序,以便將任何例外情形立即通報他方,並提供有關該例外性質及後果的一切相關資訊。
e.例外的評估:例外情形一經通報,雙方即共同評估其對演出預訂合約履行的影響,並討論矯正措施或必要調整以減輕後果。
f.例外的後果:雙方確定例外對合約義務的後果,例如給予額外時間、調整預算或變更演出要求。
g.合約修訂:如發生重大例外,雙方得同意修訂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以反映已發生的變化並重新調整雙方的期望。
h.持續溝通:雙方承諾於發生例外時保持開放、透明的溝通,密切合作以尋求適當的解決方案,並盡量減少對合約履行的負面影響。
i.書面紀錄:每項例外及為處理該例外所採取的措施均審慎記錄,包括往來函件、所作決定及對演出預訂合約的修改。
j.爭議解決:如就例外的處理發生分歧,雙方將採用演出預訂合約所定的爭議解決機制,以達成對所有相關當事人公平且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
k.彈性:例外條款使演出預訂合約的履行具備一定彈性,承認可能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而需要對約定條件作出暫時調整或豁免。
l.法律考量:雙方考量演出預訂合約任何例外的法律影響,確保所作決定符合適用的法令規章。
m.風險管理:例外被視為管理演出預訂合約履行相關風險不可或缺的一環,藉以辨識潛在風險並制定適當的減緩計畫。
n.組織學習:例外亦是組織學習的來源,使雙方得以更了解潛在挑戰及創新解決方案,以因應日後類似情況。
o.定期檢討:例外條款將定期檢討,以確保其於管理演出預訂合約履行中所遭遇之不可預見情況與挑戰的適切性與有效性。
9.內部溝通:雙方得向為履行本協議而需知悉機密資訊的員工或分包商揭露該等資訊,惟該等員工或分包商須負有類似的保密義務。
a.內部溝通:內部溝通係指組織內部的資訊及訊息交流,旨在告知、協調及動員團隊成員。
b.內部溝通的目標:其目標包括有效傳遞資訊、強化組織文化、促進員工投入以及改善活動協調。
c.溝通管道:內部溝通管道包括面對面會議、電子郵件、即時通訊平台、公司內部網路、內部通訊刊物及實體布告欄。
d.溝通政策:雙方訂定內部溝通政策,界定組織內部分享及處理資訊的指引、標準及期望。
e.透明度:透明度對內部溝通至關重要,可確保所有團隊成員都能取得相關資訊,從而促進信任與合作。
f.向下溝通:向下溝通係指資訊由組織較高層級傳遞至較低層級,提供指示、目標及策略更新。
g.向上溝通:向上溝通使員工得以向管理階層分享其想法、顧慮及建議,促進員工的參與及投入。
h.橫向溝通:橫向溝通發生於同一層級的個人或部門之間,有助於活動協調、最佳做法分享及共同解決問題。
i.溝通頻率:雙方依組織需求決定內部溝通的頻率,於定期傳遞資訊與盡量減少干擾之間取得平衡。
j.溝通內容:內部溝通內容得包括進行中專案的最新進度、組織目標、政策與程序、即將舉行的活動、團隊成就及表揚訊息。
k.危機溝通:訂定特定的溝通規範以管理危機期間的內部溝通,確保關鍵資訊迅速且一致地傳達給組織所有成員。
l.回饋與評估:內部溝通管道使組織得以定期蒐集員工的回饋與評價,為找出問題、缺口及改進機會提供寶貴的見解。
m.溝通訓練:員工接受內部溝通訓練,以提升其書面及口頭溝通技巧,以及有效運用現有溝通工具的能力。
n.保密:機密資訊於內部溝通中以最審慎的方式處理,確保其機密性並防止未經授權的揭露。
o.演進與改善:內部溝通做法定期評估及改善,以因應組織不斷變化的需求,並適應新技術、員工回饋及市場趨勢。
10.責任:各方應對其員工、代理人或分包商任何未經授權揭露機密資訊的行為負責,並必須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此類揭露。
a.責任:責任係指承擔作為或不作為後果的法律或合約義務,包括對他方或第三人所造成的損害。
b.合約責任:雙方界定直接源自演出預訂合約條款與條件的責任,明定各方對他方所負的具體義務。
c.法律責任:除合約義務外,雙方承認其依適用法律所負的責任,包括消費者保護法、職場安全及民事責任。
d.責任限制:雙方得納入於違反合約義務時限制可請求損害賠償範圍的條款,確定特定情況下可請求的最高金額。
e.責任限制的例外:責任限制於詐欺、重大過失或人身傷害等特定情形下得不適用,此時責任範圍超出合約限制。
f.財務責任:雙方明定未遵守合約義務時的財務後果,包括損害賠償、違約金及法律費用。
g.責任保險:雙方可能須投保足額的責任保險,以承保與演出預訂合約履行相關的風險,確保於發生理賠時獲得財務保障。
h.賠償:雙方明定一方因違反合約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或損害時,須賠償他方的條件。
i.責任分配:雙方依各自於履行演出預訂合約中的角色決定責任分配,並考量各方的技能、資源及貢獻。
j.連帶責任:於某些情況下,雙方得就特定合約義務負連帶責任,即對所造成的損害共同負責。
k.責任拋棄:雙方得於特定情況下納入責任拋棄條款,限制或排除其對特定類型損害或損失的責任。
l.請求通知:雙方明定責任請求的通知程序,包括通知期限及提出有效請求所需的資訊。
m.請求處理:責任請求一經通知,雙方承諾合作調查該請求、提供必要資訊,並共同努力以公平、有效的方式解決爭議。
n.請求的保密:雙方確保責任請求及相關討論予以保密,未經事先同意不向第三人揭露。
o.定期檢討:責任條款須定期檢討,並考量情況及商業慣例的變化,以確保其保護雙方利益的適切性與有效性。
11.通知:如發生違反保密義務或疑似違反的情形,相關一方同意立即通知他方,並配合任何調查或矯正行動。
a.通知:於演出預訂合約中,通知係指雙方之間就重要事項所進行的正式溝通。
b.通知方式:雙方明定可接受的通知方式,例如書面(掛號信、電子郵件)、電話或親自通知。
c.通知聯絡資訊:雙方提供接收通知的確切聯絡資訊,包括郵寄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適當的電話號碼。
d.通知語言:雙方明定通知必須使用的擬定及傳達語言,以確保所傳達的資訊能被清楚理解。
e.通知期限:雙方確定送達通知的期限,說明通知必須於何期間內收到始視為有效。
f.通知事項:雙方確定須通知的事項,例如演出變更、延誤、潛在爭議或合約修正要求。
g.通知接收人:雙方指定負責接收及處理通知的人員或部門,以確保有效溝通及適當決策。
h.收受確認:雙方得要求就重要通知提供收受確認,以確保訊息確實由接收人收到並知悉。
i.緊急通知:就需要立即採取行動的緊急情況或不可預見情況下的通知,訂定特定程序。
j.聯絡資訊變更通知:雙方承諾相互告知其通知聯絡資訊的任何變更,以於演出預訂合約的整個期間維持有效溝通。
k.通知的保密:雙方確保通知所含資訊予以保密,未經事先同意不向第三人揭露。
l.通知追蹤:雙方保存已發出及已收受通知的紀錄,對與演出預訂合約相關的所有重要溝通留有書面紀錄。
m.爭議時的通知:如雙方之間發生爭議或分歧,得實施特定的通知程序,以立即告知他方情況並展開解決討論。
n.不可抗力通知:如發生影響演出預訂合約履行的不可抗力事件,雙方應立即相互通知,以告知他方並討論應採取的適當措施。
o.定期檢討:通知程序須定期檢討,並考量雙方需求及法規要求的變化,以確保其於演出預訂合約整個期間的有效性與適切性。
12.救濟:如發生違反保密義務的情形,受害方得尋求一切可行的法律救濟,包括禁制令及損害賠償請求。
a.救濟:於合約中,救濟係指他方未履行其合約義務時一方可採取的選項,從而得以恢復受侵害的權利或填補所受的損害。
b.救濟類型:雙方確定依演出預訂合約可採取的各類救濟,例如損害賠償請求、強制履行及終止合約的權利。
c.損害賠償:雙方明定未遵守合約義務時得請求損害賠償的條件,包括計算標準及責任限制。
d.強制履行:雙方得約定強制履行的救濟方式,例如強制履行合約義務,或返還非法取得的財物或利益。
e.終止:如嚴重或一再違反演出預訂合約條款,雙方得有權終止合約並請求損害賠償等其他救濟。
f.救濟通知:明定救濟請求時的通知程序,以確保相關當事人之間清楚、透明的溝通。
g.時效:雙方訂定行使救濟的時效,明定得有效提出請求的期間。
h.先決條件:部分救濟條款可能要求於展開正式救濟程序前,先遵守先決條件,例如嘗試以和解方式解決爭議。
i.不棄權條款:雙方明定,行使某項特定救濟並不構成放棄演出預訂合約下可採取的其他救濟,從而保留一切權利及救濟選項。
j.責任限制:限制責任的條款得限制可請求損害賠償的範圍,確定特定情況下可請求的最高金額。
k.詐欺性不實陳述:於任何一方故意作不實陳述或隱匿相關事實的情形下,得特別規定詐欺的救濟,以確保對詐欺行為給予適當的補救。
l.可採取的救濟:雙方提供依演出預訂合約可採取之救濟的清單,確保各方的所有救濟選項均已明確列明。
m.請求程序:詳列提起救濟的程序,包括通知要求、時效及爭議解決步驟。
n.適當賠償:可採取的救濟旨在就所受損害提供適當賠償,確保雙方回復至未發生違反合約義務時應有的狀態。
o.定期檢討:救濟條款須定期檢討,並考量情況及商業慣例的變化,以確保其保護雙方利益的適切性與有效性。
13.存續:保密規定於本協議終止後仍然存續,並於保護機密資訊所必要的期間內持續有效。
a.存續:存續條款明定演出預訂合約中於期滿或終止後仍繼續適用的規定。
b.存續期間:雙方決定演出預訂合約各條款於終止或期滿後繼續有效的期間。
c.主要存續條款:雙方確定演出預訂合約中應於終止後存續的主要條款,例如保密規定、未清償的付款義務及智慧財產權。
d.法令遵循:存續條款的擬定確保符合有關合約義務期間的適用法律及法規要求。
e.雙方意思:雙方清楚表達其對於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應存續之規定的意思,以確保對持續性義務的解釋一致。
f.財務義務:存續條款得包括未清償的財務義務,例如剩餘款項、終止費用及合約終了後的版稅。
g.保密:保密義務於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仍然有效,以保護雙方之間所交換的機密資訊。
h.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及所授予的授權,將依合約所定條件於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繼續適用。
i.進行中的爭議:有關演出預訂合約終止時進行中爭議之解決的規定,得納入存續條款,並界定程序及雙方義務。
j.賠償:賠償及責任限制義務得於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持續存在,保護雙方免於因先前事件所生的潛在請求。
k.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條款得明定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發生不可預見事件時雙方的義務,確定相關當事人的權利與責任。
l.通知與溝通:雙方明定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仍有效的通知與溝通條件,以確保為管理持續性義務而保持溝通。
m.定期檢討:存續條款須定期檢討,以確保其適切性並符合不斷變化的業務需求及法律要求。
n.紀錄保存:雙方同意於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保存相關紀錄,確保於可能的爭議解決時能取得必要資訊。
o.一般效力條款:得納入一般條款,明定除另有明文規定外,維護雙方權利與利益所必要的一切義務於演出預訂合約終止後仍然存續。
14.資訊銷毀:經他方要求或於本協議終止時,各方同意銷毀或返還其持有的一切機密資訊,包括副本及衍生文件。
a.資訊銷毀的定義:資訊銷毀係指永久且不可逆地刪除機密資料,以防止未經授權的使用或進一步揭露。
b.銷毀程序:雙方訂定安全銷毀機密資訊的具體程序,詳列適當的方法,例如碎紙、電子消磁抹除或壓碎。
c.銷毀責任:由指定人員負責監督機密資訊的銷毀程序,確保所有步驟均確實遵循並予以記錄。
d.銷毀監控:保存涉及機密資訊銷毀之所有作業的詳細紀錄,包括日期、所用方法及參與該程序的人員。
e.銷毀證明:銷毀程序完成後,雙方得取得獨立第三人的證明,以確認符合既定的銷毀程序。
f.合約規定:有關機密資訊銷毀的特定合約規定,列明各方的義務及未遵守時的後果。
g.銷毀頻率:雙方考量資料的敏感程度及適用的法律或法規要求,決定機密資訊的銷毀頻率。
h.確認待銷毀資訊:於銷毀前仔細確認預定銷毀的機密資訊,以確保相關資料無一遺漏或遺忘。
i.廢棄物分類:機密資訊銷毀後產生的廢棄物將妥善分類及處置,以防止任何重建已銷毀資料的企圖。
j.存取管制:於銷毀過程中,機密資訊的存取受到嚴格管制,僅限於監督或執行銷毀的經授權人員。
k.銷毀的保密:雙方確保機密資訊的銷毀於安全且保密的環境中進行,防止未經授權的觀察或攔截。
l.人員訓練:參與機密資訊銷毀的人員接受有關安全銷毀程序及做法的充分訓練,確保其了解潛在風險及法律義務。
m.符合標準:機密資訊的銷毀程序符合產業標準及資料隱私管理的最佳做法,確保高度的安全性與合規性。
15.修改: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修改或放棄,非經書面作成並由雙方簽署,不生效力。
a.機密資訊的定義:雙方明確界定依演出預訂合約構成機密資訊的內容,包括財務細節、經營策略、巡演計畫及任何其他敏感資訊。
b.保密義務:雙方承諾對演出預訂合約中指定為機密的一切資訊予以保密,未經事先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揭露。
c.保密範圍:保密條款不僅於演出預訂合約期間適用,於合約期滿或終止後亦適用,以保護雙方的長期利益。
d.資訊保護:雙方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機密資訊,防止未經授權的揭露,包括採用適當的安全措施及限制敏感資訊的存取。
e.限制存取:僅限因履行演出預訂合約而需接觸機密資訊的經授權人員存取,確保存取權限於相關人員。
f.員工承諾:雙方的員工及代表負有與雙方本身類似的保密義務,確保所有參與合約履行的人員均理解並遵守保密要求。
g.保密的例外:雙方明定得揭露機密資訊的情形,例如法律或主管機關要求揭露時。
h.未經授權揭露的後果:雙方就機密資訊遭未經授權揭露時的懲處措施或救濟達成協議,包括造成損害時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i.內部溝通:雙方確保機密資訊僅傳達予因正當業務目的而需知悉的內部人員,以限制敏感資訊於各自組織內的散布。
j.資料安全:雙方確保含有機密資訊的電子資料受到適當安全措施的保護,例如資料加密及使用防火牆與防毒軟體。
k.責任: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及保護機密資訊,確保各方的責任歸屬明確。
l.保密期間:雙方明定機密資訊必須受保護的期間,並考量資訊性質及雙方業務需求訂定適當的保密期間。
m.違反時的通知:如懷疑發生違反保密義務的情形,雙方承諾立即相互通知,並合作補救該違反情事及盡量減少潛在損害。
n.書面紀錄:雙方記錄與保密相關的所有溝通及協議,保存所交換機密資訊及為保護其所採取措施的書面紀錄。
o.定期檢討:雙方定期檢討演出預訂合約的保密規定,並考量業務需求及法律要求的變化,以確保其持續適切且有效。
準據法
定義:「準據法」條款明定規範本合約以及因本合約可能產生之任何爭議或衝突的管轄地及法律。
1.法律選擇:雙方同意本合約受瑞士法律管轄,不適用其法律衝突原則。
a.法律選擇:雙方同意,演出預訂合約及因其所生的任何爭議,應依合約所指定的特定法律予以規範及解釋。
b.法律選擇條款:雙方於演出預訂合約中納入明定準據法的條款,清楚指明將以何種法規解釋合約條款。
c.註冊所在地法:雙方得選擇客戶註冊所在國的法律為準據法,從而以該法域的國內法律規範演出預訂合約。
d.演出地法:如 Don Trotti 的演出於多個法域舉行,雙方得選擇主要演出地的法律為演出預訂合約的準據法。
e.藝人居住國法:如 Don Trotti 的據點位於瑞士,雙方得選擇該國法律為準據法,並考量規範藝人活動的國內法律。
f.法律衝突的考量:雙方得考量演出預訂合約所涉不同法域之間可能存在的法律衝突,選擇能盡量減少衝突及法律不確定性的法律。
g.約定法律的選擇:雙方得就演出預訂合約約定適用的法律,選擇中立的法律或援引有關國際契約準據法的國際公約。
h.法律諮詢:雙方得諮詢法律顧問,考量雙方的特定需求及相關法律要求,以決定最適合納入演出預訂合約的法律。
i.法律穩定性:雙方選擇穩定且成熟的法律規範演出預訂合約,避免採用可能頻繁變動或造成法律不確定性的法規。
j.利益保護:雙方選擇最能保護其各自利益的法律,並考量於演出預訂合約架構下對任何一方有利的法律規定。
k.國際契約法:如演出預訂合約涉及國際交易,雙方得選擇適用規範國際契約的特定法律,例如《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契約公約》(CISG)。
l.法律的語言:雙方明定演出預訂合約中準據法的擬定語言,確保法律用語對雙方而言清楚易懂。
m.與其他條款的相容性:雙方確保所選擇的法律與演出預訂合約的其他條款相容,避免不同合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或不一致。
n.援引法律原則:雙方得於演出預訂合約中援引所選擇法律的特定法律原則,為合約條款的解釋及適用提供額外指引。
o.清楚與精確:法律選擇條款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清楚、精確的方式擬定,確保雙方對合約規定作出一致且協調的解釋。
2.管轄法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雙方同意因本合約所生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專屬由瑞士尼永(Nyon)法院管轄。
a.管轄的決定:如因演出預訂合約發生爭議,雙方同意解決該爭議的管轄法院應依本合約的規定決定。
b.合意管轄條款:雙方得約定合意管轄條款,指定特定法院或審判機關對因演出預訂合約所生的任何爭議具有管轄權。
c.便利性考量:雙方於決定管轄法院時得考量地理鄰近性及便利性等因素,以確保司法程序有效率且切實可行地進行。
d.專屬管轄:雙方得約定僅由特定法院對因演出預訂合約所生的爭議具有管轄權,從而排除其他法院或審判機關的管轄。
e.參考管轄:如無合意管轄條款,管轄法院應依演出預訂合約訂立地或演出預定舉行地法域的適用法律決定。
f.法定管轄:如準據法就法院管轄設有特別規定,應依該等規定決定管轄法院。
g.遵守國際公約:雙方應確保管轄條款符合有關承認及執行外國判決的相關國際公約。
h.管轄權評估:雙方得尋求法律意見,並考量法律及司法判例,以評估可能受理爭議之法院或審判機關的管轄權。
i.排除仲裁管轄:雙方得排除仲裁庭對因演出預訂合約所生爭議的管轄權,改以司法途徑解決爭議。
j.管轄權限制:雙方得將法院的管轄權限於演出預訂合約下的特定類別爭議或特定金額,從而為爭議解決確立明確的範圍。
k.放棄管轄錯誤抗辯:雙方得約定放棄於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管轄錯誤抗辯的權利,接受演出預訂合約所指定法院的管轄。
l.判決的相互承認:雙方同意依有關判決相互承認的法律及國際公約,承認並執行管轄法院所作的判決。
m.法律文件的傳遞:雙方承諾合作協助律師與管轄法院之間法律文件及通訊的傳遞,以確保有效且透明的溝通。
n.法律程序的通知:雙方確保與爭議相關的一切法律程序及通訊均依法通知,並遵守管轄法院所規定的期限。
o.和解:於提起司法程序前,雙方得探尋調解或協商等和解方式,以有效率且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解決爭議。
3.管轄的決定:雙方承諾本於誠信並依瑞士適用法律解釋及履行本合約。
a.解釋的目的: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與條件應依誠信與公平原則,以尊重雙方意思的方式解釋。
b.解釋原則: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解釋應以契約法的一般原則為指引,並考量雙方的共同意思及合約所追求的目的。
c.清楚精確的用語: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應以其最清楚、最精確的意義解釋,避免任何歧義或誤解。
d.背景與意思: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解釋應考量合約訂立時的整體背景,以及雙方於合約及相關文件中所表達的意思。
e.商業慣例的考量: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解釋應考量娛樂產業的一般商業慣例,確保合約條款符合產業標準。
f.限縮解釋:如對演出預訂合約某項條款的解釋有疑義或歧義,應作有利於未擬定該條款之一方的限縮解釋。
g.維護合約平衡: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解釋應以維護雙方之間的合約平衡為目的,避免任何可能導致權利義務不當失衡的解釋。
h.符合法律標準: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解釋應符合適用的法律及法規標準,避免任何違反法律的解釋。
i.援用法律規定:如於解釋演出預訂合約條款時發生歧義或衝突,雙方得援用適用的法律規定,以釐清其意思及各自的權利。
j.脈絡解釋: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應依其整體脈絡解釋,並考量合約的所有規定以及合約訂立與履行時的相關情況。
k.目的的考量: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解釋應考量雙方於締約時所追求的目的,確保合約條款的解釋盡可能實現該等目的。
l.定義術語的使用:演出預訂合約中的定義術語應依其於合約中的特定定義解釋,確保其含義於整份合約中受到尊重。
m.當地習俗的考量: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解釋應考量預定演出地區的當地習俗及慣例,並顧及各地的文化及法律特性。
n.互惠原則: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解釋應依互惠原則進行,確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平衡且互利。
o.專家協助:如就演出預訂合約條款的解釋發生爭議,雙方得尋求法律或技術專家的協助,以釐清其理解並協助公平、有效地解決爭議。
4.法律優先:如本合約條款與適用法律發生衝突,於解決衝突所必要的範圍內,以法律為準。
a.法律位階:除演出預訂合約另有規定外,國家法律與區域或地方法律發生衝突時,以國家法律為準。
b.遵守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於履行演出預訂合約時遵守所有相關法律、法規及命令,並以法令遵循為優先。
c.依法解釋:演出預訂合約的所有規定應盡可能解釋為符合適用的法令規章。
d.尊重國際標準:於涉及國內法及國際法的爭議中,應依國際公法原則,於解決爭議時考量國際標準。
e.特別法:如特定法律規範演出預訂合約的某些部分,於其適用範圍內,該等法律優先於合約的一般規定。
f.合約條款優先:如無相反的法律規定,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優先於雙方之間現行有效的任何其他合約或法律規定。
g.遵守產業標準:雙方承諾於履行演出預訂合約時遵守產業標準,確保所有商業做法符合既定標準。
h.權利保留:演出預訂合約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雙方依適用法律所享有的權利或救濟。
i.法律諮詢:如對法律的解釋或適用有不確定之處,雙方得尋求法律顧問就可行選項及法律影響提供專業意見。
j.援引法律:演出預訂合約應援引適用的法令規章,明確指出管轄法院及應遵守的法律標準。
k.司法判決優先:於法院審理的爭議中,於符合適用法律的範圍內,司法判決優先於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
l.與基本權利相容:演出預訂合約的任何規定均不得限制雙方受憲法或國際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m.法規變更時的修訂:如法規變更影響演出預訂合約的效力或適用,雙方承諾考量新的法律要求相應修訂合約。
n.尊重合約承諾:雙方承諾於與適用法令規章相容的範圍內履行合約承諾。
o.清楚與精確:演出預訂合約的規定應以清楚、精確的方式擬定,確保其於適用法規架構內易於理解及解釋。
5.國際法:如雙方位於不同法域,雙方同意遵守規範本合約的國際法及相關條約。
a.遵守條約及國際協定:客戶承諾於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一切活動中遵守相關國際條約、協定及公約。
b.遵守國際標準:客戶確保遵守適用的國際標準與原則,包括人權、尊嚴勞動、環境保護及反貪腐工作。
c.藝術自由:客戶依《世界人權宣言》及其他國際人權文書的規定,承認並尊重藝術自由的權利。
d.從事活動的權利:Don Trotti 與客戶有權依其營運所在國家的法令規章從事其藝術及商業活動,並確保言論自由及結社自由。
e.智慧財產權保護:客戶依國際標準保護 Don Trotti 的智慧財產權,並遵守有關著作權、商標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法律。
f.國際衝突:如國內法律與國際義務發生衝突,客戶將考量國際公法原則,優先遵守國際義務。
g.國際契約法: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訂立的國際契約受國際契約法原則規範,並考量相關國際公約,例如《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契約公約》(CISG)。
h.國際管轄:如發生國際爭議,雙方得選擇依國際標準將爭議提交國際仲裁或其他爭議解決機制。
i.遵守制裁及禁運:客戶遵守聯合國、歐盟、瑞士(CH)等國際組織及其他主管機構所實施的一切制裁及禁運,避免任何違反國際規範的商業或藝術活動。
j.藝人自由移動:客戶依有關人員與貨物國際移動的協定及公約,協助包括 Don Trotti 在內的藝人自由移動,並確保符合簽證及工作許可要求。
k.尊重文化公約:客戶依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保護與促進文化表現多樣性公約》及其他相關國際文書的原則,促進對文化多樣性的尊重與推廣。
l.國際安全:客戶考量世界特定地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採取措施確保 Don Trotti 於國際旅行期間的安全與福祉。
m.跨境資料保護:客戶於跨國傳輸個人資料時,遵守有關跨境資料保護的法令規章,確保適當的保護水準。
n.遵守國際勞動標準:客戶承諾遵守國際勞工組織(ILO)所訂定的國際勞動標準,確保 Don Trotti 及所有團隊成員享有公平且安全的工作條件。
o.社會與環境責任:客戶將社會與環境責任原則融入其國際活動,為其營運所在的所有地區的永續發展及人權尊重作出貢獻。
6.法令遵循:雙方同意於履行本合約所定義務時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命令。
a.遵守適用法律:客戶承諾遵守其營運所在所有法域適用的一切法律、法規及標準,包括與 Don Trotti 藝術演出相關者。
b.勞動法:客戶尊重勞動法,依國內及國際標準確保 Don Trotti 及所有團隊成員享有公平且安全的工作條件。
c.著作權與智慧財產權:客戶確保 Don Trotti 的所有演出均尊重第三人的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並就受保護素材的使用取得一切必要授權。
d.藝人權利:客戶保證依適用的法律及合約規定尊重藝人的權利,包括著作人格權及獲得公平報酬的權利。
e.資料保護:客戶依資料保護法令規章保護隱私及個人資料,確保客戶及藝人的資訊安全並獲適當處理。
f.安全標準:客戶確保 Don Trotti 的所有演出均遵守職場安全衛生標準,提供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必要的防護裝備。
g.廣告與宣傳:客戶承諾遵守廣告及宣傳法令規章,避免誤導性或欺騙性廣告,並遵守產業倫理標準。
h.合約與協議:客戶確保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所有合約及協議均符合法律及法規要求,確保清楚、透明並履行約定承諾。
i.環境標準:客戶採取環境友善的做法,並確保其本身及 Don Trotti 的活動符合環境標準及法規。
j.稅務與財政事項:客戶於其營運所在所有法域遵守稅務及財政法律,履行納稅義務並提出正確完整的稅務申報。
k.執照與許可:客戶為 Don Trotti 的演出取得一切必要的執照、許可及授權,確保符合法律及行政要求。
l.風險管理:客戶實施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以辨識、評估及減輕與 Don Trotti 演出相關的潛在風險,確保所有利害關係人的安全與福祉。
m.訓練與宣導:客戶就相關法律及法規要求對其員工及藝人進行教育,並提供持續合規所需的訓練。
n.查核與監督:客戶定期進行查核,以評估其活動是否符合適用的法令規章,並於發現不合規情形時採取矯正措施。
o.倫理承諾:客戶於其所有活動中倡導倫理與誠信文化,促進社會責任並遵守良好治理原則。
7.消費者保護:如本合約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雙方承諾尊重由此所生的權利與義務。
a.消費者保護:消費者保護旨在確保出席 Don Trotti 演出之顧客或觀眾的權利與利益受到尊重及保障。
b.資訊透明:客戶承諾就 Don Trotti 的演出提供完整、正確且透明的資訊,包括時程、場地、票價及入場條件。
c.符合安全標準:客戶確保演出場地符合適當的安全標準,以保障觀眾的安全與福祉。
d.退款政策:客戶就演出取消或改期時已購門票訂定明確且公平的退款政策,從而保護消費者權利。
e.防範詐欺:客戶實施安全措施以防範與門票相關的詐欺,並保護消費者免受詐騙行為侵害。
f.資訊取得:客戶透過其網站、社群媒體及其他傳播管道,便利消費者取得有關 Don Trotti 演出的資訊。
g.客戶服務:客戶提供回應迅速且易於聯繫的客戶服務,以處理消費者就 Don Trotti 演出所提出的問題、顧慮及申訴。
h.信守承諾:客戶保證信守其就演出品質、入場條件及所提供服務對消費者所作的承諾。
i.個人資料保護:客戶依適用的資料保護法令規章保護消費者的隱私及個人資料。
j.無障礙:客戶透過提供適當的設施及服務,確保 Don Trotti 的演出人人皆可參與,包括身心障礙者。
k.消費者教育:客戶推動教育及宣導措施,告知消費者其權利,並倡導對 Don Trotti 演出的理性消費。
l.申訴處理:客戶訂定申訴處理程序,以有效且公平地處理消費者的顧慮並解決問題。
m.遵守法令規章:客戶遵守有關消費者保護的所有相關法令規章,確保遵循最高標準的商業倫理做法。
n.人員訓練:客戶訓練其員工提供優質的客戶服務,並確保遵守消費者保護政策及程序。
o.持續評估與改進:客戶定期評估其消費者保護做法,並依回饋及顧客體驗尋求改進。
8.雙方的權利:雙方承認並尊重依適用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並承諾於本合約架構內不侵害該等權利。
a.請求履行的權利:各方均有權依演出預訂合約的條款,要求他方履行其所作的承諾。
b.獲得報酬的權利:Don Trotti 有權依合約所定條件,就其藝術演出獲得約定的報酬。
c.肖像權:Don Trotti 對其肖像及姓名保有專屬權利,客戶為宣傳目的使用其肖像前,必須事先取得其同意。
d.保密權:雙方均有權要求對依演出預訂合約所交換的敏感資訊予以保密。
e.藝術完整性權:於合約承諾的範圍內,Don Trotti 有權維護其藝術完整性,並掌控其演出的內容與呈現方式。
f.請求賠償的權利:雙方均有權就他方違反合約條款或造成損害請求賠償。
g.要求優質演出的權利:客戶有權期待 Don Trotti 呈現符合合約約定標準的優質演出。
h.透明溝通的權利:雙方均有權於整個合約期間進行透明、開放的溝通,分享相關資訊並於約定時限內回應詢問。
9.非專屬管轄:如適用法律允許,本合約的任何規定均不限制雙方於其他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法律訴訟的權利。
a.非專屬管轄的定義:非專屬管轄確立雙方保留於任何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法律訴訟的權利,且不放棄演出預訂合約所規定的其他救濟。
b.自由選擇原則:各方保有依爭議性質及其對審判地的偏好,選擇提起法律訴訟之管轄法院的自由。
c.救濟的保留:指定非專屬管轄並不限制雙方可採取的救濟,雙方於認為必要時仍得選擇於其他法域提起法律訴訟。
d.管轄範圍:非專屬管轄得適用於因演出預訂合約所生的一切請求,包括違約、付款爭議、智慧財產權問題等。
e.尊重管轄權:雙方承認各法域均有其自身的管轄權與權限,並承諾尊重其選擇進行訴訟之法域的法院判決。
f.爭議通知:如發生爭議,各方將依演出預訂合約的規定,將其提起法律程序的意向通知他方,並指明所選擇的管轄法院。
g.便利法院原則(Forum conveniens):雙方得考量當事人所在地、爭議性質及法院便利性等因素,共同約定最適合解決特定爭議的管轄法院。
h.上訴權:指定非專屬管轄不影響雙方向有管轄權的上訴法院或最高法院就司法判決提起上訴的權利。
i.仲裁庭管轄權:非專屬管轄亦得適用於仲裁庭,於雙方約定的仲裁程序範圍內,以保密且有效的方式解決爭議。
j.豁免權的放棄:演出預訂合約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一方依適用法律可能享有的管轄豁免或其他法律保護。
k.法律文件的送達:於非專屬管轄下與司法程序相關之法律文件的任何送達,均應依適用的程序規則及合約的通知規定為之。
l.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得選擇採用調解或仲裁等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同時保留向法院提起法律訴訟的選項。
m.權利保留:指定非專屬管轄不影響雙方依演出預訂合約所享有的權利及救濟,無論選擇何種管轄解決爭議,該等權利及救濟均可執行。
n.法律諮詢:如對非專屬管轄的解釋或適用有不確定之處,雙方得尋求法律顧問就可行選項及法律影響提供專業意見。
o.書面確認:非專屬管轄的指定及相關條款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承諾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
10.時效:雙方承認並同意依瑞士法律,就因本合約所生之任何請求或法律訴訟所適用的時效及消滅時效期間。
a.時效期間的定義:時效期間係指於違反或未遵守演出預訂合約條款時,雙方得主張其權利或提起法律訴訟的期間。
b.適用範圍:時效期間適用於因合約所生的一切請求、法律訴訟或權利,無論屬於契約、侵權或法規性質。
c.請求性質:時效期間得依請求或法律訴訟的性質而有所不同,例如違約、人身傷害請求、責任請求等。
d.通知:雙方必須於知悉任何請求或據稱違約情事後的合理期間內予以通知,以確保遵守時效期間並避免權利失效。
e.一般期間:一般時效期間得依適用法律及請求類型而有所不同,通常自請求發生之日或應可合理發現之日起算一至十年。
f.例外:部分請求依法可能適用特別時效期間,例如人身傷害請求、智慧財產權請求等。
g.請求的發現:視請求性質而定,時效期間得自相關一方發現或應可合理發現該請求之日起算。
h.時效停止:特定事件,例如調解、仲裁或進行中的協商,得暫時停止時效期間的進行,直至雙方達成解決或作出決定為止。
i.時效利益的拋棄:雙方得依演出預訂合約約定拋棄時效期間,但此等拋棄必須明示、自願且經雙方同意。
j.重新起算:如持續或一再違反合約條款,時效期間得就每一違反行為重新起算,從而延長得提出請求的期間。
k.證據保存:雙方必須保存與合約及交易相關、於發生爭議時可能為支持請求或答辯所需的一切相關文件或證據。
l.法律諮詢:如對時效期間有疑問或顧慮,雙方得尋求法律意見,以就法律要求及可行選項獲得專業指引。
m.正式聲明:雙方得於演出預訂合約中納入正式聲明,明定因合約所生請求適用的時效期間,使約定條款更加明確。
n.從嚴解釋:時效期間應依合約及法律規定從嚴解釋,以避免任何混淆或誤解。
o.書面確認:所有時效期間及相關規定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承諾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
11.抗辯放棄:本合約的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放棄雙方依適用法律所享有的權利或保護。
a.放棄的定義:抗辯放棄條款確立,除合約另有明文規定外,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任何權利或救濟,並不構成對該權利或救濟的放棄。
b.不棄權原則:一方未行使合約所定的權利或救濟,並不構成對該權利或救濟的放棄,亦不影響該方日後行使該權利或救濟的能力。
c.一般適用:除另有明文規定外,抗辯放棄條款適用於演出預訂合約賦予雙方的一切權利、救濟、權力及特權。
d.明示放棄:任何權利或救濟的放棄,必須以書面為之並經放棄方簽署始為有效,且僅適用於所具體載明的情況。
e.放棄的後果:於特定情況下放棄某項權利或救濟,並不限制該方於其他類似或不同情況下行使該權利或救濟的能力。
f.留置權:於特定情況下放棄留置權,並不構成於其他可能適用的情況下放棄該權利。
g.暫時性適用:即使一方選擇於特定情況下不行使某項權利或救濟,於情況改變或發生其他違約情事時,仍保有日後行使該權利或救濟的權利。
h.權利保留原則:雙方同意,於合約規定及適用法律的前提下,抗辯放棄條款並不剝奪任何一方的權利。
i.從嚴解釋:對抗辯放棄條款的任何解釋均必須從嚴為之,並考量雙方的意思及所涉權利與救濟的範圍。
j.排除障礙:抗辯放棄條款旨在避免就雙方依合約行使其權利及救濟的能力產生任何歧義或誤解。
k.知情同意:雙方承認,任何權利或救濟的放棄,必須於考量一切影響及後果後,在知情且充分理解的情況下作出。
l.法律諮詢:如對抗辯放棄條款的適用或影響有疑義,雙方得尋求法律顧問提供專業意見。
m.互惠:抗辯放棄條款平等適用於雙方,確保合約所述原則的平等對待與公平適用。
n.條款的獨立性:抗辯放棄條款的效力獨立於合約其他條款的效力,且不影響其他條款的適用或解釋。
o.書面確認:所有抗辯放棄均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承諾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
12.權利保護:雙方同意依適用法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其他受法律保護的權利。
a.權利的定義:權利保護旨在確保 Don Trotti 的法律、創作及財務權利於演出預訂合約的整個履行期間受到尊重。
b.著作權:合約承認並尊重 Don Trotti 對其藝術作品的著作權,從而保障其智慧財產權及使用與重製其創作的專屬權利。
c.智慧財產權:Don Trotti 的智慧財產權,包括商標、標誌、影像及其他智慧財產要素,將受到客戶的尊重與保護。
d.法律保護:如其權利遭侵害或據稱遭侵害,Don Trotti 將獲得客戶的支持,以採取適當的法律措施保護其利益。
e.授權使用:客戶承諾於為宣傳或商業目的使用 Don Trotti 的姓名、肖像、聲音或藝術作品前,事先取得其授權。
f.創作主導權:Don Trotti 保有對其作品的創作主導權,包括選擇演出曲目、演出設計及與其演出相關的其他藝術面向。
g.商業使用:任何有關商業使用 Don Trotti 姓名、肖像或音樂的協議,均須經個別協商並詳載於演出預訂合約中。
h.尊重隱私:客戶尊重 Don Trotti 的隱私,並承諾不揭露或不當利用其個人或機密資訊。
i.賠償:客戶就因第三人侵害 Don Trotti 權利或未經授權使用其作品所生的任何請求或訴訟,賠償 Don Trotti。
j.品質控管:Don Trotti 保有控管其姓名或藝術作品任何使用之品質的權利,以確保正確呈現其形象與作品。
k.授權與許可:客戶承諾取得一切必要的授權與許可,以於演出或宣傳活動中合法使用 Don Trotti 的創作素材。
l.權利管理:客戶協助管理 Don Trotti 的權利,包括協商授權協議、收取版稅及防範侵權。
m.競業禁止條款:合約得納入競業禁止條款,禁止 Don Trotti 於合約結束後一定期間內為客戶的直接競爭對手演出或與其合作。
n.法律諮詢:如對權利保護有疑問或顧慮,Don Trotti 得諮詢法律顧問以取得專業意見,並於必要時採取適當行動。
o.書面確認:有關權利保護的所有規定將於演出預訂合約中以書面確認,以確保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承諾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
13.分離條款:如本合約任何規定依適用法律被認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該規定應自合約其餘部分分離,其餘規定於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仍然有效。
a.分離條款:分離條款訂定規範 Don Trotti 與客戶之間演出預訂合約提前終止或結束的條件與程序。
b.解約權:各方保有於特定情況下依本條款規定要求解除合約的權利。
c.單方終止:本條款允許各方於遵守特定條件及預告期間的前提下,單方終止合約。
d.解約理由:正當的解約理由得包括嚴重或一再違反合約條款、使合約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情況,或雙方約定的其他正當理由。
e.預告期間:解約預告期間將於本條款中明定,載明合約實際終止前所需的期間。
f.通知:欲終止合約的一方必須依本條款的條件通知他方,清楚說明理由及預告期間。
g.解約的後果:解約的後果將於本條款中詳列,包括未來承諾的終止、未付款項的處理及其他相關規定。
h.義務的清結:解約時,雙方將確保清結所有未履行的義務,尤其是有關付款或尚未提供之服務的義務。
i.爭議解決:因解約所生的任何爭議,將依合約的爭議解決規定處理,並優先採用調解或仲裁以達成和解。
j.保密:與解約相關的機密資訊將依合約的保密條款處理,確保保護雙方的商業利益及敏感資訊。
k.相互尊重:雙方承諾相互尊重解約的條款與條件,並本於誠信合作以利順利過渡。
l.溝通:於整個解約過程中將保持開放、透明的溝通,以有效且專業地處理合約終止事宜。
m.不生影響:解約不影響雙方依合約或適用法律可享有的權利或救濟。
n.履行確認:雙方將以書面確認因解約所生的一切義務均已履行,從而確保合約正式結案。
o.書面確認:與解約相關的所有決定及協議,將以經雙方簽署的文件書面確認,以確保約定條款的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14.法律修正:雙方承認適用法律可能修正或更新,並承諾盡可能相應調整本合約以符合該等變更。
a.法律修正的定義:法律修正係指可能影響雙方依演出預訂合約之履行或義務的適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任何變更。
b.強制通知:如發生影響合約的法律修正,各方同意於知悉相關變更後立即通知他方。
c.影響評估:雙方將共同評估法律修正對合約的影響,檢視其財務、營運及法律影響。
d.合約調整:如有必要,雙方將合作依法律修正相應調整演出預訂合約,修訂相關條款以確保合規及相互保護。
e.條款協商:如因法規變更導致合約條款發生重大變化,雙方將本於誠信協商,以尋求對雙方公平且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f.法律義務優先:如合約規定與法律要求發生衝突,應以法律義務為準,並盡可能作出調整以維護合約的完整性。
g.法律諮詢:如有需要,雙方得尋求法律顧問解釋法律修正的影響,並就將其納入合約作出知情決定。
h.溯及效力:具溯及效力的法律修正將盡可能納入考量,並訂定旨在盡量減少對雙方權利義務之負面影響的規定。
i.合規期限:如為符合新的法律要求而設有期限,雙方承諾盡可能合作以遵守該等期限。
j.開放溝通:於處理法律修正的整個過程中,雙方將保持開放、透明的溝通,以有效合作解決可能出現的任何問題。
k.條款重新協商:如法律修正導致合約條款發生重大變化,雙方可能須就合約的特定面向重新協商,以維持平衡與公平。
l.財務後果:法律修正的財務影響將於重新協商討論中納入考量,確保必要的調整對雙方公平合理。
m.變更紀錄:為因應法律修正而對演出預訂合約所作的一切變更,均將妥善記錄並納入合約的更新版本。
n.爭議解決:就如何解釋或處理法律修正的任何分歧,將透過開放對話及尋求雙方均可接受的解決方案予以解決。
o.書面確認:為因應法律修正而對演出預訂合約所作的一切變更均將以書面確認,以確保所作調整的清楚明確與可追溯性。